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最后一个村庄》:致敬小先生王选 ‖ 窦小四
作者
窦小四
夜读《最后一个村庄》:致敬小先生王选
厚厚的一本,捧着很重,分量很足,拆封的时候,是深夜。封皮金黄,门楣处,赫然写着一排黑体字《最后一个村庄》,作者王选,大概翻一下,知道是短篇小说集。
便急不可耐读起来,我很少对一本新书,尤其是新人写的新书有这样一股热情,因为读过他的散文,的确写的好。
才入眼,就看到其中一篇的题目,极好,叫《云朝西》,在中国古诗词里,“云”和“西”都是极为常用的意象,且意蕴往往美好。便开始读这我认为题目极好的一篇。
文章写的是一个父亲和一个儿子之间的事,儿子成绩好,想上高中,却被父亲劝说去考中师,原因是母亲生病,需要费用,家里并不宽裕,上高中道路漫长,连同大学加一起总共得七年,而且费用自理,而近在眼前的中师却可以享受国家对师范生的补助,而且时间短,四年之后,儿子就可以拿工资了。这是作为父亲的难处,或者说小算盘。而儿子想上高中考大学。
最后,胳膊拧不过大腿,儿子极不情愿地考取了中师,然而,却在体检的过程中被告知患有乙型肝炎,而因此被取消入学资格。失去了上高中的机会,又与中师无缘,前途无望的幼子因此对父亲心生怨恨而离家出走。从此父子之间结下了任凭怎么都无法解开的冤仇。
时间如水流淌,亲人一个个逝去,最后这个家庭里只剩下在麦村孤苦无依的父亲赵贵子和再无音讯下落不明的儿子赵天。
对于这最后两个人结局的讲述,作者采用了开放式结尾,没有告知读者说父亲赵贵子最后确切是如何了,也没有告知作者说儿子赵天最后确切如何了,很魔幻地,很黑色幽默的,很马尔克斯地写出了两个人各自的命运,儿子赵天有三种下落,路径不同,却最后都指向死亡。
而父亲赵贵子却是如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那个直至成年都不知道穿衣服遮住隐私的、男人看一眼就会被迷死的美人儿蕾梅黛丝一样,从人间飘向天空,而最终如同云烟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但是,有个细节,不知道别的同时读过《百年孤独》和《最后一个村庄》里《云朝西》的读者有没有注意到,《百年独孤》中,美人儿蕾梅黛丝是乘着一面洗得干干净净的白床单飞走的,而《云朝西》里代表着夫权和父权的父亲赵贵子“像一件黑衣裳,轻飘飘,轻飘飘……”飘着飘着,最后不见了的。
白色,代表纯洁和善良,而美人儿蕾梅黛丝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忧伤而唯美的形象,像太阳光照射下的露珠。而赵贵子这个人物形象的内核又是什么呢,作者为什么会以一件“黑衣裳”来形容和作为处理他的生命的最终结尾的一个意象呢?这其中其实是暗含着深刻的意蕴和作者良苦的用心的,作为读者,于此处,我不得不感叹王选为文选旨的精妙和对于细节的处理能力。
首先,我觉得这是一个自私而无能的父亲,虽然,在儿子赵天小的时候,他也是十分疼爱他呵护他的,然而,在儿子成年以后,面临着人生的第一个大的岔路口,需要做出选择的时候,赵贵子这个父亲,显得非常自私而无能,虽然说,他的妻子是乙肝确有其事,然而,家中其实也只有赵天一个孩子,穷则穷矣,作为父亲,我觉得他还是应该自己多努力多辛苦多承担一些,而让本来很聪明伶俐的儿子赵天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走向他自己想走的路,而不是以他骨子里的懒惰,无能和自私亲手将儿子的命运迫向一条命中注定的死胡同,这是其一。
其二,是文章到了后面,儿子赵天在外面打工,其实给父亲邮寄了不少钱给母亲看病,但是这个身为丈夫的男人,就仅仅是因为想着“他知道看也是早晚的事,不看也是早晚的事,那些花钱化疗的人,最后还不是一个个殁了?”,所以,他宁愿省点钱给活人用,给哪个活人用?好像家里只有他自己。如果说,在处理儿子赵天的学业这件事上,赵贵子显示出了他作为父亲这个角色的自私和无能的话,那么这里,我们就又一次看到了赵贵子作为丈夫这个角色的心理上的自私和阴暗。我不由得想替他的妻子和儿子质问他一句:“按照你的逻辑,说母亲的病治不治最终都会死,并因此而放弃治疗,那你也明知你不管活多少年也最终只会死,那你为什么还要活着?”
所以,《云朝西》中父亲赵贵子形象的塑造,彰显出了作者王选对于中国宗法制社会下男权思想的批判和深恶痛绝,和对于女性命运的关注,并同情弱者。妻子的生死掌握在他手里,儿子的前途也掌握在他的手里,而他的手,是一只断人前程催人性命的黑手。所以,我觉得,王选最后将赵贵子的结局比喻成一件“黑衣裳”飘走,也算是神来之笔。黑,是社会代代相传的大文化背景下人格痼疾的黑暗,也是自身为夫为父时候对待妻子时候的心灵黑暗。
文中关涉了几个细节,一个是儿子赵天其实考上了中师,却被拒绝入学而无缘校园的原因,其实是背后被人冒名顶替了名额,因为父亲赵贵子用又一次带儿子复检身体验证了赵天其实并没有患乙肝。中师盛行时代,患有乙肝的学生,到底是否会被完全拒绝入学,这个问题我不得而知,有待考证。但是,此处,作者王选对社会不良现象批判的关注点和着力点是很明确和清晰的,这种被人冒名顶替上学的恶劣事件确实大有人在。
其二,我觉得有个细节,王选没有处理好,那就是赵天既然因为乙肝无缘中师,但是,他是完全可以去上高中的啊,这个,国家政策是允许的,文中的赵天时代,无缘中师的学生是可以继续上高中的,而且,哪怕赵天其实真的患有乙肝,也是可以上高中的啊,我想,如果是半写实作品的话,王选在这个细节的处理上不够严谨,可以稍微加几笔进去,写赵天去上高中,或者复读,却又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比如父亲的让他在家干活没时间复习,或者旁的有可能加深父子之间什么矛盾和仇恨的原因并没有考上,这就更加圆满了。
接下来,我又读了《最后的村庄》全书的首篇《粉红衫儿青丝帕》,写的是一个心灵手巧的有些女性化的男子和一个偶然相遇的女子的恋爱故事,些微曲折,然而,令人始料不及的是,作者王选用很短促的文字和很快的笔触,竟将本文的主人公“海明娃”写死了,而海明娃的死法,几近于荒诞和令人难以置信,那么,他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是在一次碾场的过程中,歇缓的间隙里,被一群“奶子硕大”的女人们在笑闹玩耍的过程中集体抛起来,掉下来,掉下来又抛起来的过程中,不小心没接住摔死了。这种对于一个人的死法的文字处理,按照常理,确实难以令人信服,然而,在我小的时候,我却是真实地见过这样的场景的。那时候我还小,六年级,有一次,我去我刚出嫁的大姐家里转亲戚的时候,也是在碾麦场里,黄昏时候,被一群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还有一个小男孩集体扔到空中又落在麦草上,掉下来,又被扔上去,那时候我还很瘦小,被摔得晕头转向,最后她们一哄而散,我是带着惊恐和泪水跑回姐姐家里的。
所以,王选的对于海明娃的让人始料不及的,措手不及的命运结局的安排——在一场玩笑中被摔死,看似奇谲荒诞,极不合理,可其实,他恰恰写出了生命的无常和短促,与现实生活的残酷和真实其实极其吻合,这样处理的背后,其实是他对”生命“这件事的悲悯而深刻的认识。
所以,我佩服王选对于八九十年代西北乡村生活细节观察的仔细和专注,他能将这些日常的,年年如此的老百姓的烟火日月编织进他的文学世界和故事空间里,让人看到,让人回忆,又让人感叹和反思。
尤其让人叹服的是,在这篇《粉红衫儿青丝帕》里,开篇,身为一个男孩子的王选,竟然能用大量的文字和笔触将大西北那时候很盛行的做布鞋和纳袜垫的所需材料,程序,细节,颜色,图案等等元素镶嵌其中,描写的相当细致和完备,这样的文字背后,其实彰显的是作者王选从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候起,就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钻研的精神,和探究发掘的潜质和能力。那样的场景于现代世界,似乎已经是时分遥远到将要消失殆尽了,然而,他记得,他不但记得,还能写下,以这样巧妙的文学叙述和回忆旧时代和老故事的方式。
余下部分,我也于这几日断断续续看完了,因为篇目众多,也就再不一一详细探究和分析了,倘若非要如此,以王选行文中间的丰富和文字背后的深刻,怕是需要几本书的厚度,才可以分析得完备。
王选的文章,不管是小说还是散文,不管是我曾读过的《南城根:一个中国城中村的背影》、《那些被光照亮的陌生人》也好,还是,就在我手中的这本散发着油墨香味的新书《最后一个村庄》也好,从来如此的都是基于关注处于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的“民生问题”。
他的笔下,人物的角色和身份十分繁富而驳杂,大到国民要人,政府官员,小到村里乞丐,小摊小贩,租客,暗娼等等,但是,不管是何种身份何种年龄段的人物,王选一旦下定决心写,都是事先给予了足够多的观察和体悟,而又在行文书写的过程中倾注了很厚很浓的理解、尊重、关怀和悲悯的温暖情怀的。
我为什么题目里要写“致敬”二字,也为什么要在题目中称呼作者王选为“小先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年龄其实很小,但是却能够放眼看世界之广阔繁复,而确实又在时刻往幽深处洞察世事和人心人性的睿智和老成。
和他说话很少,除了关于“梦想的芦苇”那次简短的对话之外,自从联系,也就是委托他给我的新书《致清水河》写了一篇极为精彩的序言,其余极少联系,可是,看他的文字多了,前不久就给他开了这样几句玩笑,我说:“你明明是可以靠颜值吃饭的,却偏偏靠了才华。”他哈哈大笑,也开玩笑说“如何靠颜值吃饭,可否指条明路。”我其实是说他年龄小,我说他年龄小,是有个确定的参照物的,那就是他的作品和文字本身,以及文字中间和背后所散发出来的无处不在的对于世事人心的苍凉而悲悯的感受,而且还这样浓厚和粘稠到化不开,与他的年龄不甚匹配。
我不知道王选的小半生就经历过什么,然而,我喜欢他的文字,以及他的文字中对于“人”本身的关注,和基于对“人”本身的关注背后所描写的中国故事背后的社会经验和历史讲述以及精神判断,其中蕴含的文化气息和浓厚,有赞叹,有写实,有夸张,有变形,想象力很丰富,尤其是信手拈来的民间谚语和歌谣,读来令人分外觉得亲切,立体感,年代感和现场感很强烈,电影的“蒙太奇”特效一般。比如在《最后的一个村庄》第二篇里,他写到了一首民谚:“魇子魇脖子,骑马压骡子。“多么令人熟悉的句子啊,我相信每个大西北乡下,尤其是甘肃天水地方的人,看到这句话,一定会忍俊不禁大笑不止,因为实在是太接地气,太亲切也太乡土的中国民谚了。
评文到此处,应该告一段落了。末尾,说一个小建议。王选《最后一个村庄》中第二篇,也就是本题为《魇子魇脖子》一文中,按照作者愿意和民谚本身的意思,王选所谓“魇子”其实就是生物学上所说的,人的身体部位上所生长的一种赘生物“痣”,“痣”者,百度词条释义为:常见的良性皮肤肿瘤,是表皮、真皮内黑素细胞增多引起的皮肤表现。可以说是一种疾患的外在显现。
王选写下这句老百姓妇孺皆知的民谚时候,选用了“梦魇”中的“魇”字来记述这种人体的赘生物,我直觉不太对,于是去查证,最后,通过和我万能的粉丝们多方探讨,集合大家的智慧,得出了一个确凿的结论,那就是,可以用以代替“痣”这个医学专业术语的,音同yan的字,其实应该写为“黡”(yan,回声),其形析与释义分别为:黡,形声。从黑,厌声。本义:黑痣。《说文》言:黡,申黑也。《广韵》有记:黡,面有黑子。我想这是一个确凿的写法。
其余,比如在本小说集中《骑马要骑花点点》一文中,他也是写了一首民谚,开头两句是:“大麦芒,一扎长,天明走到娘跟前》”句中,“一扎”应为“一拃”,“拃”者:读作zhǎ。基本字义是 张开大拇指和中指(或小指)量长度,是为其两端的距离,也作为量词,我想这样就十分精准而贴切了。
瑕不掩瑜,再不就此等细微处罗嗦赘述,吹毛求疵了。
总体来观,天水本土新生一代的年轻作者小先生王选的新作《最后一个村庄》是一部十分精彩的短篇小说集,他以他的故乡“麦村”为核心故事生发地,以二十八个各具特色和特殊意蕴的小故事为纽带,将革开放以来,中国大西北农村下层老百姓的生活,通过冷静的,幽默的,亲近的,疏离的,疼痛的种种心境和笔触,通过细致入微的文字和语调巧妙而详尽地呈现和再现在广大的读者面前,是故事集,也是广泛涉猎历史、民俗、政治、哲学,心理学等等众多学科的文学文化集,可读性很强。
夜读《最后一个村庄》,致敬小先生王选。感谢王选,为我们讲述了这样精彩的中国故事,也感谢王选,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个埋头灯下,恬淡自守,却又笔耕不辍的夜晚,呕心沥血,给我们奉献出了这样一部精彩的文学作品集。希望他能在稍事休息,整顿鞍马之后的未来的漫长日月里,能用他年轻的生命和智慧的头脑,为我国现当代文学也为世界文学添砖加瓦,奉献一份我们天水人的力量和华彩。
作者简介:
窦小四,原名窦娟霞,甘肃天水张家川马关人,80后,现居重庆,从事教育行业。生性自由闲散,无拘束,钟爱山野乡村,偶有心绪,小结成文,视爱和文字为生命。探索爱与人性的奥秘,深困其中又淡然其外,从流如水!有文学综合集《雪落在马关的村庄》和《无尽的白雪》公开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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