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在6月19至20日在浙江衢州社会组织建设与中华姓氏文化

高峰论坛暨专委会理事扩大会议上)

贵州·福泉  甘大平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也是我们是中华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来源。乡村振兴内涵十分丰富,它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等方面,实现乡村振兴,不仅要农业振兴,产业振兴,还要充分重视振兴和发展乡村文化。如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为乡村振兴带来生机与活力,让农耕文化、礼仪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重塑乡村文明的重要载体?这是我们当前应该思考的问题。2018年以来,在脱贫攻坚中,我们始终坚持开展“弘扬家风家训,助力贫攻坚”等倡导乡风文明的活动,同时坚持建好“三组两榜一规一训”,有效解决了扶贫与扶智的核心问题,实现“智志双扶”的目标,推动脱贫攻坚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弘扬传统文化不仅对推动脱贫攻坚有着极大的励志作用,同时对乡村振兴也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党中央提出了乡村振兴伟大战略任务。因此,为有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应从四个方面推动工作。

一、弘扬家风文化,助推乡风文明。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家训家规集中体现了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家庭是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场所,家训家规是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实践的重要方面。良好的家风和家训家规及其蕴含的传统美德,在当今时代依然有其独特价值和重要意义。着力传承好以“族规”“家训”为核心的家族训育、以“敬祖爱亲、孝顺父母”为核心的孝道训育、以“耕读传家”为核心的耕读训育、以“扶危济困活动”为核心的恳亲恤亲、以“扬善惩恶族规”为核心的家族宗法、以“尽忠报国、忠孝两全”为核心的忠贞训育举措,这些都是我们祖宗千百年传承下来的良好家风家训。我们今天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可以合理吸收中华传统家训家规的精华,并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形成新时代乡村良好家教和家风提供丰厚滋养。我们要围绕开展百姓儒学“孝诚爱仁”的四德建设、精神文明的“五创”(即创学习家庭、文明家庭、富裕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公共文化服务提升等工程,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让广大群众在创造美好生活中提升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用文明的力量助推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二、弘扬家谱文化,凝聚民族力量。

家谱又称族谱、宗谱或谱牒,是以记载一个有血缘关系的家族世系、变迁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家族历史文献。近年来全国各地正在兴起编修家谱的热潮,不仅有益增强民族凝聚力,对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具有现实意义。倡导家谱编修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绳,树立家族中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作出贡献的优秀人物为榜样,树立家族新风,发挥榜样力量,引导家族众人参与社会重要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文化振兴包含提高和创造两方面。“提高”是指提高乡村文化的整体水平,特别是乡村村民的文化水平。“创造”是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创造出更多更丰富的文化成果。提高乡村文化水平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保障,创造乡村文化的丰富成果和繁荣景象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

三、强化政策引导,建好乡村文化。

乡村文化管理保障体系涉及文化制度和产业、资金、人才等多方面因素。在文化制度方面,随着新的乡村经济结构与社区结构的形成,原有的乡村文化制度已经不适应乡村文化的发展,相关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简政放权,改变过去面面俱到的文化管理模式,通过宏观政策释放社会的文化建设力量,并根据反馈随时保持政策的弹性机能。在文化产业方面,政府应对重点扶持的相关企业给予财政、土地、审批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并保持可持续性。在资金保障方面,政府应建立多元化的乡村文化资金渠道,除在财政划拨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外,应通过与金融机构、文化基金等的合作,为乡村文化提供建设资金,同时还应积极引入教科文组织等社会公益机构,以增加乡村文化的建设力量与资金来源。要聚焦民生文化,着力创建有“文化品质、文明风尚”的新乡村。要以人文精神为支撑和引领,坚持从规划入手,产建结合,设施配套,村史馆是乡村文化的缩影,能提振农村精气神,增强农村凝聚力,具备条件的一定要建设好。为此,乡村文化振兴必须在改善民生上持续发力,文化与产业嫁接,广开收入来源,发展乡村旅游,古村落,古墓碑是最佳文化载体。让老百姓记住乡愁,获得感稳当,幸福感踏实。

四、加大教育引导,革除陈规陋习。

弘扬公序良俗,培育文明乡风,是乡村文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村民文化脱贫的必由之路。传统乡村是礼治社会,村民依据村规民约、风土民俗等礼治制度安排日常生产生活。在乡村文化治理过程中,一方面,要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坚决摒弃村庄传统风俗中的陋习,破除村庄传统道德习惯中违背法律的行为,确保村庄礼治规范符合法治要求,保证乡村礼治的合法化。另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乡村风俗,对传统礼治中不合时宜的规范进行扬弃,在传统礼治文化中,“面子”和“人情”是乡村社会交往的主线,但这一原则在现代社会逐渐演变为红白事的大操大办,讲究排场的相互攀比等陋习,使得“面子”成为了“里子”的负担,“人情”转变为“人情债”。针对这些异化的礼治规范,村庄应采取积极扬弃的做法,在肯定这些规范内在价值诉求的同时,对不恰当的演变形式进行批判,还原礼治规范的本质,促进乡村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文化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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