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良知的修身价值
致良知是王阳明全部思想的结晶,“吾平生讲学,只是‘致良知’三字”。在王阳明看来,良知是天理,“天理在人心,亘古亘今,无有终始。天理即是良知”。良知更是人心,或曰心之本体,“良知者,心之本体,即前所谓恒照者也。心之本体,无起无不起,虽妄念之发,而良知未尝不在”。致良知是良心的彰显和善性的扩充,而不是知识的积累和增益,“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对于人生而言,致良知就是修身,修身既要有本体,又要有功夫,既要在心上用功,又要在事上磨炼。
致良知的前提是良知
良知是本体,没有良知,致良知无从谈起,也失去了目标。孟子是良知概念始作俑者,他以孩童自然而然爱父母、敬兄长为例,说明“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王阳明是良知的拥趸,认为良知是先天内在于人的善性和道德之心,“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在《孟子》一书中,良知概念只出现过一次,并没有展开和论证,而王阳明则充分论证和发挥良知的意义。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天理之昭明灵觉处。”昭明灵觉意指良知与心、性、灵合而为一,“知是理之灵处。就其主宰处说,便谓之心;就其禀赋处说,便谓之性;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无不知敬其兄,只是这个灵能不为私欲遮隔,充拓得尽,便完完是他本体,便与天地合德”。王阳明的良知具有本体和形上意义,即良知是天地的本原,没有良知,就没有天地。“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真是与物无对。人若复得他完完全全,无少亏欠,自不觉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间更有何乐可代?”王阳明在与弟子钱德洪讨论中指出:“良知本体原来无有,本体只是太虚。太虚之中,日月星辰,风雨露雷,阴霾饐气,何物不有?而又何一物得为太虚之障?人心本体亦复如是。太虚无形,一过而化,亦何费纤毫气力?德洪功夫须要如此,便是合得本体功夫。”
更重要的是,王阳明把良知理解为是非之心,使得致良知不仅有了本体意义,而且有了认识价值;不仅有了目标,而且有了价值判断。王阳明认为,是非之心任何人都是具备的,古往今来都是相通的,“是非之心,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所谓‘良知’也。良知之在人心,无间于圣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有了是非之心,就有了辨别善恶的标准,利于立身处世,应对人生和社会的种种问题,“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有了是非之心,就有了修身尺度和人生指南,“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底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良知原是完完全全的,是的还他是,非的还他非,是非只依着他,更无有不是处。这良知还是你的明师”。
致良知的关键是诚意
诚意就是在心上用功,始终保持心灵的纯静,“如明镜然,全体莹彻,略无纤尘染著”。王阳明是在批评朱熹过程中突出诚意的地位和作用,“明诚相生,是故良知常觉常照。常觉常照,则如明镜之悬,而物之来者自不能遁其妍媸矣”。朱熹区别心与理,所以要求先格事物之理,然后获得天理,“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在事物之理升华为天理的过程中,朱熹强调敬的作用,“人能存得敬,则吾心湛然,天理粲然,无一分着力处,亦无一分不着力处”。王阳明是心与理合一,所以不同意割裂心与理、物理与天理的联系,认为诚意能使心与理、物理与天理合一;批评朱熹的《大学》新本是“先去穷格事物之理,即茫茫荡荡都无着落处,须用添个‘敬’字,方才牵扯得向身心上来,然终是没根源。若须用添个敬字,缘何孔门倒将一个最紧要的字落了,直待千余年后要人来补出?正谓以诚意为主,即不须添敬字。”所以提出个“诚意”来说,“正是学问的大头脑处。”王阳明以孝心与行孝的关系进一步说明诚意的重要性,凸显了主体选择道德行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此心若无人欲,纯是天理,是个诚于孝亲的心,冬时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求个温的道理;夏时自然思量父母的热,便自要求个凊的道理。这都是那诚孝的心发出来的条件。却是须有这诚孝的心,然后有这条件发出来”。
王阳明所谓的诚意,就是正心的功夫,“然至善者,心之本体也。心有本体那有不善?如今要正心,本体上何处用得功?必就心之发动处才可着力也。心之发动不能无不善,故须就此处着力,便是在‘诚意’”。诚意是要避免功利之心,纯乎天理之心,“所以谓之圣,只论精一,不论多寡。只要此心纯乎天理处同,便同谓之圣。若是力量气魄,如何尽同得?后儒只在分两上较量,所以流入功利。若除去了比较分两的心,各人尽着自己力量精神,只在此心纯天理上用功,即人人自有,个个圆成。便能大以成大,小以成小,不假外慕,无不具足。此便是实实落落明善诚身的事”。诚意还是致知的过程,推行和扩充良知,“今欲别善恶以诚其意,惟在致其良知之所知焉尔。何则?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既知其为善矣,使其不能诚有以好之”;“今于良知之善恶者,无不诚好而诚恶之,则不自欺其良知而意可诚也已”。
致良知的途径是知行合一
“某尝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合一就是要在事上磨炼,而不是单纯的冥思苦想和闭门修身养性,“人须在事上磨,方立得住,方能‘静亦定,动亦定’”。知行合一是从源头上消除恶念,鼓励善行。“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说明在道德实践中,善的知比善的行更重要,恶的念头比恶的行为更加卑劣。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就是因为知行分离,容易使人轻视知而重视行,不注意从思想上克服不善的念头,最终导致了恶的行为,“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便不去禁止”。知行合一,就是要在思想源头上树立善的理念,尤其是一念发动时就要为善去恶,“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知行合一,就是要坚持儒家的常道和践行仁义礼智信。“通人物,达四海,塞天地,亘古今,无有乎弗具,无有乎弗同,无有乎或变者也,是常道也。其应乎感也,则为恻隐,为羞恶,为辞让,为是非;其见于事也,则为父子之亲,为君臣之义,为夫妇之别,为长幼之序,为朋友之信。是恻隐也,羞恶也,辞让也,是非也;是亲也,义也,序也,别也,信也,一也。皆所谓心也、性也、命也。”知行合一,就是要把人的本心和善性推而广之,惠及他人和社会,“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之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也。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
王阳明强调,在“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的过程中,必须紧密联系社会生活,结合人生实践。知行合一,不能舍弃人伦事物,“使其未尝外人伦,遗事物,而专以存心养性为事,则固圣门精一之学也”。知行合一,不能离开日常生活,“盖日用之间,见闻酬酢,虽千头万绪,莫非良知之发用流行,除却见闻酬酢,亦无良知可致矣”。知行合一,不能回避人心险恶,“不逆、不臆而为人所欺者,尚亦不失为善。但不如能致其良知而自然先觉者之尤为贤耳”。
王阳明诗云:“肯信良知原不昧,从他外物岂能撄?老夫今夜狂歌发,化作钧天满太清。”致良知充满着善意和理性的光芒,给了王阳明信心和力量,造就了王阳明的辉煌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