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是科学的基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1974年颁布的七个基础学科中,逻辑学位居其一,另外六个基础学科分别为数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地理科学和空间科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201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将每年的1月14日定为世界逻辑日。这充分说明逻辑学的重要性日益受到普遍关注。1953年,爱因斯坦在给斯威策的信中指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爱因斯坦所说的西方科学得以发展的基础正是西方传统逻辑的演绎与归纳。
西方逻辑学发展历程
在整个西方历史文化的发展进程中,逻辑学不仅是科学的基础,而且也是整个西方知识体系乃至整个文化的基础。这个传统从古希腊开始,一直延续到今天。逻辑学作为整个科学的基础有其深厚的历史渊源。
西方知识体系源于古希腊的“七艺”。大约公元前5世纪,雅典智者学派以“三艺”,即修辞学、文法、论辩术传授知识。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则倡导以“四科”,即算数、几何、音乐理论和天文学开展教学活动。“三艺”与“四科”可以说是西方知识体系的最初形态,其中论辩术、几何都与逻辑学密切相关。
亚里士多德是多个学科的奠基者,也是公认的逻辑学创始人。尽管逻辑不在亚里士多德的知识分类中,但是他认为逻辑学对知识体系是不可或缺的,因为逻辑学是普遍适用于一切科学知识的工具,是知识体系的基础与根基。正如他评价苏格拉底时所指出的那样,“有两样东西完全可以归功于苏格拉底,这就是归纳论证和一般定义。这两样东西都是科学的出发点”。归纳论证与一般定义实际涉及了逻辑的两个核心部分,即归纳和演绎,而这两部分正是科学的出发点,也是知识体系的基础。
古罗马时期的一些重要思想家对“七艺”内容和体系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如卡佩拉正式提出“自由七科”。4 世纪,“七艺”被确定为学校的课程。6世纪,意大利威维尔僧院院长克修都若斯著有《学术通论》一书,正式使用“七艺”这一名称。作为基督教教育的课程,“七艺”至此定型。1534年,耶稣会在巴黎创立。自耶稣会成立之初起就把传教、教育作为其重要使命,教学的主要内容是“七艺”。从1580年起,经过众多改进,于1599年最终成型的《教育计划》是耶稣会的纲领性文件,也成为其后教育体系的构架。这个体系是西方知识体系在中国传播的基本依据。
西方逻辑在中国的传播
西方逻辑在中国的传播前后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明末至清初,西方传统逻辑的基本体系构架和以中世纪逻辑为主的部分内容开始传入中国;第二个阶段为清末至民国初期,西方传统逻辑的完整体系开始大范围传入。
在第一个阶段,来华传教士以“学术传教”为策略,与中国士大夫阶层结合,通过传播西方知识体系的各个分支,从而达到传教的目的。传教士自然也把居于知识体系基础地位的逻辑学引入中国。这一时期的传教士和信教士大夫主要有利玛窦、高一志、艾儒略、傅汎际、南怀仁、徐光启和李之藻等。
1607年利玛窦与徐光启合译的《几何原本》前六卷,第一次把西方的演绎观念介绍到中国,该书后九卷由李善兰和伟烈亚力于1857年合作翻译完成。《几何原本》具有的演绎体系与观念,与逻辑学完全契合,对清末的一些学者产生了重要影响。
李之藻与傅汎际翻译并于1631年刊印的《名理探》,主要介绍了“五公”“十伦”,对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其他内容基本没有涉及。高一志在出版于1632年的《童幼教育》一书中收录了1615年成稿的《西学》一文,此文最早介绍了西方哲学的构成要素,其中包括逻辑学,他明确提出逻辑是“诸学之根基”。艾儒略1623年在《西学凡》中,对哲学的五个组成部分的基本框架作了系统介绍,与高一志一样,将逻辑视为“诸学之根基”,而且他还完整地介绍了中世纪古逻辑的基本框架。南怀仁于1683年将其编译的60卷《穷理学》进呈康熙,该书包括了比较完整的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内容,第一次将西方演绎逻辑的全貌展现出来。由于康熙没有准奏刊印,该书对后世没有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在第二个阶段,逻辑学传播的途径主要是一些机构和一批中外知识分子创办杂志、编译著作。机构主要有江南制造局、格致书室、海关总税务司署等,主要人物有傅兰雅、艾约瑟、严复、王国维等。代表性的刊物主要有:《中西闻见录》(1872年创刊)、《格致汇编》(1876年创刊)、《万国公报》(1868年创刊)等。这些刊物发表了大量介绍逻辑学的文章。
编译的著作主要有《格致须知》《西学启蒙十六种》以及严复、王国维翻译的著作等。编译的著作主要涉及西方近代时期比较流行的逻辑学教材和普及读物。另外,还翻译了大量来自日本的逻辑学教科书。
1886年,海关总税务司署印行了艾约瑟翻译、编纂的《西学启蒙十六种》,其中《辨学启蒙》是完整介绍西方传统逻辑的第一个中译本,底本是英国逻辑学家杰芳斯1876年出版的《逻辑初级读本》。此外,严复从1902年至1905年间翻译出版了《穆勒名学》(《逻辑体系》前半部),1909年又翻译出版了《名学浅说》(与《辨学启蒙》系同一底本)。王国维1908年翻译出版了《辨学》(其底本是杰芳斯1870年出版的《逻辑基础教程》)。日文的教材如1902年《译书汇编》刊登高山林次郎著、汪荣宝翻译的《论理学》,1903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田吴炤翻译的日本十时弥的《论理学纲要》,1906年上海泰东书局出版了胡茂如翻译的大西祝的《论理学》。这些译作完整准确地介绍了西方传统逻辑体系和内容,比较广泛地传播了逻辑的基本观念与方法。严复在翻译《穆勒名学》时,借助培根所言视逻辑学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再次说明了逻辑学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中国近代逻辑学教育
从1846年起,福建、上海等地陆续开办了仿照西式的中小学和师范学校。1895年,天津北洋西学学堂成立,1896年更名为北洋大学堂。至此,中国近代教育体系已初具规模。1902年至1912年的十余年间,中国社会虽然经历了清亡民兴的历史转折,但近代中国教育体系的构建仍然处于相对连续的形成与完善过程。
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史称“壬寅学制”),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成系统的学制体系,但该学制未能实行即被废止。1903年,清政府颁布《各学堂管理通则》(史称“癸卯学制”)及各学堂章程等17个文件,对学校教育体系、课程设置、师资配置、教育行政体系及学校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清政府颁布《学务章程》,明确要求在高等学堂、大学预科、大学堂和优等师范学堂课程设置中设立“辩学”(即逻辑学)课程。1912年至1913年间,民国政府教育部陆续颁布一系列学校令,包括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师范教育令、大学令等,对不同阶段开设“辩学”课程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1922年11月,教育部颁布《学校系统改革令》,进一步完善了中国近代教育体系。在学校教育体系中设立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三级,明确要求从高级中学阶段起即开设《论理学初步》(即逻辑学)课程。至此,中国近代的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在这个体系中,初等教育(高级中学阶段)、师范教育与高等教育均有开设逻辑学课程的明确规定,逻辑学成为学校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逻辑学第一次进入中国知识界距今已有400年时间。从高一志的《西学》到严复的《穆勒名学》,都明确说明了逻辑学的基础与根基地位。中国近代教育体系的建构与发展有百余年的历史,在其最初也吸纳了这一传统,在各级各类学校课程体系中,都将逻辑学作为基础课程来设置,作为综合性的方法论传授给学生,在内容上既包括传统逻辑,也包括现代逻辑。这实际上是对西方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的认同。
在当今的学校教育中,这种传统由于种种原因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逻辑学本身的发展和一百年前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就人类知识的演变而言,经历了从整体到分化、从分化到综合再到细化的过程。知识的细化与过去的知识割裂不同,要求我们在分工的基础上,综合地、交叉地运用知识,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作为知识体系根基和综合性、一般性的方法论的逻辑学应该发挥更大的基础作用。
(作者系南开大学哲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