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4月1日起执行!会计考试安排变了!
近日,人社部印发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对考试的组织管理进行了新的规定。今天,立信会计就和大家一起来解读一下这份文件。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等核准、审批或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考试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保密保管、考点考务、设备和车辆租赁、工作人员劳务、技术服务等保障考务实施的各项费用,规范考试经费收支管理。
第三章 命题组织
第十条 有关行业部门、考试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组织编制考试大纲,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后公布。考试大纲一般应在考试实施6个月前公布。
考试大纲应当明确考试目的,提出知识、能力水平要求,说明考试内容和形式。
命审题一般采用集中管理方式。对风险较高或近五年曾发生重大命题泄密事件的考试,命审题应采用全程入闱封闭管理方式,并采取专家轮换、分组命题等安全保密措施。
第四章 报名
人社厅发〔2021〕18号
第十四条 考试报名工作由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人办发〔2000〕71号
第十条 考试报名按省区市(经批准的部分副省级城市)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可以在工作单位(含临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考。
对个别因报考人数较少本省区市不组织的考试,或属于滚动考试中异地调动的考生,应允许考生到就近省区市报名参考,有关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负责为考生办理转接手续,考生各科成绩均合格后,由最终成绩合格所在的省区市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
人社厅发〔2021〕18号
第十五条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内容,不允许代为承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应当依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对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可依法依规终止报名办理,并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人办发〔2000〕71号
第十一条 报名前,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按人事部的统一样式印制《报名信息卡》、《资格考试报名表》及有关报名材料。
第五章 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原则上设置在地级以上城市,首选人事考试机构标准化考点、大中专院校、高考或中考定点学校。
考试期间,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按需设若干名副主考、监考、流动监考和考务保障服务人员;电子化考试考点另设至少1名系统管理员。
纸笔考试考场座位应当保持一定距离,横向间距不少于一个座位宽度。
电子化考试机位安排应综合考虑试题试卷呈现特点、作答干扰程度等因素,有条件的可加装间隔挡板、防窥膜等辅件。
考试期间,每个考场设至少2名监考人员。电子化考试考场中,至少有1名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监考人员责任考场原则上应在考试当天随机确定。
按照统一规则随机编排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的考场和座位,不得违规人工干预。
规范选派监考人员,不得通过志愿者招募、社会招聘等方式选派监考人员。
第六章 试卷管理
试卷一般是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根据当地的报考人数、科目设置、考场配置等,向部考试中心报送预定。
试卷、答题卡或答题纸等印制工作由部考试中心委托具有相应涉密印制资质的单位承接。
考前试卷从印制单位至省级人事考试机构、考区、考点的依次运送,考后答卷从考点至考区、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指定阅卷场所的依次运送,选派至少2名人员专门押运。
保密期内的考前试卷、考后答卷交接后,应当存入专门的、全程实时监控的保密室(或指定场所),并安排至少2名人员24小时值守。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电子化考试试卷以刻录光盘方式流转的,应当参照纸笔考试进行管理。
电子化考试试卷相关信息以网络传输方式进行流转的,必须经过碎片化等技术处理,接收信息的考务操作应当在监督下限时完成,有关接入介质、设备等应当专人专用、专人保管。
答卷、考场情况记录等的保管期限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涉及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重大异常情况的试卷、答卷、考场情况记录及其他相关考务资料的保管期限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不少于2年;
答卷、考场情况记录等按规定要求转化成电子文档的,电子文档的保存期限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不少于5年。
第七章 考试实施
自考试结束起,考点、考场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作为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或异常情况处理依据的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
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电子化考试可视情况调整至考试结束前15分钟;
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考场封闭2小时;
语音类、视频类考试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
第八章 评卷和成绩管理
纸笔考试的答案会扫描成电子图像,形成卷面库数据。
电子化考试的答卷由各考点备份后,直接上传至指定服务器,部考试中心、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按管理权限分别从指定服务器下载全国或当地卷面库数据。
正式阅卷前,省级人事考试机构会向部考试中心报送考场编排数据、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其他涉及取消考试成绩的相关数据。
客观题评分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利用指定软件系统自动处理批阅,并形成客观题的成绩数据。
主观题评分由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依据相关数据、材料,按要求实施评分工作。
阅卷小组评分完成后,还要对成绩数据进行校验。
通过比对全国成绩数据、各地区成绩数据等方式,分别校验成绩数据,形成互相监督、纠错机制,保证全国和各地区成绩数据准确、可靠,对应一致。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当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报送部考试中心。
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第九章 考务信息管理
应试人员申请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信息变更,一般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核实、确认,并逐级报经部考试中心核准后办理。
应试人员申请更改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的,须提供确凿的变更依据。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不得同时修改。
已取得证书的应试人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原则上不予修改;姓名中有生僻字,报名时考试机构做了相应处理的,可予以更正修改。
第十章 安全保密
原则上,以下信息不向社会公开:尚未实施考试的命题方案、命题人员名单,考试结束后的试题、试卷、标准答案或评分标准,试题试卷统计分析结果,尚未公布的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应试人员答卷或作答信息,报考人员身份信息、联系信息,关键岗位考务人员身份信息等。
从事命题、考场编排、监考、评卷等工作的考务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等利害关系的,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安全、公正执行考务工作情形的,应当主动报告或申请回避。确需回避的,应当自回避决定作出之日起退出相关工作。
文章转自:立信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