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推进空管培训国际接轨 助力民航强国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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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闫永刚
前言
民用航空运输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安全、高效和有序的空中交通管理需要大量的具有胜任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航空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是影响空中交通运输效能的重要因素之一。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作为支持各成员国和航空界持续发展的职能之一,其科学、系统、专业的航空培训体系和系列课程能够有效改善和提高航空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工作方式、职业态度和工作价值观,能够在单位和个人业绩和效能提高方面发挥出最大的潜力,从而实现成员国各类航空组织和机构,以及航空专业人员个体的双重进步,可以说国际民航组织科学的、系统的、专业化的航空培训是航空组织批量培养所需人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促进航空组织实施高效管理的前提,是推动各类航空组织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手段之一。
民航空管系统是民用航空运输的重要保障中枢,在民航日常运行保障和未来发展进步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保障的主体,当前空管系统拥有一支7000人左右的空中交通管制员队伍,空中交通管制员个体和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民航整体运行的安全和效率。面对新时期民航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接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标准,融入国际民航组织培训体系能够有效缓解当前空管培训存在的部分矛盾,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国空管培训模式和机制,从而锻造一支高素质、能担当、具有胜任能力、符合新时期民航发展需求的管制员队伍,这是空管系统提高运行品质和效率、提升整体业务保障能力的重要前提。
一、 我国民航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的必要性
作为国际民航组织一类常任理事国,中国民航一直积极参与国际民航组织全球范围内的各类事务和活动,持续向国际民航组织相关项目提供人员和资金支持,在各个专业领域深度融入国际民航组织体系。作为民航运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民航空管系统必然会加快国际化进程,进一步采纳实施国际民航组织相关标准建议和措施,在各个专业领域不断接轨国际民航标准,这其中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正是促进上述国际化进程的重要前提之一。
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是民航强国地位的具体体现。中国民航充分认同国际民航组织关于推动所有国家共享安全和可靠航空运输的战略目标。近年来,中国民航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培训能力,为国际民航组织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在全球范围内单独或与国际民航组织共同举办了系列发展中国家航空专业人员培训活动,为亚洲、非洲和拉美等发展中国家提供了400余名航空专业人员的培训,涉及航空安全、航空安保、适航审定和飞行标准等专业。空中交通管理是全球航空运输的重要保障环节之一,切实推进与国际民航接轨、扩大地区和国际影响,建立起一套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标准的空管培训体系是实现“民航强国”战略赋予空管系统的时代任务,也是未来我国民航强国地位的具体体现。
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是实现民航强国的具体落实。不论是我国“民航强国” 战略,还是民航局“五个体系”建设目标,以及“四强空管”的时代要求,都需要一支业务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空中交通管制员队伍作为基础支撑,空管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将会直接关系到空管系统整体运行效率和品质的提升。通过融入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体系,我们可以吸纳国际民航组织具有知识产权的全部培训材料和标准课程,如全球航行计划、标准建议措施和相关指导材料等,逐步提高空管自身培训质量,不断提高空管人员业务能力,从而提升空管系统整体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不断扩大国际和地区影响,增加国际民航事务话语权,真正实现民航强国的战略目标。
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是民航行业发展的必然需求。民用航空是强调国际合作和协作特征最为明显的国民经济产业之一,民航业的国际化特点是全球经济发展和进步的必然发展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和世界各国“天空开放”的发展趋势,国际民航业的竞争格局正朝着“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方向演变,而我国要实现从民航大国到民航强国的历史性跨越,必将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地融入国际民航标准体系,参与全球航空业的多领域合作和竞争。民航业领域的国际竞争实质上就是民航专业人才的竞争,尤其是国际化专业人才的竞争。空管培训与国际接轨,从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民航规则的空管专业国际化人才是我国民航发展的必然需求。
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是空管发展进程的必经阶段。空中交通管理的整体运行保障能力和效率直接影响着民航整体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随着我国民航业步入高速发展时期,空管系统将迎来保障任务重、工作负荷大的新常态,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将会面临一线安全运行与行业整体发展、飞行流量增加与人力资源紧张、工作负荷加重与运行优化需求等方面的突出矛盾,这其中空中交通管制员的职业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是影响管制运行安全和效率的关键因素,是解决当前管制运行过程中粗犷式运行管理与精细化运行品质需求之间矛盾的关键节点。通过加入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体系,实现与国际民航界航空培训多方位接轨,我们可以共享全球民航优势培训资源,进一步完善我国民航空管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强管制人员资质能力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管制人员从业队伍,这是我国民航空管发展的必然阶段。
二、 我国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的可行性
近年来,我国民航空管系统整体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运行水平不断提升,航班保障架次连创历史新高,安全水平始终处于世界前列,为我国民航运输的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全球和地区事务中发挥了重要影响和作用。空管系统融入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体系,对接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标准和程序,共享优质航空培训资源,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在培训体系、培训资源、培训模式、培训标准等方面存在的 发整体培训活力,进一步提升空管系统自身培训能力和效率,满足当前和未来管制人力资源需求。
民航局政策支持力度空前。冯正霖局长在2018年空管工作会上提出“空管系统要按照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要求,研究与国内外高水平培训机构合作,整合系统培训资源,加强对空管专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中小机场、通用航空和军队空管人才培养的能力,形成空管特色的培训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夯实空管发展的人才基础”。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是落实我国“民航强国”战略和“四强空管” 要求的务实之举,我们应该积极落实冯局长讲话具体要求,抓住本次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尽快推进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各项工作,促进空管系统不断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成为国际一流的空中交通服务组织。
空管系统自身管理优势明显。当前民航空管系统实行的三级管理体制,即民航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空管分局(站)三级垂直管理,非常有利于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工作的快速推进和实施开展。在民航局统一领导和支持下,民航局空管局能够统一设计并规划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工作,统筹全空管系统人、财、物等各类资源,充分发挥全空管系统资源集中化管理优势,做到清晰定位、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在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前提下,我们可以逐步推进空管培训体制改革,高效推进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系列工作。
空管系统各类培训资源丰富。经过多年积累和发展,目前空管系统已经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成熟的空管岗位培训体系,各地区空管局都建有地区培训中心,各类培训设施和设备达到一定规模,拥有一只较稳定的空管培训专业人员队伍,这些都能够有效支撑并促进下一步的空管培训改革和国际化接轨工作。在科学规划和统筹的前提下,空管系统能够有效消化、吸收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政策、标准和程序,有能力参与国际民航组织相关航空培训项目,空管系统能够充分发挥各级培训机构、培训设施设备、管制教员队伍等整体资源优势,与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体系有效对接,实现我国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目标。
三、 对我国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工作的建议
融入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体系,接轨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标准,满足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要求,特别是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是我国民航空管系统发展的必经之路。结合我国当前空管培训的发展现状和迫切需求,在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是积极研究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体系,与国际民航组织全球航空培训办公室建立直接联系,认真研究并消化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政策和相关标准,进一步跟踪掌握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发展趋势。
二是结合我国空管系统运行实际和未来需求,明确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建立定期工作机制,推进后续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着手进行空管培训领域国际化人才贮备,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具体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健全空管系统国际化人才培养制度,重点关注检查员和管制教员队伍,从各级机关业务管理部门和一线管制单位选拔有胜任能力的、英语水平高的、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课程开发和教员标准的管制专业人员,组织参加国际民航组织的“航空培训课程开发员”和“管制教员”培训,获取国际民航组织认证的相关资质,做好空管培训国际化接轨的专业人员队伍储备工作。
四是认真梳理统计分析自身整体培训资源,包括各级培训机构、各类培训设施和设备、专职管理人员、管制教员队伍等具体数据和信息,厘清家底,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五是对全空管行业管制培训规章、程序、标准、流程和教材进行梳理统计,研究分析历史管制培训数据和信息,重点关注一线运行层面的实际反馈,与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规章、标准和要求进行综合比对,开展差异化分析,必要时按照国际民航组织标准对现行空管培训规章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增补和完善,为下一步融入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培训体系进行做好规章和标准方面的制度性支撑。
六是加强与相关培训机构合作,特别是国际民航组织已经认证的“全球航空培训+”项目会员机构,建立业务联系,组织进行业务交流,以尽快熟悉“全球航空培训+”项目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和具体要求,为后续工作打下基础。
七是选取试点培训机构申请“全球航空培训+”项目会员,综合考虑培训机构的软硬件条件、地理位置、人员实力等因素,选取一至两个地区空管局培训中心作为申请加入国际民航组织“全球航空培训+”项目的试点申请机构,对选取的试点机构从规章标准、组织机构、硬件设施和专业人员等方面进行初步符合性核查和分析,结合空管系统整体工作规划,确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目标。
总之,不论是国家层面的“一带一路”和“民航强国”战略,还是民航行业层面的空管体制改革;不论是民航局层面政策支持,还是空管系统资源集中优势;不论是空管系统自身发展需求,还是航空产业发展趋势,我们都应该积极落实冯局长讲话要求,充分发挥民航空管系统各项资源集中化管理优势,探索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的与国际民航标准接轨的空管培训体系,
既能够满足空管行业自身需求,又能够支撑未来民航整体发展,进一步从人才培养和贮备方面加强对我国民航飞速发展的应对能力,调动空管系统整体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并激发潜在活力,提高空管系统整体运行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空管系统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早日成为国际一流的空中交通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