越南严防贸易产地欺诈

最近,越南发生了许多与原产地贸易欺诈有关的案件。案件涉及暂进再出口,以及越南国内消费。Asanzo品牌电子产品涉嫌从中国进口零配件,在越南组装,打越南产地及越南产品的情怀牌。另有180万吨从中国进口,企图以越南产地的名义出口美国的43亿铝材。还有越南品牌服装说是越南驰名商标,实则是从中国进口,在越南贴牌贴标。
凡此种种,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暂进再出越南,通过越南来做中转,避开贸易壁垒。二是,从国外进口,在越南贴牌,假以“越南人要优先使用国货”的号召,大卖特卖。
这两种情况都涉嫌非法使用“越南制造”,也难怪特朗普对越南贸易及其在全球贸易链条当中的角色而恶语相向。越南是一个GDP只有2500亿美元左右的国家,其进出口贸易额却达到惊人的4000多亿美元,贸易额是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倍左右。很难说,进出口统计里面含有多少暂进再出和转口的“水分”。
大部分在越南设厂的外资企业,就是这些企业贡献了越南60%的进出口贸易额,而他们当中有多达将近80%的企业,专门从事来料加工再出口。
为了加强对“越南制造”的管理,今年工贸部出台了关于申请越南产地的新规,但是,在转口贸易大行其事的情况下,光是关乎产地的新规,又如何能够管理和处理贸易产地欺诈行为和品牌侵权行为。
为了厘清贸易产地欺诈管理的困局,一起来看看对越南海关、工贸部及工商总部的对此事的看法。

外企贸易欺诈也疯狂

越海关总局海关管理监督局局长欧英俊:发现外资企业也有贸易产地欺诈的迹象。
政府的第43/2017/ND-CP号法令作出了关于商品标签的规定,但可以后贴,因此,大多数企业的商品不贴上“越南制造”的标签,而是在完成海关申报之后才贴上标签。这给海关监管带来很多难题。
同时,该法令关于贴标的规定不适用于出口商品,因此,出口商品的标签规定,存在许多空白。
海关查验表明,在越南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也存在这样的迹象,即利用越南作为贸易中转点,进口商品再在越南更换标签之后出口到第三国。

管理有漏洞

工贸部贸易保护局副局长朱胜中:产地管理仍然存在漏洞。
许多国家和地区在进口商品时不需要产地证,导致我们在监管时很受被动。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我们加强了越南的原产地管理规则,但当这些产品对其他国家出口时,仍然存在漏洞。
当然,原产地欺诈仅是极少数的个例,但也对越南的出口活动产生负面影响。越南政府尤其清楚地意识到,商业欺诈并没有给真正开展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带来好处,也没有给越南经济带来增值。
因此,政府及有关部委和机构与进口国当局进行了非常积极的合作,以侦查和处理商业欺诈。

商品标签和产地规定不完善

越南工商总会主席武进禄:需尽早颁布产品标签及产地的规定。
国家必须出台关于在越南国内和经越南转口的商品上使用正确使用标签的清晰明确的规定,这一点非常重要。只有出台了法律规定且该法律规定足够完善,企业才能也必须能遵守。
目前,我们加大了对暂进再出及转口的产地管理,但是,疏于对越南市场上消费商品标签的规定,这还不够明确,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开展国内业务的合规性。
对于许多企业来说,尚不可能通过我们自己的法律框架来指责他们是否违反原产地规则。关于这个问题的法律法规的缺失或缺乏完善,使企业难以遵照法律规定执行,主管当局也很难有依据来管理。
原则上,在对违反法律的个人和企业“定罪”和处罚时,必须有关于此类事项的法律规定,而且规定必须足够明确。在法律不够明确的情况下,很难对个人和企业“定罪”和作出处罚。
工商总会提议尽早颁布有关越南国内企业关于商品标签和产地要求的法规,在此基础上,我们指导企业遵守这些法规,然后我们才能依据这些法规来处罚违反规定的企业的行为。
最近关于越南本土消费商品产地欺诈的问题,例如Asanzo品牌电子产品以及所谓越南高档服装实则是从中国进口贴牌的这些情况,我认为问题不仅是这些品牌的个例的问题,而且还涉及许多其他企业,还有很多企业“潜在深水中”,处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落”。如果处理不当,将影响一系列合规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
所谓,劣币驱逐良币。“坏人”越坏越好生存,久而久之,就不存在所谓好人,大家都干不正经生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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