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老年人的休闲生活都是怎样的

明朝人的生活讲究“闲”“适”“雅”“趣”,还因爱“闲”发展出“闲赏”的生活美学,足见“闲”在当时不仅是一种生活样态,也是一种生活理念。

“闲”在明代老年人的心中亦占据着重要的位置。“闲”,在明代老年群体中俨然已经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且颇具养生价值,如陈继儒云:“少年人要心忙,忙则摄浮气;老年人要心闲,闲则乐余年。”可见,“闲”对晚年安乐生活的重要性。

在了却婚嫁、不受功名羁绊后,无拘无束、一身轻松、逍遥于山水之间,过起田园牧歌般的生活。诗中提到的身无束缚、脱离世俗的牵绊,恰恰是老年人从事休闲生活的优势所在。

经过了明初的恢复生产之后,园林的修建在正、嘉时期出现了大规模的发展,并在明末进入全盛期。不少官员在告老还乡后,致力于兴建园林。园林的修建不仅承载着他们的审美观念、文化理想,也在最基本的层面上提供了他们晚年优哉游哉的生活处所。明代很多园林在游观、逸乐、社交功能外,也兼具明显的养老属性。

嘉靖初年的首辅毛纪(1463-1545年)认为,“天下之宦游而归者,考其乐之所在,必曰山、曰水、曰田园,舍是则皆所后者也”。他在致仕之前,就积极谋划营建园林,“以素乏园林,无所于归,因命子棻辈图之,乃于郡城西北得张氏之地,置一庄焉”。甲申(1524年)休致,“日游于斯,独坐静观,云山花鸟,景与意会,或芳辰令节,会戚邀朋,觞咏壶弈,惟兴之适,盖乐之而将终身焉者”。方鹏(1470-?)晚年在“逸我园”中度过:“逸我园者,先君辟之,予壮而葺之,老而名之者也。”园中设有书屋、祠堂、精舍,有山、有亭,古木、佳果、繁花杂卉。“予每旦度桥涉园,肃揖先祠,退就精舍,或读书或赋诗,或焚香独坐,客至或沦茗、或呼酒,匪其人则辞。倦则或临池、或卧石、或命童子扫叶、或督畦丁艺蔬,日既暮则返于室,如是者以为常,盖老于是、逸于是,以毕吾生而已。”毛纪和方鹏在园中的生活很丰富,也很随性,自得其乐,意欲在此终老。

有些园林直接以“老”入名。杨循吉游览过华氏爱菊翁的园林,赞叹此园“其胜当为三吴有园者之冠,他虽有之,不能及也”。该园“经营于壮岁,而游居于老年者”,取名“怡老园”。园中山池亭榭一应具有,还种植庄稼、花卉、蔬果、桑柘、竹树等。华亭唐汝询的父母晚年隐居在“偕老园”中:“偕老园者,先君子及先孺人偕隐处也。”汝询父亲年五十谢举子业后,将城外五亩宅“半筑室半为园,弃郡中屋徙居之”。园中栽种竹、杂卉、菊、橙橘香橼等,还设有精舍。其父“每晨起,一小童汲水,手自灌园,灌已操一编坐竹下,课童删草培花及剪竹木之繁者,知有园而已,不问园外事也”。唐父俨然把偕老园作为“世外桃源”,居此园三十年,亦终老于此。

除了大规模的园林外,还有建别馆、亭榭作为个人修身养性、自娱自乐的居所。泰和萧弼(1371-1444年)以教授乡里为生,“晚年既毕其子婚嫁,乃厌所居书院浅陋,遂买田筑室,辟池于东山之下以娱老焉”。武进毛靖(1383-1443年)“晚年益好闲,静筑一室,无雕镂绘饰,环植花卉,日吟咏其中”。汤瑬(1461-1529年)“晚岁筑台榭,园池杂莳花木,觞咏其间,戒不通杂宾,惟叔氏文守君暨故祝京兆先生相社会宴昵,至即张筵陈声伎相娱,令节则载酒徜徉湖山,终其天年”。

园林、堂宇的养老属性还体现在有些是孩子们专门为父母营建的养老娱亲之所。顾与清(1497-1567年)“雅好美居室,燠馆凉台、重薨复榭,往往棋置”,而子大栋“又所谓肯构者,爰辟怡老园以待君”,后与清卸下粮长一职,于游嬉时节“邀集宾朋酣饮为乐”。吴一鹏(1460-1542年)有归老之意时,其子子孝“乃缘其东麓辟而构堂焉,中虚外广,林垧交映,旁累石为峭,玉朵云之峰,瑰奇缥缈矗矗而起,以待先生归老而逸于斯也”。可见,园林、别馆、亭榭等作为休闲设施对老年人的特殊之处。

明代是老年会社的大发展时期,老年会社多命名为耆老会、逸老会、耋老社等,着意于突出“年龄”这个特点。张睿卿认为“为耆英会,皆暮年无事及素善文墨,时泰家丰,从容宴集,以乐其生”,概括了老年会社成立的内在和外在条件。老年会社反映了明代老年人生活的丰富、闲适。

逸老会社一般由缙绅发起,会社的活动也以休闲娱乐、饮酒赋诗为主。朱贞(1421-1497年)癸卯(1483年)致仕后,“胜日则与乡士夫故老效古人真率会以为乐,虽年逾七望八而康强若少壮,惟以诗酒自适于林泉之下”。马湖府知府顾纶(1444-1522年)71岁致仕,“与乡缙绅士而归者十余人为安耆会,会必有诗”。段寔“年逾六十即谢事归,归之日足迹不涉公府,绝口不谈时事,惟与乡人故旧为真率会,赋诗饮酒为乐”。真率会成员共26人,年近八十者九人,年未七十者九人,年几六十者八人,每月一会,“尚齿不尚爵”。

毛纪与同乡致政诸老,“年皆耆艾以上,亦有逾七望八者矣,其所以悼往日、惜余生,诚不能不以之兴怀也。古人所谓后天下之乐而乐者,此殆其时邪”,于是建立忘形会,“戚友雅集期于怡情适兴,以罄一日之欢而已”。

嘉靖丁亥(1527年),郑岳(1468-1539年)倡立逸老会,“赋诗招致于梅峰别业,合席列坐,殽不过五味,菜果羮脯不限,酒五七行,客不饮亦不强,示真率也。自是率为定规,以次举行”。会社的地点并不固定,莆田的名山胜景都有他们的踪影。会社成立时,会员最大的72岁,最小的郑岳也已60岁。

陈文烛的父亲(1506-1580年)戊辰(1568年)致仕后,“徜徉于烟水之间,开草堂于南纪门外,种树养竹。延里中诸老为高年会,几至百人”。这应该是目前所见规模最大的会社。陈文烛后来作诗纪念,其中最年长的毛太真道人已经110岁。

万历二年(1574年),孔天胤(1505-1581年)“念老矣,多虑少悰,欲一月之间得一开口而笑,非悟言之适,必不尔也,盖同道同心则乐,胸中无一俗气则乐”,于是结天真四友人会,“月一会,会必竟日,食不兼味、口不谈世儒,而文仙、而玄佛、而空则其与也,天而真则其自得也”。优哉游哉,以终余岁。吏部尚书张瀚(1510-1593年)辞归,“内与诸从兄弟年七十以上者为怡老会,外与同郡缙绅年逾耆耋者二十余人,徜徉山水间,觞咏谈啸,联翩鹤发,望之如群仙”,亦自得其乐。

温纯(1539-1607年)在建老年会社方面也有经验,先是万历壬辰(1592年),他为父亲“延里中年七十以上、九十以下者,仿洛中唐乐天、韩潞诸公真率游为社”。后万历丁酉(1597年),温纯与友人“多抽簪相继归”,相约建立耋老社,其中最大的83岁。

不独老年男性建立逸老会,老年女性也有。王越友人胡某之母即是女性会社的会员之一,王越有诗云:“女中即有耆英会,世上可无荣寿堂。”

有些老年会社限于家族内部,如潘恩(1496-1582年)致仕后,“诸弟温州君惠、刑部君忠、光禄君恕,皆自引而从公,年皆七十以上,因筑四老堂以自娱,每衣冠出游,三子皆侍金紫,络绎于道,欢讌弥日,士大夫争欣艳丽之,谓洛中耆英社不及也”

也有些逸老会社纯粹由庶老结成,如昆山孟昇晚年以家事付子孙,“约乡老为会,歌谣太平”,84岁卒。成化十八年(1482年)以秦旭为首的无锡碧山吟社也是庶老会社。秦旭“晚年独喜为山泽之游,尝与斯文十老即二泉幽绝处结碧山吟社,月率一会,会则酌酒赋诗为乐”。邵宝亦称赞“碧山吟社,吾邑之盛事也”。此外,偶尔归乡的官员,如陈进之、盛时望,秦廷韶,“亦时时一至,不在常数”。王恕巡抚苏松时,“亦闻风而愿见焉”。后“十老人即没,社废而精舍亦从而亡,地为他人有矣”,秦旭之孙始倡力议复之,“社既复矣,又从而为之堂”。入会的如安如山(1505-1570年)等十多人,“皆请老而归迹者”,已经不再是纯粹的平民性质的社团。

有些会社不单纯是逸老,还兼具劝善、教化的性质,如邵德挂冠归,“优游称老于清风里第,暇日为九老之会,谈说嘉言善行,以训谕宗族,化导其乡人”,94岁卒。蔡清父亲蔡观慧(?-1501年)归田后,认为“独乐乐,不若与众乐乐”,“慨浮生之能几,宜逸乐之及时”,于弘治辛亥(1491年)建立逸乐会,一共17人,一起“登高眺远、赏花玩月、酌酒赋诗”。同时,“在会之人,有善相劝、有过相规、有疑事则相质、其有忧患亦相与为力,岂徒逸乐云乎哉!”在逸乐之余,该会社还兼具劝善互助的性质。直到蔡清写这篇记言,逸乐会已经持续了11年,“而未尝有一会之旷,惟值水旱或凶歉则暂辍”。赵厚煋(1513-1596年)“既老以政传子,数与乡大夫贤者、翟郡守、安御史六七曹结社,多谈说前言往行以训诲其子弟”。正德己巳(1509年),宜兴11位致仕乡绅在城东周孝侯祠建立堂、阁楼,作为燕飨之所。在宴饮娱乐之余,亦不忘“尊让洁敬而接乡人于道”。王鏊感叹:“凡归于乡者,岁时有会,所以敦契谊,崇齿德,畅演郁而示乡人以礼也,示乡人以礼者,所以接之于道、作敬让而远于斗辨也,其犹古乡饮之遗乎?自乡饮酒之礼废而后有香山之会、洛阳之会、睢阳之会,以为希阔之举而侈谈焉,斯亦会之近古者也。”在明代中后期,乡里教化系统——乡饮酒礼、申明亭日渐崩溃的现实下,这样的老年会社或多或少起到了教化的作用,也是老年人社会价值的体现。

老年人在卸下职任、家事后,和故交在风景宜人的地方建立会社,一起饮酒作诗或游山玩水,既联系了情感,也使晚年多了一丝趣味。

明代一些养生家,如高濂,极力提倡旅游怡情——春阳踏春、夏月寻荫、秋日登高、冬月探梅,一年四季,在高濂眼中各有游观之乐。“四时游冶,一岁韶华,毋令过眼成空,当自偷闲寻乐。”老年人在卸下职任和家事后,相比从前,有更多的空闲可以支配,而且在心态上也更轻松一些,如果身体条件允许,一些老年人也会选择出游。如王越(1426-1499年)“退休赢得老来闲”,于是挑佳日游紫金山。方凤晚年好游,“衰年学壮游”、“老年无内顾,秋日得西游”。莆田吴鹗“晚年婚嫁既毕,慨然慕向子平之为人,乃挟奚奴、杖马箠寻游山水间……又闻天台?荡多仙人芝草,欣然愿往,冀一遇之”,七十岁卒。

李柟(1474-1543年)少时志在四方,然为家事所累,不得遂志。70岁时忽然慨叹:“念吾且老,足不逾户庭,目不览湖海,乃亦自命丈夫耶!”俨然视年已七十、却不曾外出目睹过佳山佳水为人生的缺憾,于是,“以盛夏度闽岭、泝浙东、西历吴会、泛扬子以达于建业而假息焉,凡陪都宫阙与三吴名胜,靡不穷跻极览,以为天下都会名物瑰观尽在是矣,乃归。”完成了这一桩心愿,回来后,“自卜葬地于蛇冈,即其下筑乐丘精舍,舍成而逝”,也算没有遗憾了。平江丘万琼(1509-1588年)晚年不复问家人生产,一日谓儿曹曰:“人生行乐,吾日株守阛阓中以老,岂其倦游乎?吾向登太山、梁父,谒阙里,又凌太和绝顶,今犹意兴津津飞动也。”丘万琼在晚年传家于子后,不甘心就局限在家乡一隅之地,“于是扁舟泛洞庭,复扬帆吊鹦鹉、黄鹤、赤壁诸名胜,呼酒自劳,俯仰天地如接”,并且将游历经历写成《纪游集》。

方弘静(1516-1611年)致仕后,也开始了悠游的生活。把家事交给孩子,对出游念念不忘,由于其时年事已高,选择在离家比较近的地方游玩,半年之内四次出游,游必有诗,可见游兴之高。

沈周本人好游,为娱亲,也曾带父母出游。父亲沈恒(1409-1477年)因“风痹两年,不良行”,至癸巳(1473年)“稍可扶掖出入”,这一年的七月十五(中元节),“气清天高,神情朗彻,因合近局五七人,泛舟奉游于谷木川上。水月浩然,照人如画,乃烹鲜酾酒,捧觞屡进。复造此辞,扬声中流,歌以佐之,客亦宛转,齐口相和;家君驯及微酣,月午始返棹,可谓乐矣”。沈周希望通过出游乐亲而除疢疾、忘岁年。次年中元节,沈周又带着母亲张素娩(1408-1506年)泛舟出游,作诗记之:“沙溆生凉璧月秋,老亲看月子操舟。虽无王守观灯乐,也类潘郎禊祀游。风动高荷闻露注,星明疏竹乱萤流。酒波泛泛清光里,但愿年年照白头。”

身体状况良好是晚年旅游必不可缺的要素。归有光的诗友沈次谷年78,“耳目聪明,筋力强健,时独行道中,人至山麓水涯,及佛老之宫,往往见之”。杨嗣昌(1588-1641年)自称“人生世间,在山水诗文上著脚便自不俗;老年笃好,更见精气不衰。吾功名事业托赖天公,所不能忘情者此道”,故而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风景胜地。

致仕官员也会在返乡途中顺便游览,如叶向高(1559-1627年)天启七年(1627年)致仕,“四月初七日入省,至则遂闽王墓、胭脂山。又时泛舟西湖,或至洪江避暑。亲朋咸集,余老而自废,且获戾于时,眈眈者尚未己,因放荡山水间。”游了一个多月,“端午后十二日归”。

老年人也是明代旅游活动的参与者,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老年人出游的范围多在家乡附近,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游兴,也成为他们享受闲暇时光的方式之一。

当然,明代老年人的休闲生活也应当置于明代社会的时代环境中加以认识,如明中期以来,相随于商业力量的拓展,交通与旅游条件已有一定程度的便利。加之明代中后期文人对于休闲生活,如旅游等也多持认可的态度,故而享受闲暇在当时并不受非议。同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王学的兴起,个人意识逐渐抬头,人们张扬个性,致力于探索个体生命的价值、讲究生活的情趣等,也是明代老年人得以享受闲暇生活的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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