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什么相信“滴血验亲”这种事?
在古代,除了“滴血验亲”外,还有两种形式,即:“滴骨法”和“合血法”。
“滴骨法”的出现早于“合血法”。三国时期《会稽先贤传》讲:时人陈业的哥哥渡海丧命,同船遇难者有五六十人,尸体腐败不可辨认。陈业心想,至亲之人,骨血一脉相承必然与外人不同。于是割破手臂,将鲜血滴在一具骸骨上,谁知竟立刻沁入,而其余骸骨则滴血不入。于是,在场其他家属也如法找到了亲人。
从此“滴骨验亲”之法自此被奉为圭臬。《南史·孝义传》载,南朝时期,吴兴(今浙江湖州)贫民孙法宗的父亲死于海中,他一心要找到父亲的骸骨入土为安,便操刀沿着海岸寻找,见到枯骨就割破手臂以血滴骨这样找了十余年,直到双臂都被割得体无完肤,仍旧没有找到。
此法亦推广到了上层贵族中。梁武帝第三子的母亲吴淑媛曾得幸于南齐第六代皇帝萧宝卷,而后以有孕之身得幸于梁武帝。七个月后,梁武帝“喜当爹”,给儿子取名为综。宫里议论纷纷,谣言萧综不是武帝的亲生儿子。萧综长到14岁时,其母也向他透露了一些实情,让他不要和其他皇子攀比。疑心重重的萧综决定一探究竟,于是偷偷挖开齐王墓,滴血于骨,果然沁入。但萧综还是对滴骨验亲之法将信将疑,回家后又做了一个恐怖的实验:下狠心杀死了自己出生不久的儿子,埋葬数日后又令人挖出取回,将自己的血滴在骸骨上,血再次沁入。萧综这才确信了自己的身份。
以骨血验亲的想法出现在古代不足为奇,因为以孝治国的儒学思想,深刻影响了历代的法律,尤其是司法。到了宋代,宋慈也将“滴骨法”正式收录在了《洗冤集录》中,作为实工作中的法则。实际上,根据现代法医学的实验,只要骨膜朽损,不管什么血都能沁入,骨膜完好,亲属滴血也不会被吸收因此“滴骨法”并不可靠。而聪明过人的宋慈居然对此深信不疑,可见传统思想对司法的影响之深。
与“滴骨法”同样荒谬的是“合血法”,即:将被检人的血液滴在水中,有血缘关系的相凝,反之则不凝。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看,且不说亲子之间的血型未必相同,即便是不同血型的血液滴在水中,也有可能相凝,因此并不可靠。此法大概出现在明代,而且鉴定的范围从兄弟、亲子扩展到了夫妻。清代刑部官员王明德甚至在《洗冤录补》一书中认为,夫妻合血更灵验,因为夫妻“其有生之前,相感以气,是以身死之后,亦无不复还本来”。这完全是基于对亲情的想象和放大,脱离了理性和科学。
尽管如此,“合血法”似乎暗示着,古人隐约意识到了血液中隐藏着某种神奇的遗传密码能够指示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因此,我们不妨称之为一种极为朴素的遗传学思想。而在孝亲至上的社会大背景下,“滴骨法”和“合血法”中都包含了一些对亲情能量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