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市立法禁止晚上九点后跳广场舞,最高罚款500元

《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分五章,分别为:总则、重点规范和倡导的行为、促进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总计37条。《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如果违犯该规定,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大河报,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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