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宣中是否面向全市招生?宣小布带来最新消息——
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县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
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二是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三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县市区教体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范围、对象等由其审批机关明确。若审批地范围内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剩余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属地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不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政策招生。直升人数超过核定的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录取。
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须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校自主招生方案必须经市教体局核准后方可实施。招生录取名单通过市教体局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鼓励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各县市区教体局可选择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一定数量的特长生。
特长生招生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以内;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宣城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所属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特长生招生须安排在中考后进行,招生方案必须经市教体局核准后方可实施。
设三个批次,即提前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其他普通高中。提前录取批次录取自主招生、特长生、特招生、国际班;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其他普通高中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
另安排两次补录取,即“计划缺额补录” 和“新生缺额补录”。计划缺额补录安排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学校正式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周左右集中进行,新生缺额补录安排在普通高中学校开学两周后集中进行。
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二周。
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从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学得一技之长直接就业外,还可以通过分类考试进入高职院校或应用型本科院校就读。
对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建议能根据自身特点,理性选择适合的中等职业学校,发挥自身特长,走多样化成才之路。
来源 | 宣城发布
编辑 | 沈彦 孙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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