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养猪场扎堆屡被投诉为何无下文?
武汉市汉阳区一个名叫小罗家咀村的城中村,聚集了至少十几家养猪场,每家养猪场都养有数百头猪,共有养了四五千头猪,每天运来潲水熬制猪食,猪粪直接排到水塘、水渠中,村里的池塘,早已被猪粪填满。因为“臭得无法忍受”,多年来村民屡次投诉无果。对此,汉阳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不是环保局一家的责任。当地居委会称,“12月31日,这里不会再有一头猪”。(12月20日澎湃新闻)
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算一笔“污染帐”,有相关资料显示,饲养一头猪,一年平均产生的猪粪1.1吨、尿液1.1吨,以4500头的养殖规模计算,小罗家咀村年产猪粪和尿液的总量约为9900吨。这还不包括熬制猪食等生产过程等所产生的其它污染物。未经及时处理的生猪粪便,对周边环境生态的影响,可想而知。
新闻告诉我们,涉事小罗家咀村位于武汉市汉口区西部,介于武汉三环路和四环路之间,有大片农田,旁边有多个大小湖泊,一两公里外就是江汉大学。可见,这是一个典型的城中村。由于改变城中村面貌投入大,见效慢,易反复,所以城中村治理,很难得到当地政府真正的重视。执法监管也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
数千头猪的养猪场,不是一天形成的,在此形成期间,如果当地相关部门遵循源头治理的思路,完全可以通过设定门槛,控制数量,有效监管,做到有序养殖。这或许还能成为当村民一条不错的致富路。
城中村人口成份复杂,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因为不好管,相关部门都不愿意管。即使投诉不断,相关部门也可以借口“不是我们一家的责任”而变成“大家都有责,大家都不负责”的尴尬局面。因此,部门“踢皮球”,就成为一个集体性习惯动作。许多问题因此越积越大,积重难返。这是城中村问题几成顽症的一个重要根源。
现在的情况是,养殖场富了个别人,害了众多人。很多村民无奈之下,搬出了村子,将房屋租给企业经营。企业招来的工人,也因为臭味太重而离开了。
小罗家咀村的养猪场,存在了十几年,现在有望得到整治,一是因为村子确实“臭名昭著”了,已经到了民怨沸腾,不得不治的地步。而更关键的是,这事已经被媒体盯住。差不多是“在劫难逃”了。没有记者的“死磕”,投诉仍然会游丝一般苍白无力。而即便有记者紧盯不放,会不会像日前暗访黑龙江学生营养餐的记者一样,被打个鼻青脸肿,也难说。
这则新闻最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在中央铁腕治污的大背景下,环境执法不作为,为什仍可如此“理直气壮”而不脸红?真的没有办法“修理修理”不作为的行政权力了吗?回答是否定的。
这让人联想到了此前的一则新闻,江苏省南京江宁一公司排放废水污染环境,检察机关认为环保部门未能依法履职,将区环保局告上法庭……12月9日,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南京地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因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案件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值得一提的是,在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中,检察机关的身份不是“原告”也不是“公诉人”,而是“公益诉讼人”。检察院一“出手”,效果立马不一样了。
小罗家咀村环境被糟蹋着这副模样,村民多年投诉没有下文,汉阳区环境、治安、畜牧等部门,尤其是环境执法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为此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当地检察机关也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相关不作为的部门提起诉讼,让其付出代价。否则,搬走的这些养猪场,仍会到其它地方,继续糟蹋环境,祸害众生。
城中村我国大陆地区城市快速扩张的产物,城市摊大饼,原来的村庄被纳入城市版图,但来不及对它们进行城市化,这就形成了“城市包围农村”的特有现象。这些地区,大都治安混乱、环境脏乱差。这或许是城乡发展绕不过去的一个坎。但再难管,也不能成为政府部门不作为的理由,而必须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治理。小罗家咀村是千千万万城中村的一个缩影。希望当地检察机关学习南京,用好公益诉讼的利器。即使如当地居委会所说,“12月31日,这里不会再有一头猪”,也不能就此草草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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