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医务人员有以下10种行为的,重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12月24日,广西卫健委、中医药局发布《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的通知

  该通知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廉洁从业“十严禁”要求。违反有关规定,重者对执业(助理)医师视情节吊销其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医考大纲

  《通知》篇幅较长,小派特地为大家整理了重点,下面一起看看医务人员务必要谨记的“十严禁”。

  •   一、严禁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   二、严禁虚假宣传、欺诈骗保、过度医疗、敲诈勒索服务对象;
  •   三、严禁实行“开单提成”,以及介绍患者到其他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等获取非法利益;
  •   四、严禁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或分解项目重复收费;
  •   五、严禁违反规定直接接受捐赠资助;
  •   六、严禁参与医药产品推销活动、泄露患者个人资料以及医疗信息;
  •   七、严禁私自采购、销售、使用医药产品;
  •   八、严禁索取、收受“红包”、回扣;
  •   九、严禁倒卖医院号源、违规开展医疗健康服务;
  •   十、严禁开展企业参与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医用耗材管理工作。

医考备考资料

  对违反本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行政处罚等处理,还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对违反本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且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收缴违纪所得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对执业(助理)医师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考点速记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执业(助理)医师还视情节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给予暂停九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吊销其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除了广西发布新规,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公布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医生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开展以商业为目的的行为,都将被扣除18个积分。根据规定,扣18分以上的医生,将被处以离岗3个月的处罚。

  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近期国家和地方在医疗反腐方面不断加大监管,各种规范也是不断加码,相继处罚了一批官员和相关医务人员,大家当引以为戒。

考前点睛

  作为一名医护人员,在医学这个范畴,容不得半点马虎和儿戏。应当时刻守住道德底线、不踩权利红线,自觉依法执业,坚决抵制“红包”、“回扣”等。全心全意做好医护工作,为广大群众做好医疗服务,这需要我们时刻谨记。

  对于全国多省市出台的医护人员执业新规,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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