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生白《湿热条辨》湿热化燥动血——热毒动血上下迫血证
三十三热证:上下失血,或汗血,毒邪深入营分,走窜欲泄。宜大剂犀角、生地、赤芍、丹皮、连翘、紫草、茜根、银花等味。
雄按:以上四条,吴本无之。丹皮虽凉血,而气香走泄,能发汗,惟血热而瘀者宜之,又善动呕,胃弱者勿用。
自注:热逼而上下失血、汗血,势极危而犹不即坏者,以毒从血出,生机在是。大进凉血解毒之剂,以救阴而泄邪,邪解而血自止矣。血止后须进参、芪,善后乃得。
汪按。善后宜兼养血。汗血,即张氏所谓肌衄也。《内经》谓:热淫于内,治以咸寒。方中当增入咸寒之味。此说未知何人所注,亦甚有理也。
汪按。可加牡蛎并有止汗之功。不嫌其涩。此注乃后人所附。评语未羼入原注者他条。俱与原注并合。不可分析矣。
雄按:此条本文但云“热证”,是感受暑热而不挟湿邪者也。暑热之气,极易伤营,故有是证。
章氏乃云:此篇所谓湿热,即是暑也。然则此条不曰湿热,而曰热者,又是何病耶?夫寒暑二气,《易经》即以往来对待言之矣,后之妄逞臆说者,真是冷热未知。辛甫云:辨得是。
青龙提要:诸家注解暑热,可见意见一致;非是湿热化燥;热邪入营动血,未知何处,因此有上下失血或者汗血,内因热邪动血,叶天士云:入血之需凉血散血。薛生白也选犀角地黄赤芍丹皮紫草银花连翘等凉血解毒透热转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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