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安全生产管理委托给了中介机构,出了事故可以解脱吗

为什么有的企业把安全生产管理委托给了中介机构,出了事故还要找企业的责任呢?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是很有技术含量的一种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

基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往往会借助于外脑,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服务,比如安全评价,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可以发挥中介机构的优势,协助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管理做好。

专业机构应该依据委托进行技术服务,按照相关的服务规范做好技术服务,遵守执业准则,规范、公正的开展业务。

然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并没有改变,在实际中也不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委托给中介服务机构就万事大吉,还有很多的安全管理内容需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主体责任单位来进行。

比如该设置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不能因为将安全管理委托给服务机构,而不聘用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当然服务机构可以协助进行安全管理。

但服务机构没有履行职责,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责任和主体责任是不一样的。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