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原成 道经三一章 不祥之器
此文章为非儒家思想的道德经专研文章,强调专业性,不具备娱乐性,观者慎入!
一、原文: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古曰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得已而用之。铦袭为上,弗美也。若美之,是乐杀人也。夫乐杀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故吉事上左,丧事上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居之也。
故杀人,则以哀悲位之。战胜,则以丧礼处之。
二、译文:
那些刑器,是不祥的东西。人们或许怨恶它,所以犯罪者努力避免刑罚。君子平时以左手方为尊贵,对人用刑以右手方为尊贵。
古人说用兵,不是君子使用的手段,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不崇尚武力,不以用兵为美德。若以用兵为美德,是喜欢杀人。喜欢杀人者,是不可能在天下取得成功的。
因为吉庆的事情崇尚左手方,凶丧的事情崇尚右手方。所以偏将军在左手边,上将军在右手边,这是说用兵以丧礼的仪式来处理。
因为杀人,则要以衰痛的心情去对待。 胜利,则要以丧礼的仪式去处理。
三、字义:
夫,有所指之辞(文言文中指示形容词。相当于此、彼)。[论语]:夫二三子也。
[说文]:兵,械也。[增韵]:兵,戎器也。[周礼·司兵]:掌五兵。[司农注]:戈、殳、戟、酋矛、夷矛也。
[说文注]:祥,福也。凡统言则灾亦谓之祥,析言则善者谓之祥。[前汉·五行志]:妖孽自外来谓之祥。
器,[礼·王制]:瘖聋、跛躃、断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注]:器,能也。[论语]:及其使人也,器之。[疏]:度人才器而官之。
物,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唐·魏征·十渐不克终疏]:损己以利物。[玉篇]:事也。[礼·哀公问]:敢问何谓成身,孔子对曰:不过乎物。[注]:物,犹事也。
[正韵]:或,疑也。凡或人或曰皆阙疑之辞。[易·干卦]:或跃在渊。[朱子·本义]:疑而未定之辞。
[正韵]:恶,憎也,疾也。[左传·隐三年]:周郑交恶。[注]:两相疾恶也。
[说文注]:有,不宜有也。谓本是不当有而有之偁,引伸遂为凡有之偁。[玉篇]:有,不无也。
[增韵]:欲,爱也。又物欲。[礼·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
[韵会]:弗,违也。又不也。[春秋·僖二十六年]:公追齐师至巂,弗及。[公羊传注]:弗者,不之深者也。
[说文]:居,处也。
[说文]:贵,物不贱也(重视)。[书·旅獒]:不贵异物,贱用物。[广雅]:贵,尊也。贵贱以物喻。犹尊卑以器喻。
左,吉尚左。[礼·檀弓]: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注]:丧尚右,右,阴也。吉尚左,左,阳也。
左,不助也。[左传·襄十年]: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所左,亦左之。[疏]:人有左右,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者为右,不助者为左。
[说文]:用,可施行也。[苍颉篇]:用,以也。
[广韵]:兵,戎也。执兵器从戎者曰兵。[礼·曲礼]:死寇曰兵。[注]:言能捍国难为所杀者,谓为兵也。
不得已,无可奈何,不能不如此。违背本意的还必须去做。[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不得已,变姓名,诡踪迹。
[正字通]:铦,刃利也。[救时二十议疏·明忠义之训四]:制器必铦,选艺必精。
袭,衣上加衣,引申为重迭。[礼记]:寒不敢袭,痒不敢搔。
上,与尙通。[诗·魏风]:上愼旃哉。
[正韵]:美,嘉也,好也。
[说文]:志,意也。志者,心之所之也。[诗序]:在心为志。
[说文]:位,列中庭之左右曰位。古者立位同字。
四、说明:
这篇文章王弼认为不是老子之作,笔者赞同王弼的说法。
老子言兵,总是意有所指,有所服务的。要么借兵言天之道,要么借兵言人之德。如上篇文章老子借兵言“物壮则老”,而这篇文章似乎是在说“兵礼”,与道经言道,德经言德不协。故不做其它说明。
老子上一章言:“弗得已居”,而此章言:“不得已”。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文章为作者原创文章,作者保留原创文章的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