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在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应用
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考察还是很多的,而里面涉及到的唯物辩证法更是一个重要考点,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无论在什么领域,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而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马克思认为生活中的万事万物每时每刻都处于矛盾体中,这就涉及到了对立统一规律中,矛盾问题的精髓即矛盾的普遍性。
1.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例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告诉给我们时时有矛盾,事事有矛盾。
也正是由于矛盾具有普遍性,所以当我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之时就不能忽略他的存在,要坚持矛盾分析法看待世界。
2.特殊性,虽然矛盾具有普遍性,但是不同事物所面临的矛盾则是不尽相同,这就是矛盾问题精髓的第二个方面,即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所以当我们去解决问题之时就不能用一种方法解决所有问题,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事情采取不同的方法,例如因材施教、对症下药、因地制宜蕴含的就是此种哲学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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