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红楼梦》真正的大悲剧,就在于同时代地球的另一端……
对《红楼梦》的研究,竟变成一门专门的学问“红学”,许多学富五车的学者以毕生主要精力,用以专职研究一部书,本身就是动荡的中国近现代史,给中国文学开的一个善意玩笑。
作为文学作品的《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的瑰宝,其最大的不足、局限和遗憾,不在于小说本身,就在于它的作者曹雪芹。不在于曹雪芹自身,而在于曹雪芹著书时所处的时代。
曹雪芹这样在整个中国古代史上,都算得上古往今来第一流的人物,却只能用毕生的心力,去写这样一本关于幻灭和失败的书。虽然是一本不管读过它的人怎么高估,终究会发现还是低估了的小说。
帝王将相们生前功业再大,在宏观的历史和文明视角,不过是时代的浪花;
但曹雪芹和《红楼梦》是无可取代的,即使在文明这个层面的视角下,也是熠熠生辉的。
然而,终究也只是一部书啊!
根据现代“红学家”考证,曹雪芹大致生于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逝世于1763年(乾隆二十八年)。
同样一个地球,同样一个世界,东天那颗叫“曹雪芹”的巨星,如此孤独和黯淡。
而同样是在文明的视角下,“云和山的彼端”,西方世界的“人类之群星”正在交相辉映,开启一个全新的历史时代。
威廉·莎士比亚:生于1564年,逝世于1616年;《罗密欧与朱丽叶》《哈姆雷特》《李尔王》《麦克白》《奥赛罗》《威尼斯商人》,
托马斯·霍布斯:生于1588年,逝世于1679年;机械唯物论,国家起源说;
勒内·笛卡尔:生于1596年,逝世于1650年;近代哲学,解析几何;
约翰·洛克:生于1632年,逝世于1704年;《论宽容》 《政府论》 《人类理解论》;
艾萨克·牛顿:生于1643年,逝世于1727年;万有引力,三大定律,微积分;
查理·路易·孟德斯鸠:生于1689年,逝世于1755年,《论法的精神》,三权分立学说;
伏尔泰:生于1694年,逝世于1778年,《哲学通信》《路易十四时代》《老实人》《形而上学论》;
本杰明·富兰克林:生于1706年,逝世于1790年,电荷守恒定律,《美国宪法》;
让·雅克·卢梭:生于1712年,逝世于1778年;《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
亚当·斯密:生于1723年,逝世于1790年,《国富论》,古典经济学;
伊曼努尔·康德:生于1724年,逝世于1804年,古典理性哲学;
托马斯·杰斐逊:生于1743年,逝世于1826年;《独立宣言》;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生于1770年,逝世于1827年,九部交响曲,交响乐之王;
米哈伊尔·瓦西里耶维奇·罗蒙诺索夫:生于1771年,逝世于1765年,热能第二定律、化学质量守恒定律;
……
人类群星闪耀之时:
这是欧美文明之大幸,亦是中华文明之大不幸。未来百年是沉沦与屈辱,皆发端于此。
看到和曹雪芹同时代这些人类文明史巨星的名字,再读《红楼梦》那篇“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凄凉何止十倍!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在篷窗上。说什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中华文明就这样进入了工业时代,国家衰败,百年积弱,各行各业无不「以欧美之是为是,以欧美之非为非」,因为欧洲文学以长篇小说为重心,中国近现代文人便也抛弃了经史子集,抛弃了乾嘉学派,抬出《红楼梦》这部优秀长篇小说,成为“集中国古典文学之大成”之瑰宝国粹,以为应该得到特别关照和扶植。
即使是鲁迅、胡适等新文化运动的巨擎,同样对《红楼梦》每多褒赞,称誉有加。因此遂有俞平伯先生、周汝昌先生等率先垂范,为“挽救国粹”的“红学”应运而生。
然而,这种文人墨客混杂了小资情怀的朴素情感,既脱离文盲率超过90%的劳苦大众,亦无力对抗侵略者的飞机大炮。多少博学多知的“国学”学者,一路狼狈奔逃到大后方去吃土,一边怀恋在北洋政府治下月薪几百大洋的人上人生活。他们的著述洋洋大言,汗牛充栋,却于国于民无尤。
甚至颇有于“国故”“国粹”如数家珍的国学大师,膝盖一软,便反过来去给侵略者粉饰太平。
抗日战争已经充分证明了,一切依赖情感加持,而非自身魅力和感染力的所谓“国粹”,都是违反自然法则的,于国于民并无裨益的。那时候的中国,更需要的是钱学森,是邓稼先,是李四光,是于敏,是他们而不是国学大师们,真正撑起了中国人复兴和强大的脊梁。
笔者虽然是《红楼梦》的忠实爱好者,是曹雪芹曹公的忠实崇拜者,从10岁读得《红楼梦》惊为天人起,翻阅该书何止数十百遍,一字一句了然于胸,著述文风亦深受其影响,偶尔也写一些关于《红楼梦》的心得和感想。
然而我绝不以为自己那些浅显文字,居然是什么“红学”。那么包括那些著作等身的所谓“红学家”,他们那些“六经注我、无法证伪”的文字,又难道真是什么严谨科学的学问了?
文学艺术所属的社会科学也是广义上的“科学”。科学建立在社会分工高度细化的前提下,有一定的门槛,有相对严谨的客观证伪标准,不满足这些条件,便不能叫“学”。
看看欧美文明的类似例子:
众所周知,是莎士比亚的作品奠定了现代英语成型的基础,英国和美国的中学生们都要大量阅读莎士比亚作品,这两国的成年人也绝不乏莎士比亚剧作的爱好者。但这和牛津大学亦或斯坦福大学里,那些专业研究莎士比亚著作和生平的学者们,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欧美各国专业研究莎士比亚的学者,绝不会比专业研究理论物理的学者多,甚至少了不止一个数量级。毕竟理论物理可以造核电站和原子弹,关系一个国家乃至人类的命运前途;
而“莎士比亚研究”则只是人文学者在自己专业领域的“圈地自萌”,其各种研究成果,诸如「莎士比亚究竟是否确有其人」,还只是「大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的化名」,甚至「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化名」,亦或是「女王陛下的私生子」,也就是所谓“正统派”和“怀疑派”持续百年的争论,对大众的实质影响微乎其微,不过只是聊为八卦谈资罢了。
同欧美的“莎士比亚学”一样,《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固然是一个伟大的文学家,但研究曹雪芹其人家族历史、生平事迹,甚至于曹雪芹究竟是曹寅亲儿子曹頫之子曹天佑?还是曹寅过继子曹顒之子?甚至就是前江宁织造曹頫本人?这些难道就不是红学家们的“圈地自萌”么?——舍本逐末,不外如是。
“红学家”们品读《红楼梦》,就犹如盲目摸象一般,去解剖大象、分析象群的社会结构。但谁也没法发自内心的确信,什么是真正的大象,什么是真正的《红楼梦》,除非起曹雪芹曹公于地下,起逝者而肉白骨,让他来如实将他写作时的所有真实想法,如实地告诉给大家。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本文部分内容,为【韩丁/最后的浪人】 原创撰文 | 授权【狐狸晨曦】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