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学校和老师有没有责任?中学老师这样说

现在已经进入夏天了,温度逐渐上升,许多家长和老师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学生溺水的问题。为什么要高度关注这个问题,因为每年由于溺水导致的学生死亡事件时有发生。

近日,教育部连发了两个预警,都是关于防范学生溺水事件的,而且在2号预警里,同时提到,近期全国共发生了多起学生上下学途中发生的溺水事故,最后导致了19名学生死亡,实在是让人痛心。

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特别是现在的70后或80后,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夏天只要放学,放学路上一定会跳进河里或水塘里洗个清凉的澡再回家,这对学生来说,简直就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但是,作为学生家长或老师,对于这种事情却非常紧张。

那么,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这个责任由谁来负?作为一名中学老师,个人看法是这样,觉得应该分情况看:

一、如果是上学期间,譬如中午休息期间,学生偷溜出去,下水游泳,最后导致的溺水身亡,这个学校和老师是很难说清楚,免不要负管理不严之责。

二、对于不寄宿的学生,放学后回家路上,发生的游泳溺水事件。这种情况争议是最大的一种。一般会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是家长认为,家长将学生送至学校接受教育,已经将监护职责交由学校,理应由学校担负学生的管理、教育和保护义务,学校未尽职保护好学生放学途中的安全,理应担责。

另一种是学校认为,学校的职责是从学生进入校门到离开校园这段时间。但放学后,学生离开校园,学生的监护职责应该由家长承担。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也发生过许多类似事件,最后也有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的。一般这种情况下,法院最后都会宣判学校不承担责任。之前已经有过很多类似案例可供参考。

三、放假期间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这事跟学校和老师有关系吗?有了前两种情况作为对比,显然这种情况下,责任就更加清晰了,放假期间,只要不是特殊情况,譬如在校补课,或者学校组织其它活动等等,只要学校或老师参与到学生的日常活动,发生溺水事件,是与学校或老师没任何关系的。

所以,不用过分放大老师的责任,老师或学校也不是万能的,作为家长,还是要尽到自己的监护义务,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尽到家庭教育的义务避免此等惨剧发生。

不知道,你们怎么看待放假期间,学生出事,是否应该由学校或老师负责的问题?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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