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因为半个亿的智慧县区云数据项目,YD也投诉了DX!
6月28日
一个县政府的大数据云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4489.99万
(一个县级的小项目都要快半个亿了)
可是
这个项目的中标经历
也算一波三折
5月21日
该项目发布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预算4500万
6月1日
发布了一则变更公告
对招标文件中的机柜尺寸做了微小变更
将机柜的高度从46U减少为42U
(小插曲;估计是疏忽和笔误)
6月15日
又发布一则《暂停公告》
称因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投诉
在投诉事项处理期间
须暂停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月24日
发布关于投诉的处理决定
称投诉方缺乏事实依据
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阅读次数居然是1,难道只有小编看了?)
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1-037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
被投诉人:霍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住建大厦
当事人: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经济开发区高桥湾路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
1、2、评标办法在国内潜在投标人中,对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另该项目价格分为10分,其他潜在供应商无法通过价格分获取中标机会。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业绩”设置未定义“智慧城市业绩”、“城市大脑业绩”范围,业绩案例模糊;项目业绩金额过高,应采用“阶梯式”得分。
4、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三人,同时具备多种特定的证书,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和定制化。
诉求:重新制定公平公正的招标文件及评分办法,并确保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2、3、4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霍山县财政局
2021年 6月22日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万元
系统架构:
“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要求通过构建1个云资源中心、1个城市大脑、 1个运营中心,N个智慧应用。即“1+1+1+N”总体框架体系,提供符合“霍山县大数据云中心”要求的服务功能。
项目整体架构图:
1个云资源中心:分为基础设施层和云平台层,基础设施层由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和其他新型基础设施组成,云平台层分为云计算及存储、云服务、云运营和云运维,为全县各级业务系统、各类智慧应用提供统一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服务。
1个城市大脑:以数据和智能为核心,实现对上层应用场景的智慧化赋能支撑,由数据中台、技术中台、业务中台和能力开放平台四部分组成。
数据中台包含梳理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数据资源中心,提供数据治理和共享交换能力,提供数据服务和数据运营能力; 技术中台主要通过智能算法和计算模型对汇聚的底层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形成可支撑不同行业、部门的智能引擎,同时,可提供定制化服务开发能力,满足个性化业务需求; 业务中台为上层应用和场景提供时空信息、物联感知、视频融合、融合通信、公共支撑、可视化展示等可复用的共性支撑能力,节约开发成本,减少重复建设; 能力开放平台向下对接三层赋能体系,向上对接城市智慧应用场景,提供数据、业务、技术三方面的融合能力,全方面支撑行业应用及场景快速生成。
1个运营中心:提供集城市展示、运行监测、监测预警、辅助决策、应急指挥、日常办公为一体的运营中心服务,提供城市稳定运行的全景透视图,提升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处置能力。
N个智慧应用:本期城市大脑的建成,可以将已有政务应用进行接入展示,并为未来政务、医疗、教育、交通、旅游等等各类新建智慧应用开发提供算法和能力支撑,助力智慧城市建设。
健全保障运营体系:建立标准规范支撑体系,聚焦城市大脑技术、建设、运维和服务,打造统一规范体系,为城市大脑整体项目的建设保驾护航。同时,构筑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从安全治理与管理、安全审计、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主机安全、网络安全、云平台安全、物理安全、容灾备份等方面为城市大脑整体架构保驾护航。
PS:难怪几天以后,同样是安徽的政府项目,一个亿元的大单,中国DX又把中国YD投诉了。保不准,DX是为了报YD的一箭之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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