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调整“外地车牌”限行措施:2020年11月02日起延长高架限行时间:07时至20时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为缓解道路拥堵,改善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上海市部分道路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据了解,本次主要是对外地车牌的限行时间进行了调整,即由原来的8小时(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延长为13小时(7时至20时)。此外,新增中心城区地面道路外省市小客车限行措施。
通告全文如下:
一、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1)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2)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3)逸仙高架路(全线);
(4)沪闵高架路(全线);
(5)中环路(全线);
(6)华夏高架路(全线);
(7)罗山高架路(全线);
(8)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9)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10)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11)虹梅高架路 (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12)北翟路地道;
(13)南浦大桥;
(14)卢浦大桥;
(15)延安东路隧道。
二、对于通告未尽列的道路,对上述小客车采取的通行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2021年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内环内陆面道路(不含边界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届时市公安局将另行发布通告。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总台央视记者 徐鸣佳 俞翔)
(编辑 李冬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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