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历史书是这样写,我历史也就不会学得不好了
@唐不闻:秦国在强国致富的路上曾碰到一个棘手的问题:秦国方圆广阔,但荒地太多,没有人耕种。没有人耕种就没有足够的粮食,而粮食在战国时代是非常重要的资源。
秦国想了很多办法去解决这个难题。
一个是勾引邻国的老百姓,尤其是紧挨着边境的那些,说来吧,我们这里地多人少,你来我就送。
一个是开始收山川河流的使用税,特别是采矿、煮盐两个重头,你想从事这些行业,行,你必须给国家缴税。一方面国家有钱了,另一方面则是把这些行业的某些从业人员逼到改行,去种地。所谓重农抑商是也。
再一个就是开始收人头税。过去秦国是按耕地收税,导致许多贵族养了许多食客,普通百姓也几口人合为一户,一起耕种。于是商鞅针对这一现象,下令从此改收人头税,我不管你种了多少地,你户内有几个成年人,你给我按人头逐个缴税。
此令一下,贵族首先就急了,迫不及待把食客清理出去,有多余的孩子也赶紧分家让他独立,免得多交钱。这样一来,秦国不仅多了耕种的农民,还连带着解决了部分贵族实力过强的问题。
而针对百姓,商鞅还另有一条命令:户内有两个成年男人还不分家的,人头税缴两倍。这样民间就被迫分散成一个个独立的小家庭,纷纷独自去开垦荒地了。而其中一部分过于贫困连分家能力都没有的成年男性,则不得不去当赘婿,在秦国,赘婿的身份极其卑贱,和罪犯无异,随时都要准备接受各种徭役和征戍,这样一来,公共工程的劳动力和兵力也有了。
按照秦国的规定,每个人从十六岁起就需要承担徭役和上缴一定的人头税。
以上的这些措施,不但使秦国的生产热情和效率大幅上涨,还极大的丰富了税收收入。
这些税是这么使用的,其中人头税,上缴到大内,作为三公九卿的俸禄和军队的军费。而山川河流的税,则上缴到少府(少内)这个机构,作为天子和皇室的私库,比如制作衣服、器物、食品等功能,都归于少府。
在秦时,建造宫殿和陵墓的职责也归于少府。这就是为什么陈胜吴广起义时,秦国迫不得已使用骊山刑徒作为军队时,任命的是少府章邯作为将军(少府既是机构名,也是官职名),因为这些刑徒本身就隶属于章邯,而军队使用的武器制造也要靠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