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金融资产公司非金不良《债权转让协议》的性质及其效力认定
01
案例索引
(2020)最高法民终856号,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02
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被告):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一审被告:哈尔滨亿阳纸业有限公司、香港亿阳实业有限公司、邓伟。
03
基本案情
亿阳集团公司上诉理由:本案基础债权关系是在华融黑龙江公司指导下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案涉《债权转让协议》实际上是借款合同,华融黑龙江公司超范围经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债权转让协议》为无效协议。为将借贷披上合法外衣,为达到符合华融黑龙江公司经营范围的目的,双方形成《债权转让协议》对应收购类业务,《还款协议》对应重组业务。
04
裁判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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