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启用
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安排,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启用。
来源:中国医疗网
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安排,《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不完全统计,自今年1月起,北京、广东、河北、浙江等9地陆续发出了与2020新版国家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和地方增补药品目录相关的通知文件,同时各地医保信息系统也已在陆续更新中。
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标准测算、现场谈判等环节,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内药品总数为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本次《医保目录》调整,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种谈判成功,谈判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在肿瘤领域,有超过50种抗肿瘤药被纳入医保,其中和肺癌患者有关的有7种靶向药物和2种免疫药物。
值得一提的是,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据悉,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据了解,国家医疗保障局还将2020年新上市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为更好满足患者对新上市药品的需求,将2020年8月17日前上市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最终16种药品被纳入目录,体现了支持新药的导向。
《医保目录》发布后,国家医疗保障局将以谈判药品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医保目录内药品落地监测机制,定期收集各地谈判药品挂网、采购、支付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落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进展滞后地区的调度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