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之义争议千年,本义为何?告诉你:“分类观察”!

本文将告诉你“格物”一词的准确含义,指的是“对事物分门别类的观察”;我们由此才有可能进一步“致知”,即对事物之理的认识。

也只有这样理解,“格物”与“致知”的因果关系才能够厘清。

此前,“格物”含义的暧昧不清与争议历史,甚至可远溯至汉代。

待我细细道来。


“格物”这一概念,许多人以为是明代大儒王阳明所提出来的,但这其实是误会。

这个概念其实是出自儒家的经典《礼记·大学》。

《大学》中的原话是:“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王阳明在研习《大学》的过程中,质疑朱熹的解释时,也提出了自己对“格物”的看法。现代有许多人,崇尚王阳明心学,误以为王阳明提出了“格物”之说。其实并非如此。

“格物”是儒家经典《大学》里的所谓“八条目”之一。

所谓“八条目”,也即:

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王阳明与朱熹在“格物”解释上的不同调,凸显了“格物”这一重要的儒学基础概念,却在语义与理解上有很大的混淆与争议。

百度百科是这么解释“格物”的:

格物,意为探究事物的道理纠正人的行为,格在此有“穷究”之意。

这是一般通行的见解,走的是朱熹对“格物”的解释路线。

然而,其实这也是不够正确的。因为照这一解释,“格物”与“致知”的含义等于基本没有差别。

当然,泛泛而论,我们也不能说这就是错的。比如我们可以引述如下三条:

  • 宋苏轼《谢兼侍读表》:“恭惟皇帝陛下圣神格物, 文武宪邦。”
  • 明王鏊《震泽长语·经传》:“盖知物之本末始终,而造能得之地,是格物之义也。”
  • 鲁迅《伪自由书·透底》:“于是要知道地球是圆的,人人都要自己去环游地球一周;要制造汽机的,也要先坐在开水壶前格物。”

用百度百科中的“格物”含义,的确也都解释得通。但是将上述三句中的“格物”替换为“致知”,意思同样一点没变。

所以,百度百科上的解释,至多只能说是“格物”的引申义,并非本义。

而这一引申义若再进一步引申,还可解释为“纠正人行为的标准”,比如唐代刘禹锡《天平军节度使厅壁记》此句:“示菲约以裕人,信赏罚以格物。”

那么再再引申,至清末,“格物”一度还用以称名西洋的自然科学。严复《原强》中说:“二百年来,西洋自测算格物之学大行,制作之精,实为亘古所未有。”

“格物”目前所通行的解释,百度百科所认定的这一引申义,大家一半所遵循的,其实沿袭的是朱熹的路线,不是王阳明的观点。

朱熹自己也不是发明者,因为他的老师程颐就已经认为“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

程颐将“格”解释为“穷尽”,将“物”解释为理,证据在哪?不认真想讲得通,认真一思考,其实没有证据,只是他个人联想,仅仅只是貌似较能说得通而已。

而朱熹采纳了程老夫子的这一说法。

在《四书章句集注》中,他注释说“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他又解释“物格而后知至”的“物格”,注释说“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

基本上,程颐和朱熹将“格”解释为“穷尽、穷至”的含义。

我们观遍古籍,从来没有看见有其他出处,“格”字有此含义。所以,可以肯定这只是程颐和朱熹的个人发明无疑,说白了就是“生造”的解释。

但是,朱熹的这一说法,事实上是得到了众多的认可,因为的确貌似也说得通。

但是只要认真细究,肯定是牵强的。要不王阳明后来不会跑出来反对。

王阳明用“格竹”致病的经历证明,朱熹的讲法其实不通。

王阳明在他的《传习录》中曾有如此记载:

(提示:没耐心的读者不妨直接跳过)

“众人只说「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说去用!我著实曾用来。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如今安得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看。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当初说他这是精力不足, 某因自去格,早夜不得其理,到七日,亦以劳思致疾,遂相与叹圣贤是做不得的他大力量去格物了。及在夷中三年,颇见得此意思,方知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决然以圣人为人人可到,便自有担当了。这里意思,却要说与诸公知道。”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王阳明早年自己也曾深信朱熹“格物”的解释,先是让自己一位姓钱的朋友去“穷格竹子”,三日后导致其“劳神成疾”;后来自己也亲自去“格竹”,去穷格竹子的道理,想验证一下看会有什么效果,结果同样是七日劳神得病。

正因如此,王阳明不认为朱熹所说的“格物”之意是正解了圣贤真意。

王阳明认为圣贤讲“格物”的意思是在自己身心上下功夫。

我们由上述小故事,就可略知朱熹的“理学”,与王阳明的“心学”,在基本意趣上的不同之处。另一“心学”大家陆九渊,赞同的显然是王阳明的看法,他等于索性将“格物”等同于“格心”。说句实话,这种讲法其实过于将儒学禅学化了。纯粹是只讲“义理”不讲“考据”了。

的确也讲得通。但是“讲得通”的,未必就是对的

王阳明与陆九渊所说,仅仅只是“义理”貌似说得上,根本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因为他们所说“格物”是在自己身心上下功夫,毕竟引申得太远了,缺乏文字学、语言学的实际证据,也就是说在古人所讲的所谓“训诂”上是没道理的。

此外,最为严重的是,按照王阳明与陆九渊的解释,“格物”作为“八条目”之一,与“诚意、正心、修身”这三个条目的含义差别在哪?

若说朱熹只是将“格物”与相邻的“致知”混淆了,王阳明与陆九渊所含混的地方,就更加遥远了。

所以,在“格物”的解释上,我们不能盲信古人。

有一点,我们今人要意识到:在先秦时代,《大学》所说的“格物致知”这样的话,大概也只是平常语言,并无深奥之处,所以也就用不着特别解释;但是汉代以降,由于文化变迁与断层的出现,“格物”一语的解释却成了千古争议。

东汉的郑玄在给《大学》作注时,是这么解释“格物”的:

“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

郑玄的意思是“格”的意思是“来”,“格物”是“来物”,意思是外物会因人自心之善恶召感而来。这是一种典型的“玄学”讲法。证据在哪?没有,就是郑玄的玄想而已,汉语言文学的典籍里,他的这一讲法依然是孤例

北宋司马光就不太赞同郑玄的说法。他写了一篇《致知在格物》的文章,阐释说:

“格,犹捍也,御也。能捍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也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

司马光将“格”解释为“捍”、“御”,不能说没有出处,我们只要想一想“格斗”一词,就能知道他所讲的路数从哪里来。讲来讲去,司马光还稍微讲点证据。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指出,这依然是牵强的。因为如此解释的“格物”与“致知”的因果关系何在?十分令人费解。

不管怎样,在上述这么多牵强的说法中,我们得承认,程颐与朱熹的解释是相对较为近理的,所以百度百科沿袭这一思路也是正常的。

毕竟朱熹没有跑得太偏,他只是混同了“格物”与“致知”的微妙差别。这两者在“八条目”里可是“邻居”,“住”得还是比较近的。

但是毕竟是跑偏了,否则王阳明也不会不服气,非要去拼了老命,不怕生病,也要去“格竹”一番。

只是王阳明自己新出的解释,跑得更远!

“格物”的本义应是什么?其实我们得先认真思考“致知”的前提是什么?

所谓“致知”,就是获得对事物之理的认识。因此,朱熹对“格物”的解释,套用到“致知”上也是完全成立的。他所解释的“格物”,所以等于只是“致知”而已。

我们不妨思考,我们是怎么开始认识事物的,第一步是什么?

现代科学发展及认识论的研究表明,人类正确认识事物的最基础前提,或者说第一步是“分类”。

在作为认识对象的事物被“分类”之后,才有下一步的对所谓事物之理的认识。

所以,若是“致知”是对“事物之理的认识”,那么“格物”显然应当对应于“对事物进行分类观察”。这从语言学、文字学上有没有证据呢?

从语法上来看,显然“格”在“格物”一词中是作为动词来用的,并且是所谓的“使动用法”,也即“格物”应解释为“使物被格”。

而从“格子”,“品格”,“格调”,“风格”这些词汇中,我们会发现将“格”解释为“分类”是一点不牵强的,有各种语言学上的佐证,乃至保留至现代汉语。

另有一点我们不妨注意,“科学”的“科”也是有分门别类的意思。而“科”与“格”的读音是相近的,我很怀疑“科”其实是先秦时“格”字的通假,这两个字其实是同义字。

所以,最后强调一点,“格物”的意思只是“对事物进行分类的观察”!

这才是合情合理的,而这一千古的争议,至此也就可以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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