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霸印度洋——荷兰、英国和法国的东印度公司(下)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其最初的目的到不是建立一个盘踞在爪哇岛甚至南洋的帝国,而是为了避免原来的17家前往印度洋进行贸易的荷兰公司处于一种无规则竞争的状态。熟悉近代历史的读者都知道,尼德兰从7省于西班牙帝国独立后,内部各省乃至城镇在政治上的扯皮争吵和由此产生的效率低下成为其一个基本特征。然而,在印度洋严酷的环境下,这17家公司合一组成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却演化为执行力强、冷酷无情的海上霸主。
公司的董事会在阿姆斯特丹,最重要的17位常设董事。在爪哇岛则相中了后来被称为和建设成巴达维亚的这个地方作为自己的前线基地,并有前线的理事会。股份制公司在印度洋上很快显示出了远远超过葡萄牙人那种企图由里斯本亲自操办、亲自掌控但又苦于当时技术条件无法实现的伪集权体制的优越性。从斯里兰卡沿海到马六甲,葡萄牙人在果阿核心区外围的重要据点一个接着一个落入荷兰人手中。如果说葡萄牙人只是在印度洋插上一脚,插手获利巨大的香料和马匹贸易以及发航海执照收取保护费的话,荷兰人则试图彻底垄断香料贸易。东印度公司攻占了香料群岛,把上面的土著赶尽杀绝,然后移植了在日后美洲也会发扬光大的种植园体制,代之奴隶劳动力。
如果从成立时间来看,诞生于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倒是还要比荷兰的同侪早上两年。这些公司一方面确实有着高度自治的权利和极大的自主性。然而另一方面,他们也绝对不是今天我们所以为的那种自由市场中的自由企业。英国东印度公司当初成立的一个目的,就在于给英国王室和政府出售国债。鉴于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已经占据了看似地理位置最好的一些印度洋海港,英国人阴差阳错地得到了后来被建设起来的加尔各答和马德拉斯(金奈),以及后来作为葡萄牙公主的嫁妆所受赠的孟买。
斯里兰卡与马六甲最终的易手,显示出了英国东印度公司比荷兰东印度公司走的更远。其奥秘就在于,事实上它有更多的自主性和自发性,相对于荷兰东印度公司有更多野蛮生长的特点。如果还有别的原因的话,那就是印度这块资源丰饶的大陆为其扩张和做大提供了绝佳的基地和各种资源。在1857年印度兵变之前,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所有战争都是持续时间短、耗费资源少的。因为公司不是国家,除了对董事会和投资者负责外,不需要承担太多领土管理的成本与意识形态的负担。有鉴于此,每次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用兵都必须精打细算,让投资人的风险降到最低。克莱武和黑斯廷斯早已预见了英国东印度公司早晚要成为了一个拥有庞大疆域的陆上帝国,这在后来也成为了一个现实。犹如古罗马共和国转型为罗马帝国一样,从来没有一个野心家以把地中海建成一个罗马内湖为目标并且能够说服罗马公民们几代人如一日地去实现这个目标。相反,罗马、南亚的东印度公司和爪哇的东印度公司,都是在不断消除竞争对手、获得新的边疆后又和新的竞争对手接壤,然后这样的过程再重复一遍……
至于法国的东印度公司,是最令人扼腕的。它最早以印度的本地治里为基地,在印度各个政治势力间纵横捭阖以来自英格兰的同侪为直接竞争对手,表面上看是完全能够建立自己的印度帝国的。事实上,法国东印度公司涌现出了很多敬业或者出色的领导者,但是他们的努力往往都被不适合的体制抵消了。地缘上位于欧陆的法国自卡佩王朝起走上了集权之路,其战略重心也一直在大陆的那几条天然疆界上,而非英国或者荷兰那样的边缘国家可以更关注海洋。最初的法国东印度公司是不受重视的,而法国的权贵们又指望起能发财,在董事会和其他重要机构中塞满了无能的关系户。科尔贝特之后,巴黎似乎投入了更多资源要集中力量做强东印度公司,然而这又大大增加了权贵投资者本不切实际的希望。前线指挥官们十几年如一日的努力和好不容易获得的印度海岸用于供养公司的4个县,随着巴黎短视利益集团的大手一挥被轻松出让。后来法国政府为了做大做强王家企业,干脆把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合并,造成了更大的泡沫。
顺便说一句,在印度直接招募当地人称为土兵(sepoy) 的做法,原本就是法国人在印度首创,后来发扬光大的却是英国人。这个词的词根其实就是奥斯曼帝国的sipahi,本意是有采邑的骑兵,到了印度则称为装备西式武器、按照西方那一套组织起来的步兵。至于英法为何把土兵发扬光大而非采用莫卧儿人的重骑兵或者马拉塔人的轻骑兵,也实在是因为精打细算的公司养不起马匹,不愿意做财政上的冒险。
今天印度四个最大的城市,除了德里深受历史上内亚胡气影响是八朝古都外(最后一个是英国人建立的),其他位于西海岸的孟买、东海岸的加尔各答和南海岸的金奈(马德拉斯),都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秩序输入的产物。孟买自其早期发展开始,就有着强大的公民社会传统和印度所少有的社会等级习气。说来话长,日后有机会笔者再探讨,此之谓历史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