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好玩】│荆轲到底想不想刺死秦王?

【教学好玩】│荆轲到底想不想刺死秦王?

◆孟全波

教授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一第二单元选编《战国策》之《荆轲刺秦王》时,学生问的几个问题很有意思。

【问题一】荆轲到底想不想刺死秦王?

这要从荆轲刺秦的前文说起,可惜,这部分文字在选编入教材的时候删除了。

在秦国做人质的燕太子丹逃回了燕国,他看到秦国将要吞并六国,且秦军已逼近易水,惟恐灾祸来临,心里十分忧虑,于是请太傅鞫武献策。太傅鞫武向太子丹推荐田光,但田光认为自己精力衰竭,无法完成使命,就向太子丹举荐荆轲。太子丹把田光送到门口,告诫他说:“我告诉您的和先生刚才说的话,都是国家大事,希望先生不要泄露出去。”田光明白,太子丹并不绝对信任他,于是,把太子丹的想法告知荆轲后,就自刎而死。

荆轲拜见太子丹,太子丹给荆轲磕头,并向他告知自己的计划:“我私下考虑能得到天下最勇敢的人出使秦国,用重利引诱秦王,秦王贪图这些厚礼,我们就一定能如愿以偿了。如果能劫持秦王,让他归还侵占的全部诸侯土地,就像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那样,那就更好了;如果秦王不答应,那就杀死他。秦国的大将在国外征战,而国内又大乱起来,那么君臣必定会相互猜疑。趁这个机会诸侯就可以联合起来,势必击破秦国。这是我最高的愿望。但不知道把这个使命托付给谁,希望先生您给想个办法。”

由此可见,“生劫秦王”是太子丹的首选,杀死秦王是其次。

但荆轲认为自己才能低下,恐难以胜任。太子丹恳求良久,荆轲才答应。太子丹奉荆轲为上卿,“日日造问,供太牢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然而,过了很久,荆轲还没有动身的意思。

荆轲之所以迟迟不动身,是因为他觉得时机还不够成熟,他并没有绝对的把握。倘若刺秦失败,非但自己性命不保,也辜负了好朋友田光的舍命重托,更不要说太子丹的一番盛情了。

后来,秦将王翦攻破赵国,俘虏赵王,占领了赵地,又挥军北进,掠夺土地,一直打到燕国南部边境。太子丹恐惧异常,再次恳求荆轲,并略带责备之意。

荆轲被迫着手准备刺秦。他先求得樊於期的首级,以当做亲近秦王的信物。太子丹为之求得天下最锋利的匕首,并淬满毒药,又寻得十二岁就杀人的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助手,但荆轲仍旧有所待。

由此可见,荆轲是希望必胜的,而支撑他的,是好朋友田光的重托,是樊於期的绝对信任,是太子丹的一番盛情,是国难当头时的重大责任。这样看来,荆轲当然是遵从太子丹的计划的,那就是最好能够“生劫秦王”,实在不行就杀死秦王,这才能够真正回报太子丹。

于是,荆轲献图,图穷而匕首见,“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正因为荆轲欲“生劫之”,所以“揕之”并不想一击致命,故秦王才能绝袖而自引而起。等到荆轲真的想刺死秦王的时候,千载难逢的时机已经消失了。

有人认为,荆轲死之前,言“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乃不实之词,是英雄末路时的自我标榜。这样的说法实在有些牵强,因为“生劫之”既是太子丹的本意,也是荆轲回报大子丹的最佳方式。此外,荆轲出发前对太子丹说“往而不反者,竖子也”,可见荆轲希望自己能够顺利归来向太子丹复命,倘若刺死秦王,荆轲是肯定回不来的。

当然,有人说,荆轲面对樊於期时,不是说“臣左手把其袖,而右手其揕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吗?要知道,荆轲并未言明他就是要杀死秦王,因为“左手把其袖,而右手其揕胸”,乃效仿曹沫劫齐桓公(详见备注),樊於期不可能不知道这段众所周知的历史。

综上所述,荆轲刺秦王,“生劫之”是首选。

备注: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於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於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问题二】秦武阳振恐变色是否为刻意安排?

去年,参加福州某校的公开教学活动,一位同学在课堂上提出:“秦武阳振恐变色”是否是燕太子丹的刻意安排。

可惜,授课老师不置可否,学生们也语焉不详。

恰好,教授《荆轲刺秦王》的时候,有学生也提出类似的问题。

学生们谈了很多看法。有人认为,“秦武阳振恐变色”,可以有效地吸引秦王的注意力,有助于荆轲完成使命;有人认为,“秦武阳振恐变色”,满足了秦王的虚荣心,更有利于荆轲展开进一步的行动。

马上就有同学反对。既然“秦武阳振恐变色”是为了吸引秦王的注意力满足他的虚荣心,那么,为什么“振恐变色”之后,秦武阳没有参与刺杀的行动,没有更积极地协助荆轲?

其实,回答“秦武阳振恐变色是否是刻意安排?”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什么要安排“秦武阳振恐变色”?第二,为什么安排秦武阳来演这出戏?有没有更好的人选?秦武阳难道是奥斯卡影帝?第三,荆轲是否同意这么做?如果荆轲同意这么做,对塑造荆轲的英雄形象是否有负面作用?

前两个问题不难回答,就说说第三个问题。如果荆轲同意这样的刻意安排,他为什么还“有所待”?如果荆轲同意这样的做法,那么他还是那个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英雄荆轲吗?

不难明了,写“秦武阳振恐变色”,目的有二:其一,突出刺秦的艰难,气氛的紧张;其二,对比突出荆轲的镇定自若,突出荆轲的英雄形象。

综上,“秦武阳振恐变色”绝对不是什么刻意表演!

【问题三】秦剑的质量是不是太差了点?

“(荆轲)因左手拔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绝袖。拔剑,剑长,操其室。时恐急,剑坚,故不可立拔。”

学生问,这么凶险的时刻,秦王的剑为什么这么不给力?很多学生大笑起来,认为这就是所谓的“无巧不成书”。说白了,这文章写得太假了!

这是个好问题!关键时刻,拔不出剑,你信吗?

其实,作者已经交待得很清楚。

首先,“剑长”,剑太长,当然不好拔。

其次,“时恐急”,情况紧急,一下子拔不出来。跑步健将,碰到危急的时刻还会腿软呢?秦王在这危急关头,当然也会心惊胆战。

其三,“不可立拔”不是“不可拔”,只不过是一时拔不出来。后来,秦王不是“负剑”就把剑拔出来了吗?

当然,作者这样写,是为了突出刺秦时的紧张气氛,也是合情合理的。势如破竹、不可一世的秦国,怎料想已是囊中之物的小小燕国,居然会派人行刺!居然还是荆轲单枪匹马来行刺!

学生们也许只是觉得好玩,问了一些看似无厘头的问题,但对理解《荆轲刺秦王》这篇文章,对分析荆轲这个英雄人物,对了解《荆轲刺秦王》的写作手法,却有很大的帮助。

善待并认真对待学生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受益匪浅。

【争鸣】

同仁:其实荆轲是想刺死秦王的。“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这匕首可是天下最锋利的,而且喂了剧毒,只要刺中一丁点,秦王必然死。如果他不想秦王死,肯定不会是这样的动作。秦王之所以没死,与一个偶然的因素有关,就是袖子的质量不好,一挣就断了。假设秦王的袖子没断,结果很显然,秦王就被刺死了。

我:给匕首淬毒的是燕太子丹,而不是荆轲!正因为只要刺中一点就可致命,更能说明荆轲不想刺死秦王。

同仁:太子丹难道是荆轲的敌人?当然不是,他们是一伙的!淬毒的匕首荆轲扔了?显然没有,他带的去就是这把匕首。他难道不知道这把匕首的毒性?当然知道。既然知道,为什么奋力去刺?说明他就是要杀秦王。只是没杀死,面子上过不去,临死前才说自己本不想杀。陶渊明说:“惜哉剑术疏”,说出了实质。“正因为只要刺中一点就可致命,更能说明荆轲不想刺死秦王”,这句话前后的逻辑关系让人很无语。为什么你买了十八个馒头,因为我不想吃饱。为什么美国往日本扔原子弹,因为美国人不想杀死日本人。

我:哈哈,分析有一定道理,但我要辩驳。匕首乃天下利器,且粹满毒药,只要刺中人身体的任意部位便可致命,荆轲与燕太子丹自然是一伙的,他当然知道这匕首的利害。

既然随便刺一下就可要了秦王的命,那荆轲为什么还要奋力刺向秦王的胸膛?奋力刺之可能是要秦王的命,也可能有其他目的。也许是荆轲恨死秦王了,随便刺一下不解恨;或者是荆轲并不确定随便刺一下就可刺死,为确保万无一失,所以奋力刺向秦王的胸膛。可是奋力刺去为什么还没有成功?有以下可能:一,秦王太强大;二,有偶发因素;三,有其他想法。

如果是因为秦王太强大,那么怎样才能完成使命呢?使用最便捷的方式。对荆轲而言,已经把住秦王的袖子了,又拥有天下最锋利的最毒的匕首,怎样做更便捷?是奋力刺向秦王的胸膛,还是随便在秦王的胳膊上刺一下?

如果是偶发因素,比如秦王的袖子质量太差。说秦王的袖子质量太差,这简直是侮辱秦国人的劳动能力和劳动智慧,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居然穿着“假冒伪劣”般的低劣服装?你说平民穿穿还有可能。与其说袖子质量差,不如说秦王力气大。狗急还会跳墙呢,在那样紧急的情况下,秦王也许就迸发了无穷的力量。

如果有其他想法,比如“生劫之”,那么怎样才能更有把握地“生劫之”?是用匕首指着秦王的手指头说“这是天下最锋利的最毒的匕首,你不答应就要了你的命”,还是用匕首指着秦王的胸膛说“这是天下最锋利的最毒的匕首,你不答应就要了你的命”?

陶渊明的说法未必可信。剑术不精田光还以生命托付?剑术不精还大言不惭“往而不反者,竖子也”?实乃吹牛大王也!“风萧萧兮易水寒,牛皮一去不复返”,为这样一个悲壮的吹牛大王而怒发冲冠,燕国人真是瞎了眼。与其说剑术不精,不如说秦王太强大!

综上,袖子质量并不差,只是秦王太强大。荆轲为何还算错,只因心里想法多。都说荆轲要面子,可这面子值几何?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