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贷来了,如何避免重蹈消费贷覆辙?

近日,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携手招商、华润等11家房地产企业“放大招”,推出5000余套长租房源,并发布首款个人住房租赁贷款产品——“按居贷”,对符合条件、有长租需求的个人发放,用于一次性支付租金等租房相关费用。

实际上,不仅是建行,已有多家银行开始在长租房市场布局,如中信银行、中国银行近日也先后宣布进入住房租赁市场。若再加上阿里、京东等电商也纷纷踏入房地产租赁市场,目前这个领域正逐渐成为各路资本角逐的对象。

那么,传统银行业为何要进军住房租赁市场呢?一方面,据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住房租赁市场的规模为1.1万亿,预计2025年为1.9万亿,2030年会超过4万亿。这个市场蛋糕谁见了都不会愿意放弃。

另一方面,在国家倡导租购并举的政策背景下,现在部分开发商不再卖房,开始出租房子,可是租赁的回报周期太长,收取租金麻烦,所以市场存在一次性回收租金的迫切需求,以加快资金周转。于是,租房贷应运而生,所以租房贷本质上其实是市场已有需求。

不过,也有人对银行开展租房贷业务表示质疑,一个人连租房都租不起,是不可能贷款租房的,租金本身就是按月支付的,付不起房租你如何支付房租加利息?即便你想贷款去租房,银行会放款吗?银行肯定要审核租客的收入和流水以及其他资质,银行相信你租得起才会放款的。

其实,马云近期曾推出芝麻信用积分超过650分的租客可减免押金,按月交租,虽然是为了减轻租客的资金压力,但是没有押金在手,多数房东不会乐意,推广起来有难度。

而租房贷则是在租客和房东签下长期租赁协议后,银行把租客的房租一次性的放给房东,租客则只需每月向银行偿还贷款,租房贷对于缓解房客的租房压力,引导更多人通过租房,而不是购房来解决居住问题,还是有较大帮助的。

事实上,租房贷对于银行、租客、房东来说都能达成多赢局面。对于传统商业银行业说,租房贷市场潜力巨大,而且贷款风险比房贷要小。此外,银行发放租房贷,也可以增加社会的信用参考指标,并约束租客及时支付租金,减少租金的支付纠纷,建立和谐社会。

对于租客来说,如果由银行向房东一次性支付租金,房东自然会在租金方面适当给优惠。加之租房贷利率并不高(利率仅仅是基准利率,比房贷还低),所以总体租房成本并不会明显提高,甚至还有可能下降。如此一来,将会有更多的人放弃买房打算,而选择租房居住。

此外,站在房东的角度上看,银行是直接将资金打到房主账户中,房主一次性得到未来数年的房租后,可拿这笔钱用于理财赚取利息收益。房主赚取的是租金和理财利息两部分收益。与此同时,房东也不用担心租客长期拖欠房租的事情发生。

现在问题来了,目前建行推出的租房贷,主要是与大型开发商合作,用于解决深圳当地企业员工的住房问题。截至10月份,已有70多家科技型企业向建行提出承租意向。而如果租房贷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个人房源也能贷款,那么必然会有人用来套现。

比如,小王想买房,但凑不够首付款,此时朋友张某正好有一套多余房产,那么王某就可以与张某签一份租赁合同套现,虽然想贷出100万元有难度,但是贷个十几万应该没有问题。

所以,笔者认为,针对租房贷可能会出现的套现问题,要确定这些房源真的出租给当事人,这才是关键。之前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现象普遍,遭到监管严打。所以,租房贷切不可走消费贷的老路,所以一定要堵住租房贷套现的漏洞。

那么,银行该如何防范租房贷重蹈之前消费贷的覆辙,导致大量资金套现流入房地产市场呢?一方面,要对于此类贷款进行积极管制,特别是在贷款方面需要事前审核,提高租房贷的门槛。比如在个人收入和信用度方面,以及居民最近要有连续缴存社保或公积金的记录。

另一方面,对于违规使用此类贷款的用户,进行严厉惩处。比如对于将租房贷挪作购房用途者,则要取消此类贷款资格和收回此类贷款。此外,对于挪用租赁贷款的资金用于投机炒房的,事后应该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其以后在个人信用方面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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