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忠诚协议-出轨就赔一百万有效吗?

现在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恋爱甚至同居多年,也不想登记结婚,但是在感情上又希望对方是忠于自己的,于是有很多人会签署同居忠诚协议,那么这种协议是否有效呢?今天通过一个案例和大家一起来分享一下这个法律知识:

本案中男女双方签署了同居忠诚协议,约定同居期间,男方应努力工作赚钱负责女方的生活开支,男方如果有负债自己解决,与女方无关,女方购买的房屋首付和所欠房贷,男方应当负责偿还,如果男方出轨,女方有权和男方分手并要求50万的出轨赔偿。

两个人就靠这么一纸协议,在一起相安无事度过了15年,不知是因为女方年老色衰,还是因为男方本来就不能长情,去年年末,男方在外结识了一个比女方年轻八岁的女子,于是不但终止了对女方的生活供给,而且天天夜不归宿,女方守在出租屋成了孤家寡人,最终她费劲周折,发现男方已经和他人同居,一气之下,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同居忠诚协议,支付50万元的出轨赔偿。法院认为,二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十多年,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人为稳定同居感情,确定男方同居期间的义务而签订的协议,一方面由于仅规定男方的义务与责任,而对女方的义务只字未提,明显显失公平;另一方面同居关系本不受法律保护,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也与普通人的一般观念,社会风俗、社会公德不相符合,违反了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因此判决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同时因为男方主张已经为女方支付的房贷,法院经审理认为男方支付的房贷,且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计金额30万元,该房屋应该作为同居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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