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遗弃犬只案被罚500:执法的一小步,文明养狗的一大步

随着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
无论中国还是外国,狗作为一种高互动性的动物,最受青睐。
但是伴随而来的,是养狗人与其他人之间日渐增多的矛盾。
狗咬人、乱拉屎、乱叫,偷狗、毒狗甚至虐狗等对立新闻层出不穷。
而这一切,看上去即将迎来改变。
据新闻报道,上海出现了首例对养犬人遗弃犬只的立案。

7月28日,在上海街头,有人发现了一只受伤的流浪犬。
狗狗被带到了宠物医院,经调查后,人们才发现这是一只登记在册、有主人的狗,然而,当警察联系到狗主时,狗主表示,狗年纪太大,他不想养了。
最后,狗狗伤重不治,在宠物医院死亡,而狗主吴某弃养犬只,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被罚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这也是可以查到的国内第一例狗主因遗弃宠物遭行政处分的案例。
在微博下面,评论都以骂声为主,大部分人都在指责狗主的行为,并认为罚款500太轻了,起不到震慑的作用。

但如果我们将这个事件放在全局来看,就会发现,至少在法规实践和群众意识层面,我们已经前进了一大步了。
就像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当父母一样,一直以来,坏狗主们的恶,简直是罄竹难书。
遛狗不牵绳、不清理排泄物已然是司空见惯,纵容狗只伤人也是隔三岔五见诸报端,最可恶的就是不负责任,一旦自己不想养或者出了什么意外了,就虐待、遗弃宠物,自称“万物灵长”,做的事情却禽兽不如。
今年5月,四川自贡一名男子在微信群叫卖一只一个月大的萨摩耶幼犬,并称“没人买就整死算了,不想养了”,还附了一个虐狗视频,视频中,他掐住小狗的脖子,用拳头打它的脑袋。

最后,有好心人凑钱买下了幼犬,而当虐狗男子被问到此事时,他恬不知耻地说道:“不这样做就卖不出去。”尽管被群众戳穿脊梁骨,但由于法规不完善,他并没有受到任何法律惩罚。
而今年疫情蔓延的初期,出现了很多饲主听信谣言遗弃、杀害宠物的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口诛笔伐。
有人将宠物扔了下楼。

有人将宠物遗弃在路边。

这些动物本身没做错任何事,却要为主人的蠢和坏买单,不被法律约束的饲主,滋生出人性中最邪恶的一面。
我国传统观念中,动物的地位实在是太轻贱了。
不要说老一辈人,就连很多二三线城市中的年轻人,对动物的定位还停留在看家护院,乃至“食物”这种工具性上。
而在城市中,越来越多人将养宠物看作“新潮”、“好玩”的行为,一心血来潮就买宠物,却没有考虑过自己的能力和责任的问题,出了问题就抛弃了事。
在另一边,饲主们的不文明行为令其他人意见很大,纷纷抗议,甚至矫枉过正,作出各种偏激行为。
2018年,一篇名为《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刷屏全网,异烟肼本是一种治疗人类结核病的处方药,但作者提出,这种药物可以毒杀犬类,令犬只在短时间内死亡。
作者鼓动人们在小区内撒播异烟肼,让不拴绳的狗误食后死亡,以此督促狗主人给狗拴绳,倒逼文明养犬,而异烟肼本身对人体无害,不构成投毒罪。
文章一石激起千层浪,两三天时间内点赞数到了3万,并引发无数评论,虽然后来文章被封了,但作者依然就相关话题写了好几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附和和模仿,导致淘宝直接下架了所有异烟肼类药品。
动物保护人士和恨狗者们本就针锋相对,经此一役之后更是水火不容,在各大平台撕得昏天黑地。
那段时间,“爱狗人士”就跟如今的“女拳”一样,被嘲讽得体无完肤,但恨狗者们那种高高在上、一口一个“畜生”的优越感,同样令正常人不适。
民间尚且是一锅粥,官方更是不遗余力帮倒忙。
我至今还记得,十几年前,由于某段时间出了几次狗咬人的事故,再加上对狂犬病的恐惧,城里风风火火地展开了“打狗行动”,执法队员整日整夜地在街上巡查,不但打杀流浪狗,就连家养的宠物狗也要强行收缴。
这种情况直到如今都依然存在,虽然人们这几年意识进步了,迫使执法不敢再如此明目张胆,但一旦出了什么问题,最先遭殃的必然是无辜的动物。
同样以这次疫情为例,在又蠢又坏的饲主遗弃动物的同时,某些地方也展开了扑杀猫狗的行动。
在浙江某个农村,2月10号确诊了2例感染患者,两天后,全村开始打狗,很多狗当场被活活打死。

还有市民爆料,自己在隔离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应群众强烈要求”,私自将猫偷走活埋。

在对待动物上,官方种种野蛮行径和十几年前无异。而这一切归根到底,还是落在了相关法规的缺失上。
我们都知道物质决定意识,这也意味着意识肯定要比物质落后一步发展的。
现代文明和城市化的发展,令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了,却没有相应的规范约束饲主的行为,导致宠物群体——尤其是社会性更强的狗野蛮生长。
随地排便、没有狗绳和嘴套、乱吠、伤人,令普通人心生厌恶,部分没有做绝育、主人又不看紧的狗,更是“处处留情”,令子子孙孙散布到城市各处。
再加上各种遗弃行为,流浪狗的数量已经超出了安全上限,而同样是由于法规的缺失和模糊,基层执法者又普遍急功近利,各种野蛮的打狗执法队应运而生。
在宠物的相关问题上,我们往往只从人性的角度批判冷血、自私、不负责任的人,却忘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是法律本身并没有承认宠物应有的地位,才让人性之恶趁虚而入。
而上海这次对遗弃犬只的人立案,细节不论,起码在法律意识上,是一个好的开始。
的确,500元的罚款听起来不痛不痒,但在批评的同时不要忘了,这500元的背后,已经是不知多少年的公众意识的艰难前行了。
我们都知道一句古话:“法不责众”。
这次的罚款,是上海也是全国首次在此类事件上的处罚,处罚的依据是《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但大家知道,在这之前,《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出台了多少年吗?

这个条例,居然在2011年就已经生效了。
也就是说,至少在弃养狗只方面,上海市经历了9年的有法可依,但执法上被无视的时期。
可以想见,在9年前,抛弃一只“畜生”就被罚,在很多人眼中是荒谬的;在三四年前,如果有人在网上指责弃养和虐待宠物的行为,就会被嘲“圣母”、“伪善”。
直到现在,尽管人们的意识还远远不够,但起码已经意识到遗弃宠物是不对的,应该罚,还应该罚得更多。
我们应该同仇敌忾的,不是狗,而是狗背后那些不负责任、又蠢又坏的主人。
与上海这次出了圈的处罚相对应的,是近来多地出台的相关文明养狗的条例。


当然,立了法就应该及时执行,让法规变成常规,别雷声大雨点小,或者像上海那样拖了9年才实行才好。
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就可以按规矩办事,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只能从道德上谴责,也无须每次有情况都只想着怎么处理狗,而让背后最应该负责任的人逍遥法外。
500元是执法的一小步,但至少是文明养狗的一大步。

文 | 毒哥&玉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