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一生备受称赞,却两次“莫须有”冤杀别人,如今鲜有人知!

翻开中国古代历史,总能看到一些让人无奈之事,比如:用同样的理由,杀死一些“好人”,结果历史名声却大相径庭。所谓同人不同命,秦桧和康熙就是如此。

秦桧和康熙,一宋朝一清朝,一大臣一皇帝,本来风马牛不相及,然而在冤杀别人方面,这两人却犹如一对兄弟。甚至可以说,康熙一生备受称赞,却至少两次使用“莫须有”,如今鲜有人知!

大家都知道,秦桧杀岳飞的理由是“莫须有”。《宋史·岳飞传》: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秦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由于一代名将岳飞死于“也许有”,所以秦桧就此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岳飞也被认为千古最冤枉的军神。

当然,“莫须有”也成了凭空诬陷的代名词,是被人咒骂的一个词汇,所以后世一直无人敢公开做“莫须有”之事,直到康熙的出现!

在很多看来,康熙是一代明君,甚至被捧为千古一帝,又怎么会做昏聩的“莫须有”之事呢?其实,翻开康熙历史来看,还真有其事,至少用过两次,杀了一个贵人一个流民。

朱慈炤是崇祯第四个儿子,明亡之后流落江湖,一直以“王士元”的名称,活到了75岁。晚年之际,却被清廷抓住,康熙以“虽无谋反之事,未尝无谋反之心”的理由,将他凌迟。

康熙50年,有一个案件很关键,即陈四流民案。因为灾荒,所以陈四等流民,就流动卖艺。本是一个小案件,但康熙却高度重视,原因有二,(1)盛世怎能有流民,(2)害怕流民会聚众闹事,所以康熙以“即使无谋反之行,未必无谋反之心”杀了陈四,还处理了一大批官员。

显然,康熙的这两个理由,其实和“莫须有”是一个道理。甚至可以说,比莫须有更牵强,所谓“未尝无谋反之心”。毕竟,莫须有的意思是可能有证据,只是没找到。

然而,秦桧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康熙却被尊为一代圣君。同样是冤杀别人,康熙的行为更为恶劣,却为何历史名声反而很好呢?

按照中国文人的传统,康熙这一行为,肯定有文人记录在案,痛加批判,至少在这一上,康熙的历史名声肯定会比较差(参考明朝文人对皇帝的“恶毒”评价)。然而,为何当时士林却几乎无人批判康熙?显然,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话题。或许,这就是明朝和清朝最大的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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