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级志书出版印刷版式规定
上海市级志书出版印刷版式规定(暂行)
地方志书是严谨的资料性文献,上海市级志书出版要求版式统一。 并且既庄重大方、又具现代气息。现将出版印刷的版式规定如下:
一、开本
采用889 mm1194mm,16 开本。精装,纯质纸印刷。
二、护封
(一) 成品尺寸 高293mm,宽度视志书厚薄而定。
(二) 用纸157 克进口铜板纸,覆光膜。
(三) 正面格式
书名:首行居中横排,位置距上端 50mm。一般排一行,如“上 海市志〃人口分志”;字数多者可排两行,如“上海市志〃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分志〃劳动卷”。
断限:书名下居中横排,阿拉伯数字“(1978-2010)”。
书名字体、字号:待定。
彩照:为突出特色,在编纂单位名称之下,出版社名称之上,放 置体现上海改革开放以来特点的彩色照片。
编纂单位名称:居中,横排于时间断限之下,字体、字号、待定。
出版社名称:居中,横排于页面下方,距下端 30mm,字体、字 号、待定。
(四) 书脊 上方书名,如“上海市志〃人物分志”、“上海市志〃文学卷”。 下方编纂单位名称和出版社名称并列纵排,出版社名称居左,编纂单 位名称居右,距下端25 mm。字体同正面格式,字号根据书脊宽窄而 定。书名上方,加分册阿拉伯数字序号,各册序号字体、字号、位置 统一。
(五) 背面格式 设计形式:待定。
右下角放条形码及定价。
前后勒口宽度为75mm。
三、封面、书脊、封底
志书封面式样统一设计。精装,3mm 荷兰纸板加漆布装帧材料。 锁线装订,书脊压圆。除彩照外,与护封文字版式相同。书脊版式等 同护封书脊版式。封面、书脊所有文字、图案均压凹烫金。封面颜色:待定。封底不置文字、图案。
四、环衬 前后加环衬。尺寸同内文,采用150 克艺术纸,浅色。右下角置 条形码。
五、扉页 纸质:150 克双胶纸。 内容从上至下依次为书名、断限、编纂单位名、出版社名,版式: 待定。
六版芯
225mm(高)(含上书眉、下页码)145mm(宽),39(字) 38 (行)。概述、大事记、各篇及附录等一级标题单页码起,做辑封, 暗码(页码不出现),辑封不置书眉。书眉及页码上下设置(双码面 书眉置左上方,排书名,页码号置左下方;单码面书眉置右上方,排 篇名,页码号置右下方),书眉字为小五号仿宋加粗,横排,页码为 五号阿拉伯数字,横排。书眉用横线与正文隔开。
七、全书版序
依次为扉页,版权页,彩图及照片,市志编纂委员会及主编总纂、 分志(分卷)编纂委员会及编辑室、撰稿人、审稿单位及审稿验收人 员等名单(称),序言,凡例,编纂说明,中文目录,正文,附录, 编后记,索引,英文目录。序言,凡例,中文目录,正文、附录与编 后记,索引,英文目录分六组各自单编页码。
八、正文 正文排五号标宋,每页 1482 个字,通栏,行距为二分之一。正 文中大段引用原文并独立成段的,排五号楷体。 行文注释采用页末注。文内所注内容标序在相关词语的右上角排 六号标宋阿拉伯数字圆码,页下注文排六号标宋,标序为阿拉伯数字 圆码与正文对应。注文用七字距横线与正文隔开。
九、标题 各级标题及标题编序墨色比正文加粗(第五级标题除外)。
一级标题(篇)居中,为小一号标宋体。本级标题共占
二级标题(章),为小二号标宋,占5行,居中。
三级标题 为三号标宋 ,占3 行,居中。
四级标题(目,序号为一、二、三等)为4号黑体,占三行,上下居中,低二格起排。
五级标题 (子目,采用方头括号)为小4号标宋,占三行,上下居中,低2格起排。
六级标题(暗目) 为五号标宋,不单独成行,低2格起排,不标序号,空1 格接排正文。
各篇附记或附文标题,均采用其所归属的篇、章、节下一级标题 的字体字号。如某章的附记 其标题用“节”一级标题的字体字号;某节的附记,其标题则用“目”一级标题的字体字号。其余类推。
十、表格 表格的排版格式,可采用单栏、双栏或多栏几种,表格内如表头 栏目重复设置,则用双线分隔。数字表格两边开放不封线,不置横栏 线。表题排五号黑体居中,表序(置表头左上方)及计量单位(置表 头右上方)排五号楷体,表头项目排小五号标宋加粗,表文(包括数 据)排小五宋,表的说明置表格左下角,低两格连排,“说明”两字 后加冒号,说明文字排五号正楷。如表格跨页,次页保留表头,并在 表头左上角低一格排五号楷体“续表”、“续表一”、“续表二”等字样, “续表”文字置于中括号内。表格与正文上下各距一行。文字表为封 闭式,字号、字体、置放位置同数据表。
无论文字或表格 单行不成页”的原则,避免出现单字排为一行或单行独占一页。
十一、pic彩图集中于分志(分卷)正文前若干专页,同时在正文内采用黑 白插图(串文图照)。地图、彩照用 128 克进口铜板纸。照片说明排 五号仿宋,一般置于照片下方(特殊的用编码标出本页照片的位置和 说明);地图标题排小二号标宋,置地图上方;文中示意图(图表) 图题位于图的上方居中,排五号黑体;图注置图的左下角,用五号楷 体;“注”字低两格加冒号后排注文。
十二、其余各项版式
(一) 相关机构和人员名单 大标题“上海市志编纂委员会” 志编纂委员会”为小二号标宋,加粗,居中;委员会下设机构名称和职务名称排小四号黑 体,具体的名称、名单为五号标宋。
(二) 序言 内文为小四号楷体,标题同正文一级标题,居中。作者名为四号 标宋,排于序文与落款时间之间,右对齐。作者身份用页末注处理, 与序文中隔七字距横线,注文为五号标宋。
(三) 凡例 内文为小四号楷体,标题同正文一级标题,居中。
(四)中文目录 “目录”二字排二号标宋加粗,占 行,居中。目录排至第三级标题,第四级及第四级以下标题一般不排,特殊的少数重要内容, 也可列第四级标题。均以点线连接页码。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 编后记排小四号黑体,均通栏,顶格起排;其后一、二、三级标题均 排双栏。其中:一级标题排小四号黑体,顶格起排;二级标题排五号 格起排;三级标题排五号仿宋,低3格起排。如排第四级
(五)英文目录标题统一使用“CONTENTS”一词,二号黑体,上空 行,居中。其下三级标题分别为五号正黑、五号白书(书宋)、五号白斜。均排通栏。
(六)概述 内文为五号标宋,标题同正文一级标题,其下“(一)”、“(二)”、 “(三)”等数字标题排四号标宋。
(七)大事记 内文为五号标宋,标题同正文一级标题,年份标题排小四号黑体, 居中,占3
(八)附录内文为五号标宋。一级标题同正文一级标题。其下二级标题排 四号黑体,文献标题排四号标宋。
(九) 编后记内文为五号标宋,标题同正文一级标题。
(十)索引 内文为五号标宋,标题同正文一级标题。
本规定未明确的版式事项,由本办负责解释。
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