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洲:唐太宗如何让中原的制度走进吐鲁番?

  • 春洲中国古代史博士、自由撰稿人

2021-01-23 08:31:38 
来源:观察者网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春洲】

贞观十四年,唐攻灭高昌国。在高昌故地设立西州后,更置安西都护府,后改为都督府。自此,吐鲁番地区长期处于唐廷所管辖,直到八世纪末。

麹氏高昌国(502—640)所处的历史时期,兼跨南北朝和隋唐两个时段。高昌与西突厥欲谷设攻打焉耆一事,成了唐朝出兵西域的导火索。

高昌自汉晋以来汉文化便占据统治地位,该地国民以汉族为主。唐灭高昌是魏晋三百多年混乱以来,尤其是隋统一南北之后的重要发展。唐太宗对于高昌的部署,着眼于唐帝国在西域的整体发展战略,并未将其仅仅视为羁縻州进行统治,而是通过对西州的治理实现唐廷对西域的实际控制,维护并发展丝绸之路的东西方商业贸易。

太宗安抚高昌臣民的同时,积极向西州推行唐代的律令体制,根据西州的特点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在建立中原体制的州、县同时,推行整套的乡里、城防、邻保制度,从而保证唐代律令规定的均田、租庸、徭役、差科等制度的实施。同时,针对西州民族势力交错、变乱频仍的特质,确保唐朝在这个地区的军事存在。

对唐代前期是否真正实行均田制,学术界有过不同看法,有学者从吐鲁番出土的大批请田、授田、退田、欠田的文书考察认为均田制是被严格执行了的。如阿斯塔纳42号墓就出有一大批《西州高昌县授田簿》,其中一件载:

(前缺)

右给竹苟仁充分

康申海住移户部田二亩

一段二亩 城北二里北部渠 东渠 西荒 南道

右给张亢亢充分

所谓“充分”就是充作均田制下丁中人口的份额田。唐均田令规定:“丁男、中男给一顷。”在全国各地又因土地的宽狭,有具体规定,西州属狭乡,授田额远比规定要少。

高昌古城遗迹,图自中国社会科学网。

阿斯塔纳105号墓出《侯菜园子等户佃田簿》中写有“壹丁合得常田肆亩,部田贰亩”、“老寡人得常田贰亩,部田壹亩”。部田如是二易之田则倍给,三易之田加二倍给(即六亩),唐西州的百姓都是按此标准进行土地还授。

为了保证土地还授的进行,又必须有极清晰严密的户口制度。于是,我们便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看到有关这部分的内容有“手实”、“户籍”、“户口帐”、“点籍样”等。由于当时征收租调和力役、兵役都以丁中为基础,所以官府对户籍制度高度重视。

作为“成丁”,既要按制受田,并要承担全部赋役剥削及兵役。而18岁以上“中男”除按制受田外,也要承担部分徭役。

唐廷为了保证赋税收入的供应与兵源充沛,执行“均田制”,就必须严格控制人户中的丁、中男口。吐鲁番文书中的“点籍样”值得一提。

所谓“点籍样”,是对一户之内,除户主之外,但凡户内成员中的丁、中男口另列专项,详书名、年及身份而不同于女口及男口中的黄、小、老口。神龙三年“点籍样”,为西州高昌县崇化乡安乐等里的残件。主要特点依然是以“乡别为卷”,一如户籍。其内再按“里”统计,标出里名。“点籍样”应是对“户籍”进行“简点”之后,所作出之定簿。

唐自高宗世后,农民逃亡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就在唐廷“括客”同时,对户籍进行了“简点”。其作用固然是整顿核查全部户籍,也同样将“简点”时查出的“漏口”之类重新登附于户籍之中。由于吐鲁番出土之《唐神龙三年高昌县崇化乡点籍样》得以窥见其制之全貌,同时从中了解到“简点”户籍之重点在于一户之内的丁、中男口。

府兵制在西州地区也得到了有效推行。唐朝先后在前庭府、岸头府、天山府和蒲昌府设立四个折冲府。在吐鲁番阿斯塔那的一座唐墓中,发现《西州营名籍》。这是715年时西州府兵的花名册,一式三份,上面写着西州营40名火长和40名土兵的姓名。每人名下有本人的“节记”(手印),起签字画押的作用。

吐鲁番出土《唐永徽元年后某乡户口帐》所载当乡职资中有校尉、旅帅和队正的个人信息,同可证明府兵制在西州逐渐推行起来。

开元二十五年(737)唐玄宗颁诏:“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住边军者,每年加常例给赐,兼给永年优复。其家口情愿同去者,听至军州,各给田地屋宅。”由定期轮戍的府兵改为长期招募的职业兵,从客观上促进了西域屯田的发展。

《长安十二时辰》中的陇右士兵。

当时,中原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唐廷允许兵员携带家属到西域定居,安西都护张孝嵩“在安西劝田训士,府库盈饶”。

《唐天宝元年七月交河郡纳青麦状》是一件有关西州普通民众参与屯田的文书,其录文载:“浑孝仙纳天宝元年屯田地子青麦贰硕。又纳吕才艺屯田地子青麦壹硕贰斗。”即浑孝仙、吕才艺等人在天宝三年耕种官府的屯田后,以租佃的形式向官府缴纳租税的情景。

《神机制敌太白阴经》则记载了西州的经济作物:“合屯六十顷,四十顷粟种子,五顷大豆种子,五顷麦种子,五顷麻种子,五顷荞种子。屯外五十亩菜,不入,至秋纳宴设厨,四十亩蔓菁种子,十亩萝卜种子。”

此外,大量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灌溉工程也被引入到西州,极大的促进了西州经济与农业的发展。《开元二二年八月西州都督府关》即表明西州一带已推行行水灌溉,逐渐从游牧转向农耕。

西州的水利由西州都督府管辖。下设有知水官、水子、知水人、渠长、堰头等专门负责灌溉用水事宜和堤堰的具体维修。甚至,一条渠道竟然有十三座堰坝。

吐鲁番阿斯塔那509号墓文书《唐开元二十二年西州高昌县申请西州都督府牒为差人夫修堤堰事》载:“城南草泽堤堰及箭杆渠料用单功八百五十人。”即可窥探西州高昌县设立草泽堤堰需要人工规模之大。

唐代战略重心的西移,客观上促进了西州的商贸发展。西州市场上已经出现按照商品种类分行业经营的店铺,如谷麦行、米面行、果子行、帛练行、綵帛行、铛府行、菜子行等,共计40余个。

依照学者的分析,当时从事专业经营的“行”,经销的货物约在千种以上,既有本地或者周围地区甚至徼外地区所产,更多的是从中原贩运过来。既有益州的半臂和梓州的小练,也有河南府的生絁等各类丝织品。更有从波斯、罗马、印度运来的各种香料和奇珍异兽。

处于中西交通枢纽的西州,各路行商皆在这里转换过所,俨然成为各类商品,尤其是丝织品的集散地,西州不仅是唐廷控制西域的重要门户,更是沟通东西商贸之重镇。

《唐西州高昌县上安西都护府牒稿为录上讯问曹禄山诉李绍谨两造辩辞事》则记录了商人曹禄山在西州、龟兹、弓月城从事贸易的活动。曹禄山是粟特人,其“客京师,有家口在”,其弟曹炎延也往返龟兹与弓月城从事丝绸贸易。

值得注意的是,《唐开元二十一年唐益谦、薛光泚、康大之请给过所案卷》还记载了福州长史唐循忠媵薛十五娘娘在西州口马市上买婢的情况。

依照唐制,凡行客申请公验或过所向官府呈报所携人口,若有奴婢须将买奴婢的“市券”抄件附上,以备审查,官府将其附在奴主申请过所牒文之后粘连成券。

薛十五娘所携奴婢七人,“其婢失满儿、绿叶(珠)两人,于此(西州)买得”。案卷完整保存着这两件买婢市券,让后人得以了解当时的细节:

其一为《唐开元十九年唐荣买婢失满儿市券》券云:开元拾玖年贰月□日,得兴胡米禄山辞:“今将婢失满儿,年拾壹,于西州市出卖与京兆府金城县(今陕西兴平县)人唐荣,得练肆拾匹。”劵尾有五位保人和西州市丞玄亮的押署,并书“用西州都督府印”七字,注明用印之处。

阿斯塔纳29号墓所出《唐垂拱元年康尾义罗施等请过所案卷》记载了兴胡商队自“西域”往长安市易的文书。这支胡人的商队,携婢,从安西四镇沿丝绸之路经西州申请过所,往京师贸易。

由此可见,当时的西州有繁荣的口马市场,也是唐代西北奴婢买卖,尤其是胡奴买卖的转运站。

唐代胡姬俑,图自中国文物网。

吐鲁番出土文书表明,西州按照唐代律令制度建立起了一套军政体制。唐朝在高昌推行州县制,实际上是依唐制对该地原高昌国家组织作地方化的改造,并且又充分利用了旧的地方行政组织。

高昌之地是以汉族移民为主构成了汉族社会,其文化也出自中原汉文化的母体。实施与中原一体化的军政体制,对高昌而言,这不仅可与高昌原有的地方制度接轨,而且也符合这里的汉文化传统,尤其受到汉族社会心理和情感的支持。

《贞观年中巡抚高昌诏一首》中载:“高昌之地,虽居塞表,编户之甿,咸出中国。自因隔绝,多历年所。朕往岁出师,应时克定,所以置立州县,同之诸夏。而彼土黎庶,具识朕心,并变夷俗,服习王化。家慕礼让之风,人事农桑之业。”揭示的正是中原与高昌相互认同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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