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间接融资

1、融资的概念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从狭义上理解,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而本课程所讲的融资属于狭义上的概念,即指企业筹措资金的行为,其基本特点是资金融通通过金融中介行为,它由金融机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两个环节构成。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都要与银行发生一笔单独的交易。

金融机构不是一般的代理人,而是一个独立的交易主体。资金盈余单位对金融机构的要求权,与金融机构对从该单位所获资金的具体运用无关。融资方式有很多种,适用于各种情况的企业适用于不同的情景。如企业自有资金融资、银行贷款、委托贷款 、民间借贷、证券融资等等。2、间接融资

在企业融资中,当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时,我们称为间接融资。相反,当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时,我们称为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有很大的区别。

间接融资是指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金融中介机构,间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拥有暂时闲置货币资金的单位,通过存款的形式(或购买银行、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 ,将其暂时闲置的资金先行提供给这些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等形式,(或通过购买需要资金的单位发行的有价证券)把资金提供给这些单位使用,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间接融资的方式有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在我国,间接融资的方式,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即以银行作为中介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的形式。

3、间接融资的特征

(1)间接性:在间接融资中,资金需求者和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借贷关系;资金需求者和初始供应者之间由金融中介发挥桥梁作用。资金初始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只是与金融中介机构发生融资关系。

(2)相对集中性: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在多数情况下,金融中介并非是对某一个资金供应者与某一个资金需求者之间一对一的对应性中介;而是一方面面对资金供应者群体,另一方面面对资金需求者群体的综合性中介,由此可以看出,在间接融资中,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中心的地位和作用。

(3)信誉的差异性较小:由于间接融资相对集中于金融机构,世界各国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都较严格,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也多受到相应稳健性经营管理原则的约束,加上一些国家还实行了存款保险制度,因此,相对于直接融资来说,间接融资的信誉程度较高,风险性也相对较小,融资的稳定性较强。

(4)全部具有可逆性:通过金融中介的间接融资均属于借贷性融资,到期均必须返还,并支付利息,具有可逆性。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机构手中:在间接融资中,资金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金融机构决定。对于资金的初始供应者来说,虽然有供应资金的主动权,但是这种主动权实际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间接融资的主动权在很大程度上受金融中介支配。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及中小企业经营规模的限制,我国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过分集中于银行贷款。就目前看,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主要面临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1,融资的渠道窄,融资方式单一。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证券融资是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的融资渠道,但由于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证券融资标准高,所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还是依赖于银行贷款。融资成本高,不仅是贷款的利率居高不下,而且间接融资的要求非常高。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大多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因此,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的中小企业,想从银行取得贷款是非常困难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发展落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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