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语文90秒:砸手机、毁手机,可“示众”吗?
天天语文伴你第586天
砸手机、毁手机,可“示众”吗?
1. 从网络信息知晓:一年前,有人面对全班学生“砸”学生手机,是事实;半年前,有人面对全校学生“砸手机”,也是事实;现在是不“亲自”动手“砸”,改为以“示众”方式,让学生“自己”将手机丢水桶销毁——却也是事实。
理由只有一个:手机将毁掉一代人。
2. 我们暂且不讨论学生该不该使用手机,也不阐述“砸”“丢水桶”这些行为的是非,单从“示众”方式看,就不由让人忧心忡忡。
杀一儆百、杀鸡骇猴、以儆效尤……
以行为的“违法”,去制止另一种“违法”的行为,这是教育工作者绝对不应该出现的行为。
你的法制教育还有多少实例,你的道德教育还有多少说服力?
3. 这是学校,教育工作者一言一行必须以法律、道德为准绳。学校的“示众”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道德的“底线”。
你想想,这几百、几千学生看着同伴的手机被“砸”,被“丢水桶”,他们会产生怎样的心理:麻木、同情、愤怒。
若干年后,他们中的某些人,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他人、报复社会。
4. 如果学生真的自愿“将手机丢水桶销毁”,也应该保护“个人隐私”,在“私下”处理,不应该“示众”。
在学校这个特定的环境中,“学生自愿、家长支持”,是典型的强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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