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的命运(二十三)水浒传中的孙定
孙定在《水浒传》中,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人物。如果不是精读原著的话,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书中还有他这号人的存在。
孙定是开封府的当案孔目,绰号“孙佛儿”。孔目是北宋时的一种官职,主要负责官府衙门中的狱讼、帐目、判决等具体事务。可以说,司法程序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要从他的手上经过,所谓“一孔一目”,官名故曰“孔目”。
当高俅设计陷害完林冲后,将他发往开封府审判,决心要严惩林冲。
可是,偏偏有一位正直的当案孔目,一再向府尹进言,是在他的据理力争之下,林冲才保住了性命。所以说,如果没有此时的孙定力保林冲,根本不会有后来的野猪林鲁智深出手相救。
原因很简单,开封府如果判决了林冲死刑,哪还需要发配?
可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高太尉扣给林冲的罪名“杀害本官”,虽然查无实据,颇有“莫须有”的意思。但是,林冲手执利刃,并且擅入节堂却是不争的事实,根本无法抵赖。
《水浒传》第八回“柴进门招天下客,林冲棒打洪教头”中,为了林冲的判决,孙定和府尹争辩:
看林冲口词,是个无罪的人。只是没拿那他两个承局处。如今着他招认做“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
就这样,孙定这个富有正义感的小吏,终于保全了林冲的性命。高俅也自知理亏,此事如果弄大了,对自己并不光彩,也就不再追究了,只能安排其他人再去收拾林冲。
孙定只是一个小小的孔目,却敢于硬杠当朝太尉高俅,不仅彰显了他的铁面无私,而且也表明了他的做人立场!
对于孙定,最准确的评价应该是“耿直小吏”一枚。因为耿直,他才敢于向府尹为林冲积极争取,这是他的可爱之处;因为耿直,他注定只能一辈子充当小吏,这是他的可悲之处。
原创作者:文史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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