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学生陈楠琪《情与法的碰撞》、朱逸然《沐世间真情,明法律之灯》刊发于《作文周刊》(高考版)2016年第17期总第6773期

指导1510班学生陈楠琪《情与法的碰撞》、朱逸然《沐世间真情,明法律之灯》刊发于《作文周刊》(高考版)2016年第17期总第6773期

沐世间真情,明法律之灯

湖北省监利县第一中学1522班 朱逸然

波洛克曾经说过:“法律不使人人平等,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如此公正无私地度量世间万物,但当法律与人情碰撞时,法律还能保证其度量法则不被改变吗?

今年的六·一儿童节——这个全世界孩子享受欢乐与宠爱满满的日子,却因一件普通的偷窃案和一位一贫如洗却心系爱女的母亲,再一次激起了情与法的博弈。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位为双胞胎女儿治病而早已倾家荡产的母亲,为了让女儿也能过一个像样的儿童节,在百货商场里偷了两本儿童读物和一只鸡腿,准备送给女儿作为节日礼物。在行窃时,被商场保安当场抓住。在问明缘由之后,这位贫寒的母亲被警察扣留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在各大媒体报道这则新闻后,各种声音便在网络的海洋上掀起层层浪花。“警察不应当处以罚款”“爱心偷窃可以原谅”的言论不绝于耳,似乎在很多数人眼里,法律应当为人情让道。但这种看法未免太过感性与偏激。

从古至今,我们习惯于用情谊的深重来衡量法律的公正,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法理不外乎人情”,甚至对执法人施以道德的捆绑。于是在这里执法人员对这位母亲给予处罚便被理所当然的打上了“不近人情”的标签。在“深重的情谊”的驱动下,我们对于事物的判断逐渐模糊,淡忘了法律对大义与褒扬、罪恶与惩罚的公正兑换。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很多人不自觉的一面希望着法律来伸张正义,一面又抨击着法律的不近人情。莫非在深重情义的“庇护”下,贫穷就可以成为逾越道德底线去行窃的理由?我们所信奉的“好人有好报”的善良本意故无过错,只是在社会海洋中行驶生命之舟时,定要请法律这个舵手为我们护航前行。

我们都希望“为女儿偷礼物”的故事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好在我们的执法者做到了“法律无情,法外有情”,扣留这位母亲的警察在了解这位母亲的窘境之后,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帮助,短短几天就募集到了不少的善款,女儿治病和上学的费用有了着落,给这个有点伤感的故事添上了一个温暖的结尾,让人在叹息之余有了一些欣慰。可见,法网之下公正的审判,与人们相互传递的善良真情并不冲突。情与法,本不该博弈。

康德说的话仍值得我们去体悟——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赞叹和敬畏就越来越历久弥新,一个是我头顶浩瀚灿烂的星空,一个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我们在温情繁星挥洒的大地上自在奔跑时,定不能忘长亮心中的法律之灯。

点评:

小作者的立意很巧妙,以“沐世间真情,明法律之灯”为标题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兼顾“法”与“情”二者展开议论。于法,贫穷不可以成为逾越道德底线去行窃的理由;于情,法网之下公正的审判,与人们相互传递的善良真情并不冲突。首尾分别借用波洛克和康德的话语,为文章增强了说服力。

模拟评分:

基础等级38分+发展等级18分=56分

情与法的碰撞

湖北省监利县第一中学1522班 陈楠琪

法律不外乎人情,在法律面前,人情似乎显得有些卑微,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所谓法外开恩便是在法律治国的基础上增添一道人性的光辉。

意大利的一位普通民工海因茨生活在一个不富裕的环境中,无奈妻子又患上了癌症,当时有一位医师配置出了解药,200美元成本的药却被卖出2000美元的高价。海因茨想尽办法只凑出了1000美元,医师却连赊账都不愿意,无奈之下,海因茨选择了偷药,结果被抓进了警察局。偷窃是大罪,是绝不允许的,他自己也深知要害,不然怎么会庸庸碌碌的过完了大半辈子却在已近黄昏的岁数去头一件甚至不会让他发财的东西,一面是公正严明的法律,一面是气息奄奄的妻子,残酷的现实逼迫着他。

倘若那位医师答应了他的请求,也许事情不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海因茨不会坐牢,妻子不会不治而亡,医师也会赢得一世美名,名垂青史。可是当他向走投无路的海因茨丢下一句“我制这种药就是为了赚钱”时,他已经失去了一个身为医者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的美德,更让人情冷暖变得更加飘忽不定。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一个国家如果以法律作为管理国家的准则,他的子民毫无羞耻之心,然而用道德、礼仪来管理国家,其民众必定会拥有它高尚的人格。

就像《秋菊打官司》中秋菊的困惑,《被告山杠爷》中山杠爷的悲哀,《女人不是辘轳》中深受深受家庭暴力的人最终解脱的血的代价。文学上总是评价反映社会现实的作品更胜一筹,这一系列的文学作品不在少数,不禁让人感叹:中国的法治边界在哪?其法治之路未来又会有何走向?自古以来,一直流传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这个现实的社会总是难以实现。是的,世界崇尚公平,可是总有些人含着金汤匙出生,有些人从小就历经风雨,仍然不乏存在为救妻偷药的海因茨,因沉重医药费而私刻公章的廖丹,依旧会有雨果笔下所描绘的冉·阿让为孩子偷取食物充饥而被饱食终日的法官判处19年苦役的悲惨世界!

就像罗素所说的那样,对人类苦难要有痛彻肺腑的怜悯。居高位者,衣食无忧,却毫不顾及为生活苟延残喘的平民老百姓。我们所生活的世界,需要的是公平与人情,而不仅仅是冰冷无情的法律。

点评:

文章立意,偏重于“情大于法”的观点,认为在“法”的基础之上要看重“情”,正如文末所主张的“需要的是公平与人情,而不仅仅是冰冷无情的法律”。文中列举了意大利普通民工海因茨的事例,说服力强,切入点妙。穿插孔子的话语,结合《秋菊打官司》等影视人物命运,娓娓道来,说理详尽。结尾罗素的话与孔子的话前后呼应,有力地收束了文章。

模拟评分:

基础等级39分+发展等级18分=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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