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约公元前5000—前3000年)
仰韶文化
(约公元前5000—前3000年)
仰韶文化是黄河中游地区重要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仰韶文化1921年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被发现,所以被称为仰韶文化,它的持续时间大约在公元前5000年至3000年。它的分布在整个黄河中游从今天的甘肃省到河南省之间。今天在中国已发现上千处仰韶文化的遗址,其中以河南省和陕西省为最多,是仰韶文化的中心。
仰韶文化是距今约5000~7000年中国新石器时代的一种文化。1921年首次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发现。主要分布于黄河中下游一带,以河南西部、陕西渭河流域和山西西南的狭长地带为中心,东至河北中部,南达汉水中上游,西及甘肃洮河流域,北抵内蒙古河套地区。已发掘出近百处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均反映出较同一的文化特征。生产工具以较发达的磨制石器为主,常见的有刀、斧、锛、凿、箭头、纺织用的石纺轮等。骨器也相当精致。有较发达的农业,作物为栗和黍。饲养家畜主要是猪,并有狗。也从事狩猎、捕鱼和采集。各种水器、甑、灶、鼎、碗、杯、盆、罐、瓮等日用陶器以细泥红陶和夹砂红褐陶为主,主要呈红色,多用手制法,用泥条盘成器形,然后将器壁拍平制造。红陶器上常有彩绘的几何形图案或动物形花纹,是仰韶文化的最明显特征,故也称彩陶文化。选址一般在河流两岸经长期侵蚀而形成的阶地上,或在两河汇流处较高而平坦的地方,这里土地肥美,有利于农业、畜牧,取水和交通也很方便。如临潼姜寨的村落遗址,约有100多座房屋,分为5组围成一圈,四周有濠沟环绕,反映出当时有较严密的氏族公社制度。仰韶文化属于母系氏族公社制繁荣时期的文化。早期盛行集体合葬和同性合葬,几百人埋在一个公共墓地,排列有序。各墓规模和随葬品差别很小,但女子随葬品略多于男子。
仰韶文化距今大约7000年左右,是我国新石器时代彩陶最丰盛繁华的时期。它位于黄河中游地区,遍及河南、山西、陕西、甘肃、河北、宁夏等地。
仰韶文化的制陶工艺相当成熟,器物规整精美,多为细泥红陶和夹砂红陶,灰陶与黑陶较为少见。其装饰以彩绘为主,于器物上绘精美彩色花纹,反映当时人们生活的部分内容及艺术创作的聪明才智。另外还有磨光、拍印、等装饰手法。造型的种类有杯、钵、碗、盆、罐、瓮、盂、瓶、甑、釜、灶、鼎、器盖和器座等,最为突出的是双耳尖底瓶,线条流畅、匀称,极具艺术美感。
由于时间跨度与分布地域的不同,仰韶文化必须分类加以区别,主要有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
特征
仰韶文化是黄河中游地区重要的新石期时代文化。它的持续时间大约在公元前5,000年至3,000年。它的分布在整个黄河中游从今天的甘肃省到河南省之间。今天在中国已发现上千处仰韶文化的遗址,其中以河南省和陕西省为最多,是仰韶文化的中心。仰韶文化的名称来源于其第一个发掘地—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
仰韶文化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文化,其村落或大或小,比较大的村落的房屋有一定的布局,周围有一条围沟,村落外有墓地和窑场。村落内的房屋主要有圆形或方形两种,早期的房屋以圆形单间为多,后期以方形多间为多。房屋的墙壁是泥做的,有用草混在里面的,也有用木头做骨架的。墙的外部多被裹草后点燃烧过,来加强其坚固度和耐水性。
仰韶文化的农耕石器包括石斧、石铲、磨盘等,除此之外还有骨器。除农耕外仰韶文化的人显然还进行渔猎。在出土的文物中有骨制的鱼钩、鱼叉、箭头等。仰韶文化前期的陶器多是手制的,中期开始出现轮制的。一些陶器上留有布和编织物印下来的纹路,由此可见仰韶文化有编织和织布的手工业。在发掘的动物骨头中除猎取的野生动物外还有大量狗和猪的骨格,羊比较少。
对仰韶文化墓地的发掘为对它的认识带来了许多贡献。墓地的随葬品和下葬的方式为当时的生活方式、信仰、生活条件带来了许多启发。
对于仰韶文化的内部分类、时间上的分类以及各个遗址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学术界还有争论。对仰韶文化的社会结构也还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学者今天认为它主要是一个父系社会,早期的母系社会的论点现在只有比较少的人支持了。仰韶文化向人们展示了中国母系氏族制度繁荣至衰落时期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成就。
当时瑞典的安特生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参与发掘仰韶文化遗址后曾经认为仰韶文化来自西方的论点,但是后来他自己又加以否定。现在一般认为陕西地区的仰韶文化是继老官台文化之后发展起来的,按时代顺序可以分为半坡类型、庙底类型和半坡晚期类型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河南龙山文化被看做它的继承文化。
发现
1916年6月当瑞典人安特生教授在山西勘探铜矿资源的时候,偶然的机会让他发现了一批古新生代的生物化石,这一发现结合当时矿藏资源勘探工作难以为继的状况,安特生教授以及当时地理测绘研究所所长丁文江先生随即调整了工作重心,转而进行对古新生代化石的大规模收集整理工作,同时这一工作也得到了当时民国农商部以及瑞典皇家的支持,于是,安特生先生的考古生涯自此也拉开了帷幕。
仰韶文化主要分布于黄河中下游一带,以河南西部、陕西渭河流域和山西西南的狭长地带为中心,东至河北中部,南达汉水中上游,西及甘肃洮河流域,北抵内蒙古河套地区。已发掘出近百处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均反映出较同一的文化特征。
仰韶文化遗址总面积近30万平方米,文化层厚约2米,最厚达4米。1951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该遗址进行了小规模发掘,发现这里有四层文化层相叠压,自下而上是仰韶文化中期-仰韶文化晚期-龙山文化早期-龙山文化中期。由于以彩绘陶器为特征的文化现象首先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发现,故命名为“仰韶文化”,从而使仰韶村遗址闻名中外。1961年3月国务院将仰韶文化遗址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中国历史博物馆组织中国和美、英、日等国的考古专家进行国际田野文物考察,在仰韶村附近的班村,发现了大量珍贵文物,其中最有价值的是数十斤5000年前的小米,说明中国农业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
遗址
仰韶文化遗址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距县城9公里。遗址北依韶峰,三面环水,风光宜人,山水秀美,土地肥沃,是我们祖先狩猎、渔牧、定居的理想场所。遗址从东北到西南长900余米,从西北到东南宽300余米,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文化层厚度2—4米,这种现象说明我们的祖先在此长久地过着定居生活。
仰韶村遗址被发现后,引起了考古学界的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了解该遗址的文化内涵、来龙去脉,新中国成立后,对该遗址的发掘与研究工作,又先后进行了两次。
1951年6月,中国科学院考古所河南调查团夏鼐等专家学者对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仰韶村遗址进行了第一次发掘,发现有红底黑彩、深红彩的陶罐、碗、小口尖底瓶,以及龙山时期的磨光黑陶、压印方格纹灰陶,带流陶杯和绳纹灰陶鬲等。第一次的发掘研究工作是在1980年10月一11月和1981年3—4月间进行的,由河南省文物研究所同渑池县文化馆共同主持发掘,这次发掘进一步澄清了仰韶村古文化遗址的内涵,证实了该遗址含有仰韶和龙山两个考古学文化、四个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层叠压关系。第一期文化,属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第二期文化属豫西、晋南和关中东部地区仰韶文化的晚期遗存;第三期文化属河南龙山文化的庙底沟类型;第四期文化为河南龙山文化的三里桥类型。仰韶村遗址经过新中国成立后的二次发掘,获得了大量的遗迹、遗物,从而为研究我国社会发展史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
仰韶文化是黄河流域影响最大的一种原始文化,它纵横二千里,绵延数千年,在世界范围内来说,也是首屈一指的。汉族的前身“华夏族”,最早就发迹于黄河流域,而仰韶文化遗址中诸多考古发现,如陶器制造、纺织做衣、绘画雕塑、文字、历法、宫室营建等等,同文献记载中炎帝黄帝时代的创造发明相吻合。
工艺
生产工具以较发达的磨制石器为主,常见的有刀、斧、锛、凿、箭头、纺织用的石纺轮等。骨器也相当精致。有较发达的农业,作物为栗和黍。饲养家畜主要是猪,并有狗。也从事狩猎、捕鱼和采集。各种水器、甑、灶、鼎、碗、杯、盆、罐、瓮等日用陶器以细泥红陶和夹砂红褐陶为主,主要呈红色,多用手制法,用泥条盘成器形,然后将器壁拍平制造。红陶器上常有彩绘的几何形图案或动物形花纹,是仰韶文化的最明显特征,故也称彩陶文化。
仰韶文化制陶业发达,较好地掌握了选用陶土、造型、装饰等工序。多采用泥条盘筑法成型,用慢轮修整口沿,在器表装饰各种精美的纹饰。陶器种类有钵、盆、碗、细颈壶、小口尖底瓶、罐与粗陶瓮等。其彩陶器造型优美,表面用红彩或黑彩画出绚丽多彩的几何形图案和动物形花纹,其中人面形纹、鱼纹、鹿纹、蛙纹与鸟纹等形象逼真生动。不少出土的彩陶器为艺术珍品,如水鸟啄鱼纹船形壶、人面纹彩陶盆、鱼蛙纹彩陶盆、鹳衔鱼纹彩陶缸等。陶塑艺术品也很精彩,有附饰在陶器上的各种动物塑像,如隼形饰、羊头器钮、鸟形盖把、人面头像、壁虎及鹰等,皆栩栩如生。在半坡等地的彩陶钵口沿黑宽带纹上,还发现有50多种刻划符号,可能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质。在濮阳西水坡又发现用蚌壳摆塑的龙虎图案,是中国迄今所知最完整的原始时代龙虎形象。
中国的仰韶文化距今约五、六千年,这时的陶器是以红陶为主,灰陶、黑陶次之。红陶分细泥红陶和夹砂红陶两种。主要原料是粘土,有的也掺杂少量砂粒。在仰韶陶器中,细泥彩陶具有独特造型,表面呈红色,表里磨光,还有美丽的图案,是当时最闻名的。细泥陶反映了当时制陶工艺的水平,具有一定代表性,所以考古上常将仰韶文化称为彩陶文化。西安市半坡村发掘的彩陶盘也是属于仰韶文化的产品。
当时彩陶的制作,据分析主要经过四个程序。第一,常选用可塑性和操作性较好的红土、沉积土、黑土等,经过淘洗和沉滤后成为较纯较细的原料。从分析出土的彩陶片来看,泥质比后来的上等陶器并不逊色。第二,制坏。彩陶坏最初大多是手制。小型器皿是直接捏塑而成的;较大的陶器,其体部坏子,一般采用泥盘筑法分两段制成。粗坏制成后再装上颈口,嵌入把手,制坏工序初步完成。其外形圆正规矩,对称性很强,在器壁外有轮纹存在。这表明仰韶文化时期,已开始出现慢轮制陶。第三,彩绘和纹饰。一些较精细的彩陶,在彩绘之前,往往将陶坏放入极其细腻的泥浆中,让它披上一层均匀的陶衣便于上彩。彩绘就是将有色的天然矿物涂绘在陶坏上。仰韶文化时期陶器的纹饰大多是用带有花纹的木印板拍印上去的。第四,烧窑。从考古发掘的材料来看,仰韶文化时期的陶窑主要是竖穴窑和横穴窑。它们都是由火口、火膛、火道、窑室等所组成,在火膛中燃烧起来的火焰,经火道到达窑室。这两种窑,由于有了窑室,陶器不是直接在火焰上烧烤,已较原始的篝火式或炉灶式有了很大的进步。分析出土陶片的烧结状况,彩陶的烧成温度大约已达950℃。
到了尤山时期(公元前2300年左右,指的是在山东省章丘县龙山镇发掘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遗址),手工业制陶有了巨大进步。制坏方法广泛使用轮制,造形精美,而且开始用高岭土制白陶。在这个时期,人们已懂得利用烧成后期,窑内的气体特性来赋予陶器以各种颜色。仰韶文化时期,陶器通常在氧化焰中烧成,陶质内的铁大部分被氧化成高价价铁而呈土红色。到龙山时期,由于陶窑的改革,人们在陶器即将烧成时,一方面猛加燃料,同时封闭窑顶,致使窑内氧气不足,陶器就在还原焰中焙烧,陶质内的铁大部分转化为低价铁,使陶器呈灰色或灰黑色。所以龙山文化时期灰陶的产品最多。
在商代出现的刻纹白陶和薄壳白陶,尤为出色。它们质地优良,刻划精细,造型端正美观,坚硬耐用。白陶之所以有这些优点,主要由于使用了高岭土。高岭土的主要成分是硅酸铝,含铁量低,质料较细,可塑性强,在高温烧成后,外形洁白美观。人们对高岭土的使用和认识,与后来瓷器的发明有一定的联系。在陶器的外表若再着一层釉,不仅器表光滑美观,而且便于洗涤,尤其是储藏酒类的饮料,不会因渗透而损失。所以釉陶的出现,表明了制陶工艺的又一大进步。
到了商代的中后期,釉陶逐渐增多,表明人们已从无意识地发现釉料发展到有意识地配制釉料。对出土的商周釉陶进行的分析,证明当时使用的釉是石灰釉。即由石灰石或方解石等碳酸盐加上一定量的粘土和其它物质配制成的。
建筑
仰韶文化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文化,其村落或大或小,比较大的村落的房屋有一定的布局,周围有一条围沟,村落外有墓地和窑场。村落内的房屋主要有圆形或方形两种,早期的房屋以圆形单间为多,后期以方形多间为多。房屋的墙壁是泥做的,有用草混在里面的,也有用木头做骨架的。墙的外部多被裹草后点燃烧过,来加强其坚固度和耐水性。选址一般在河流两岸经长期侵蚀而形成的阶地上,或在两河汇流处较高而平坦的地方,这里土地肥美,有利于农业、畜牧,取水和交通也很方便。
聚落建筑的布局整齐有序。半坡聚落保存较完整,居住区在中心,外围绕一周大壕沟,沟外北部为墓葬区,东边设窑场。共揭露出40多座房屋遗迹,有一座大房子为公共活动的场所,其他几十座中小型房子面向大房子,形成半月形布局。仰韶文化居民死后按一定的葬俗埋葬,多长方形土坑墓,墓中有陶器等随葬品,小孩实行瓮棺葬。盛行单人仰身的直肢葬,但合葬墓占一定比例。合葬的人数不等,多的达80人。葬制中实行女性厚葬和母子合葬,反映了以女性为中心的特点。聚落房子朝向中心广场的统一布局,则表明当时维系氏族团结的血缘纽带根深蒂固。这些与母系氏族社会组织的特征是相吻合的。
地理分布
甘肃概况
仰韶中期的发掘相对早、晚期显得单薄一些,但仍可初步确立甘肃仰韶中期的界定标准,提供了一定的研究空间。它的主要文化特征归纳如下:
(1)遗址大多位于山谷中的河边台地,陇东黄土塬的塬边及沟壑也被先民选作居住地,对环境条件的适应生存能力比早期有所提高,海拔较高的甘南临潭发现的此类遗存就是明证。已经发掘的三个重要遗址都是在早期遗存的原址之上扩展而成,调查发现的中期遗址往往含有早期遗存,显示出早、中期一脉相承的亲缘关系。聚落布局因资料所限不甚清晰,但大地湾遗址表明,聚落内已存在多个处于相等地位的中心,社会组织呈现出多级分化的趋势;
(2)房屋仍为半地穴式建筑,大地湾遗址中的房屋均为方形或长方形,师赵村发现一座圆形房屋遗址。大多在穴壁立柱,这说明穴坑之上已增设立面墙体,室内空间增大,采光也好,比早期房址进步。少数房址采用“料姜石”作未加工的居住面,以此提高防潮性能。灶坑以圆形桶状为主,出现双联灶,即前后两个灶坑相通,表示人口及炊事活动的增加。房址可分为大、中、小型。大型房址面积近70平方米,出土众多陶、石、骨器,并有精美彩陶,表明房址主人应是氏族首领。中型房址面积在25平方米—50平方米之间,可能是大家族长和未成年子女的居室。小型房址面积大多在15平方米—20平方米之间,当属一般社会成员的居室;
(3)陶窑均为横穴窑,大地湾、师赵村均有发现。一般分为火塘和窑室两部分,火塘是添柴生火之处,呈圆形或长方形,有火道通人窑室。窑室均呈圆形,周边设环形火道,受热较匀。火塘一般低于窑室,由下往上火势自然加强,烧陶技术比早期有显着提高;
(4)本期墓葬资料甚少,按常理推测应有集中的公共墓地,但至今未见踪迹。不仅甘肃未见,其他省区也未发现。这一奇特现象或许表明了中期的先民们选择了尚不可知的埋葬习俗。我省仅在大地湾发现3座零星墓葬,均为成人单身葬,其中1座侧身屈肢,另2座仰身直肢。都有随葬品,分别为陶瓮和骨笄;
(5)陶器以细泥红陶、夹砂红陶为主,还有少量的橙黄陶、灰陶以及褐陶。饮食器多为细泥红陶,其中不少是彩陶,罐、缸、瓮等炊器和盛储器则以夹砂红陶为主。器形以平底为主,少量为尖底,偶见圜底,这是陶器形制的重大改变,平底陶器终于基本取代了圜底器,在史前文化上首次成为主流器形。常见器物有敛口平底钵、曲腹彩陶盆、双鋈盆、多孔盆形或钵形甑、双唇口尖底瓶、弦纹或绳纹短颈罐、大口小底缸、曲腹瓮等,器类较前复杂,大型器物增多。纹饰仍以绳纹为主,其次为弦纹和线纹,还有少量的剔刺纹、附加堆纹等。制陶以泥条盘筑法为主;
(6)陶制生产工具以纺轮、陶刀为主,仍有少量的陶锉,形制较前复杂。细泥捏塑的纺轮增多,陶片改制的减少。陶刀形制更为规整,数量增多。陶制装饰品仍是常见的陶环,但陶质细腻,小巧玲珑,还出现酷似羊角的陶制装饰品;
(7)石器的形态和技术比早期有所进步,加工较为精细,如常见的石斧更为厚重,石铲刃部更为锋利,石刀钻孔由近背部向中部转移;
(8)骨器种类、数量与早期相比有较明显减少,表明狩猎在经济生活中地位下降。出现不少精品骨镞、骨笄。
从文化特征上可以看出,甘肃仰韶中期是在早期的基础上孕育发展而来,其陶器继承了早期的许多文化因素,但又有明显的变革,其经济形态与早期大体相同,但狩猎比重下降。与陕西等邻省同期文化面貌相比,差异不大,但有分化的趋势,地方区域性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凸显出来。
陕西概况
在潼关县境内,已发现的仰韶文化遗址,有两处:
一处是南寨子仰韶文化遗址。位于吴村乡南寨子鱼化屯小河和潼河交汇处,南高北低,东西宽约350米,南北长约1000米。这处遗址的文物,除部分灰坑因修筑陇海铁路受到一些破损,大部分尚保存完好。发现有高2。5米、长达30米的灰层一处,直径3米到4米的灰坑11个,人骨架三个,出土文物有石斧、石镰、石环,还有红灰陶环,夹沙红网坠的口、耳、底,有彩陶钵、红陶盆、夹沙陶罐等的口和底,还有红、彩陶片等。陶器饰多样,有绘画纹、网纹、水纹、绳纹、兰纹和附加堆纹等。
另一处是张家湾仰韶文化遗址。位于港口镇张家湾圪岔路以西的二层高原(当地人叫二层台)上,东西宽约50米,南北长约100米。这处遗址发现有露出在南高红2米的灰坑两个。灰坑内有集中的草泥和红烧土,抗日战争前夕至今,出土的文物陶器瓦瓮、瓦罐、陶瓷瓦瓮、陶片和石块等。陶器纹近几年有绘纹、画纹、兰纹等多种。
这两处古文化遗址,依山傍水,土地肥沃,具有人类聚居生存的优越条件。它们都是在1980年经省、地、县普查文物小组发现鉴定的。出土文件收藏于县文化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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