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凝委员:一个空矿泉水瓶赔了9万余元,警示每一个人
刘凝委员:一个空矿泉水瓶赔了9万余元,警示每一个人
涉及高空抛物致人伤残、环境污染妨碍群众用水……今年依始,民法典正式施行,全国多地法院陆续宣判了一批适用民法典,且多涉民生痛点的“首案”,备受社会关注。今天(21日),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开幕之际,来自社科界别的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凝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随着一个个判决落地,民法典从纸面走进现实,对社会行为的指引效果也将逐步显现。
刘凝表示,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填补了多个立法空白,修改和调整了已有的法律规定,系统化整理了相关内容。甫一落地,便对我国民商事司法实践产生了实际影响。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决民法典首例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儿童高空抛下矿泉水瓶,致使一名老人受到惊吓摔倒受伤,家长被判赔9万余元。
浙江某化工企业因倾倒硫酸钠废液污染水源,妨碍千余名群众用水,不仅被江西省南昌市浮梁县法院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环境功能性损失费等285万余元,还被判决承担环境污染惩罚性赔偿金17万余元,成为全国首个适用民法典第1232条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的判决。
上海金融法院适用民法典二审审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判决贷款机构在贷款合同中负有明确披露实际利率的义务。因某贷款机构未披露实际利率,二审被改判返还借款人多收取的利息84万余元。
刘凝指出,上述民法典“首案”极具警示效果。尤其是近年来全国各地陆续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如何治理“城市上空之痛”,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典,吸收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精神,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对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厘定,也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责任和公安机关的调查责任作出了规定,从而将对高空安全的保护推向了全新的高度。
“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因为一个空矿泉水瓶赔了9万余元,警示的是每一个人。”刘凝表示,各地法院适用民法典作出的一个个判决,影响的不仅仅是案件当事人自身,也为人们在类似的民商事活动中如何行事树立了行为规则,民法典实施的效果也在此间逐渐释放。今后,伴随着更多的民法典判决落地,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将越来越深远。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