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承诺是真心的,还是只是给你“画大饼”?来看心理学研究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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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男生们反应各不相同:有的感动地截图发朋友圈,表示看哭了;有的检讨起了平时的不足,发誓要对女生更好;有的甚至激动地转账……
抛开复制粘贴文案行为和“画大饼”这个词本身的调侃和讽刺,收到伴侣这样的消息,的确很难不有所动容。为什么这些话术似乎经久不衰,而且好像还能“轻而易举”地增进亲密关系?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画大饼”的本意是一种虚伪的承诺。当一个人做出“没把握能做到的或者根本做不到的”承诺时,往往被认为是在荒唐而不切实际地“画大饼”。
我们都知道,“画大饼”之所以行之有效,重点不是在“画”上,而是在这个“饼”上——在承诺给亲密关系提供着重要的价值上。研究者Wieselquist(1999)等人运用周期性增长模型,阐释了“承诺”对维持长期关系中的健康和活力的重要性:
*亲关系行为(prorelationship behavior):为了关系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的行为,比如对伴侣的迁就和牺牲。
当一个人观察到伴侣做出亲关系行为时,ta对伴侣的信任会逐渐增加,依赖度也会随之增加,ta对关系的承诺感便因此上升。
而这种承诺感将会激励ta也做出亲关系行为,ta会愿意更多地付出,这时当伴侣观察到ta的行为,伴侣的信任也会逐渐增加,依赖度、承诺感也相应增加,于是两人进入一个良好的互动循环中。
研究表明,承诺会让人们选择做出更多有利于双方利益(reciprocal)和长期发展的行为(Bloom& Bloom, 2013)。
真心承诺的伴侣们会更愿意为维持关系而让步,伴侣间会出现顺应(accommodation)现象:在矛盾中,ta们会主动用建设性的沟通替代负面的冲动行为。
同时,伴侣间会产生认知依赖(cognitive interdependence),人们的自我定义会发生变化,不再将自己视为单独个体,而将自己和伴侣看作一个更大的整体,更多地使用“我们”等复述称谓。
更重要的是,真心的承诺意味着人们知道自己选择了一种“从当下到未来”的关系。
心理学家将关系中的承诺感定义为人们“渴望持续一段关系”的意图。做出承诺的人希望拥有的是一段有未来的长期关系 ,因此选择主动“放弃其他可能”(Weigel et al., 2006),更忠诚地投入这段关系。
某种意义上,承诺在亲密关系中就像指南针一样,指导了两个人未来的方向。
而“画大饼”的话术,其实就是想通过提升关系承诺度来影响这个循环。然而,我们很容易发现,在承诺之后没有实际的亲关系行为,这个循环是不会良好地运作的。只有在承诺后付出真正的行动,才可以起到长期改善亲密关系的作用。
在亲密关系中真正有价值的一定是发自内心的承诺,所谓的“画大饼”技巧不过模仿了承诺的“形”。
然而,在这个“海王”“养鱼”成为热词的时代,好像越来越多的人难以真诚地表达承诺,即使ta们是发自内心的承诺,也会调侃自己是在“画大饼”,显得自己没有很认真。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承诺的“口嗨”,可以阅读我们的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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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百科KnowYourself测试冥想 , 交易担保 , 为什么有的人总喜欢“口嗨” 丨光说不练的3种恋人:骗子、胆小鬼和梦想家 小程序
为什么会这样?不愿认真承诺,似乎变成了一种趋势?
在过去十几年,伴侣间能做出的最大承诺之一——结婚的人数明显减少。2013-2019年,我国粗结婚率从9.9‰降至6.6‰。“难以承诺”似乎成为了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讨论这背后的原因:
A.社会文化影响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工业化程度越高、越富足,人们对单身和晚婚的包容性也越高(South et al., 2001)。教育等资源的普及,让人们变得更独立,与过去相比,女性更可能不再需要依靠一段关系生存。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人们对有承诺的关系的需求就降低了。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在交往时更愿意追求承诺以外的东西——更多的快乐和享受,更少的麻烦和付出。
在做出承诺前,你会有这样的权衡吗:
“我做出承诺后得到的东西,是否值得那些因为承诺我需要放弃的东西?”
如此的比较,无异于将承诺看作是一场与伴侣的博弈。当你反复权衡、苦心算计,是否忽视了承诺本来的意义呢?
相爱相伴的承诺本应该是人们最本能的、最发自内心的告白,而不是利益比较之后的最优解。其实关系中的平等从来都不是等价交换的意思,绝对的公平在感情中是不存在的。很多关系中,都会有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但两个人仍然可能是幸福的。
对于每个人而言,承诺感本身存在着明显的个体差异。伴侣间愿意承诺的程度不同是常见的,同时也会随着关系的进展而变化。人们对一段关系越满意,就会越希望留在这段关系里,希望能继续从伴侣那得到快乐(Miller, Perlman & Brehm, 2007)。
相反,当亲密程度与原有承诺水平(commitment level)不一致时,可能加剧我们的焦虑(Stanley et al., 2010),以致恐惧进一步的承诺——陷入恶性循环。也就是说,当两个人的感情实际已经更进一步,但是承诺水平还停留在较低的水平,是最容易出现承诺恐惧的时候。
在这个世界上,很难有一段感情永远处于双方都满意的状态。这时,承诺就成为了维系感情的关键。承诺并不会防止任何挫折、难过和怀疑的出现,但比起没有承诺的关系,它会让这些起伏更容易过去。
如果你正处于一段缺乏承诺感的关系中,或许以下几点可以帮助到你:
首先,我们永远无法通过逼迫在关系里得到任何东西。
没有亲密和激情的承诺关系只是“空爱”(empty love),仅仅是两个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Miller, Perlman & Brehm, 2007)。因此,不要强迫他人许下承诺,当然,也不要强迫自己。
其次,我们要学会去信任。
如果对方缺乏承诺,试着信任对方的出发点并不是伤害。如果自己是难以承诺的人,那么试着去信任自己,去信任这段关系。正如前面的模型所示,我们的信任能够让双方对关系都有新的认识,从而影响我们做出下一步的决策。
你可以通过【联结关怀自己的伴侣】冥想练习,试着通过体会来自伴侣的爱与支持,建立与伴侣间的联结与信任(点击卡片即可播放)。
最后,无论承诺感的缺失是来源于我们自己还是伴侣,梳理原因和认清阻碍都是十分必要的。当我们和伴侣一起坐下来认真探讨这段关系的阻碍时,我们就已经迈出了通往幸福的第一步。
要知道,“画大饼”容易,真心的承诺却是需要付出努力的~
References:
Bloom,L. & Bloom, C. (2013). Commitment: Myths and Reality. Psychology Today.
Brockway,L.S. (2015). 3 keys to marriage success: Intimacy, passion, and commitment. The Huffington Post.
Miller, R. S., Perlman, D., & Brehm, S. S. (2007). Intimate relationships. Boston: McGraw-Hill Higher Education.
Campbell,W. K., & Foster, C. A. (2002). Narcissism and commitment in romanticrelationships: an investment model analysis.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Bulletin, 28(4), 484-495.
South, S. J., Trent, K., & Shen, Y. (2001). Changing partners: Toward a macrostructural‐opportunity theory of marital dissolution.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Family, 63(3), 743-754.
Stanley,S.M., Rhoades, G.K., & Whitton, S.W. (2010). Commitment: Functions,formation, and the securing of romantic attachment. Journal of Family TheoryReview, 2(4), 243-257.
Sternberg,R. J. (1986) A 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 Psychological Review, 93, 119-135.
Sternberg, R. J., & Kastely, J. L. (1990). 9. A Duplex Theory of Love. In The new psychology of love (pp. 184-199). Yale University Press.
Weigel,D. J., Bennett, K. K., & Ballard-Reisch, D. S. (2006). Roles and influencein marriages: both spouses perceptions contribute to marital commitment. Family & Consumer Sciences Research Journal, 35(1), 74–92.
Wieselquist, J., Rusbult, C. E., Foster, C. A., & Agnew, C. R. (1999). Commitment, pro-relationship behavior, and trust in close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77(5), 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