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把桶装水、茶叶等支出列入职工福利费,否则……

在企业支出中,福利费绝对是非常特殊的一种支出!
很多财务人在处理的过程中也是拿捏不定,有些财务总是将似是非是的一些支出项目计入福利费中,其实这是有很大的税务风险的,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被税务稽查。
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谈一谈职工福利的问题!

01

列支福利费46万,
某企业被税务局稽查
最近,哈尔滨一家公司,因为在2018年度管理费用中列支了46万多的福利费,结果被税务机关稽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哈税稽三罚告2021/2号)》公布的证据显示,该公司自制福利费凭证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构成偷税行为!最后该公司被税务局罚款2万余元。

02

福利费对企业来讲未必是福利,
众多涉税风险
有些新手财务很可能会认为,福利费是公司发给职工集体或者的个人的福利,这是好事,为什么还要被税务稽查呢?其实,职工福利对员工可能是福利,但是对企业来讲未必!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值得我们考虑。
第一,福利费的规定本来就有一定的模糊地带。其实职工福利的范围并不是很清晰,除了要看一些具体规定之外,还要结合具体的 一些用途来进行分辨。比如员工穿的工作服算不算职工福利呢——事实上是不算的。
《【财企[2009]242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一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第二,职工福利在企业所得税中的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也就是说,职工福利费并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中全部扣除,超过一定的限额就不能扣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三,集体福利费列支在增值税中不得抵扣。在增值税中,国家明确规定集体福利是不能在销项税额中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四,职工福利费还存在有个人所得税的认定问题。
比如公司发给员工的过节费、福利津贴等,都是需要计入员工的薪资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究竟哪些支出应该计入福利费,哪些支出不应该计入福利费,财务人还是要好好斟酌,以免张冠李戴,给企业带来税务麻烦。

03

财务人慎用福利费,
容易误入福利费支出举例!
鉴于上述四点风险,言税菌建议各位财务人,在列支福利费用的时候一定要非常慎重。今天给大家总结了一些容易被误认为福利费的项目,比如办公室桶装水、办公用茶叶、以及职工工作服等的涉税处理。
为了大家方便理解,我们直接以导图展示:

04

职工福利税务知识问答
言税菌已经把大家最关心的问答整理好了,快来查收吧!
1 企业所得税
问题1: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答: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问题2:职工福利费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问题3:企业发生的福利费,需要单独做账核算吗?
答: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问题4.: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在企业所得税上是否应当视同销售进行处理,如何确认销售收入?
答:企业发生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2 个人所得税
问题5:福利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6: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费具体包括哪些?
答: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问题7:是不是所有的职工福利费和生活补助费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3 增值税
问题8:购进发放福利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等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9:企业自己产出的产品发放员工福利,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
END
来源:由每日言税整理,素材来源:二哥税税年、上海税务、税务大学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