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条,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案例:王先生去年借给了亲戚3万元钱,王先生通过银行,把钱转到了亲戚的账户上,因为是亲戚关系,也就没让对方写借条。前段时间,王先生因为生意需要,想找亲戚要回这笔钱,亲戚却要求王先生出示借条,说有借条才能证明他从王先生这里借过钱。王先生怎么才能要回这笔钱呢?
现实中,很多人把钱借出去因为关系较好或者其他原因是没有借条的,还有一部分人可能时间较远不慎遗失借条。对于这样的案件来讲,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把欠款要回来,最主要的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借款的事实。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就要搜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有借款合同关系的客观事实的存在。
一般来说,我们有三种方式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一、转账记录
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等转账方式,将钱打到欠款人的账户时,都会有相应的转账记录留存,转账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也就是说借款人向法院出具了转账记录这个证据,如果欠款人说是偿还之前的债务,欠款人需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
二、沟通记录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对证据的规定,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也就是说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直接证据。如果借款人在与欠款人的沟通过程中,有体现借款事实的,借款人也可以保存下来,用作诉讼的证据。
三、证人证言
司法实践中,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如果在借款过程中有第三人见证,第三人也愿意出庭作证的,借款人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把钱要回来。
最后,借钱一事需要谨慎再谨慎,借款流程要合法合规,并妥善保存相关的书面材料,一旦出现对方赖账的情况,便于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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