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最烈的酒,蹦最野的迪

当你走进任一城市的任何一所夜店,推开门的一刹那,扑面而来的疯狂就会肆意地朝你奔涌而来。不过,似乎很难描述这种所谓的“疯狂”来自何处,或许是DJ打碟的聒噪,或许是晃眼的灯光,也或许是舞池里自由奔放的年轻人。

孤独、狂欢、荷尔蒙,是每个夜店与生俱来的气质。你很难想象在夜店放飞自我的年轻人,白天做什么工作,他们的人生如何?在这里,他们卸下伪装,抖擞尘土后,在震耳欲聋的电音中掩埋自己的疲惫,每个人沉浸其中感受属于自己的片刻疯狂。

 一 

鹏鹏是夜店的常客。自从大一跟朋友去夜店开始,彼时刚刚成年的95后年轻人便开启了自己的“夜店人生”。

2015年,刚刚升入大学的鹏鹏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经过班级群里的几轮投票,鹏鹏和几位“同好”选择了夜店。几位青涩的年轻人对这个印象中只有成年人才会光顾的娱乐场所略显陌生,为了控制预算,他们在美团团购了158元的夜店套餐——一打甘特尔酒,还送了一份小食。

“结果我们被鄙视了……”提起这一段往事,时至今日鹏鹏还有点尴尬,不情愿地和我讲起那段囊中羞涩的日子。

因为是散座,鹏鹏和同学在吧台坐着,服务员笑脸相迎地问他们需要什么,却在得知他们用团购券时立马转变了态度。“瞬间脸就耷拉下来了。”当时鹏鹏还有点不解,以为夜店的服务员都很高冷。

即便如此,他们还是硬着头皮消费了美团券,几个人举着甘特尔说要一醉方休。此后,一想起第一次被夜店服务员冷眼,鹏鹏就觉得浑身不自在,以至于他再也没有在夜店使用过团购。

飞思对于来自夜店服务员的鄙视也深有感触。

飞思第一次进夜店的时间要比鹏鹏早很多,从初三第一次去夜店至今,他已经泡过四五十次,算是夜店“老江湖”了。“你能明显感受到那种鄙视链的存在,在高台、散座和卡座,受到的待遇完全不同,服务员的脸色也不一样。”

即便遭遇冷眼,鹏鹏依旧喜欢夜店里嘈杂的声音和氛围,为了强调第一次去夜店带给他的新奇与震惊,他用“享受”来表达当时的心情,而“在里面能放飞自我”是鹏鹏给出之所以觉得“享受”的理由。

 二 

第一次去,鹏鹏就主导了全场。

喝了酒之后,鹏鹏和同学看着夜店工作人员在夜店高台上的演绎。“演绎”是夜店的行话,夜店通常12点左右才可以蹦迪,蹦迪Time到来之前,夜店工作人员会上台表演,就是他们口中的“演绎”。鹏鹏的同学与正在演绎的女生对视后,随即被邀请上台一起跳舞,顺带着鹏鹏也一起被哄上台。

自称“人来疯”式性格的鹏鹏在许多双眼睛的注视下开始放飞自我:“反正大家互不认识,也就没了负担。”不会跳舞的鹏鹏在激烈电音和DJ打碟声的刺激下越来越欢脱,脑中快速回忆刚才工作人员跳舞的动作和样子,在舞台上开始了略显拙劣的模仿:手随着节奏有规律的摇摆,并逐渐往身体上方游走,上半身摇来摇去,时而前倾、时而后倾,有时候屁股也会扭一扭,实力印证了那句话——“只要心中有舞台,哪里都是Lalaland”。

跳舞的确让鹏鹏减压,跳着跳着,演绎的工作人员也下了台,鹏鹏却意犹未尽,和着音乐继续和同学在高台上摇摆,俩人激情演绎半小时,撑起了整个场子,成为当晚夜店里最靓的仔。

伴着音乐疯狂舞蹈的时候,鹏鹏脑海里没了压力、烦恼,身边的烦心事也在那一刻无法入侵,他眼里只有绚烂魔幻的夜店灯光、轰隆嘈杂的电音和一群高举着手臂乱跳的人群,他用“一群丧尸在跳舞”形容当晚的情景:“虽然很累,头也很痛,但很爽。”

 三 

子悦也同样“享受”夜店生活。同为95后的子悦,去夜店的次数虽然并不多,但却时常回味着夜店里的温柔和便利。

大二的时候,同系师弟为了表白子悦的舍友,拉着子悦全宿舍的人和几个哥们儿一起去夜店嗨,大家都在疯狂蹦迪的时候,音乐突然停下,音响里发出因为连接不好而产生的刺耳声音,然后大家都站在原地听师弟表白了五分钟。“现在想来挺惊讶的,居然也没人觉得烦,难道是因为师弟比较帅?”

后来,师弟又弹着吉他唱了一首《董小姐》,并把“董小姐”换成子悦舍友的姓氏,“我都有一点感动了,太浪漫了。”

学校附近夜店多,子悦偶尔也会和舍友去夜店玩。讲到这里,子悦兴奋地给我科普起去夜店的“省钱大法”:三个女生去夜店免费开个“美女台”是夜店给女生的特权。“美女台”还是卡座,送果盘和酒,有时自己也点酒,乱七八糟加起来,一晚消费20左右。“有一段时间舍友和夜店老板玩暧昧,老板天天催我们来夜店玩,送卡座、果盘和酒,那段时间都玩腻了。”

但“特权”有时也伴随着“危险”,子悦不止一次经历过夜店里的骚扰。第一次去学校附近的一家夜店,买酒的时候老板特别认真地看着子悦,说她长得像他上辈子的情人。“当时都快把我恶心吐了。”子悦酒都没买就拉着舍友离开,从此再也没光顾过那家夜店。

还有一次子悦去洗手间,在洗手台前看到一位男士正在冲她笑,当时还“涉世未深”的子悦礼貌性的点头回应,男士却靠近子悦企图抱她,吓得子悦赶紧逃离;最近一次遭遇“危险”的是子悦的同伴,她在夜店邂逅了一位男生,以为自己遇到了爱情,俩人都快壁咚了,幸亏被夜店老板及时制止,后来她才知道这人是个骗子,经常在夜店勾搭女生。

夜店还有自己的“暗语”,大家也都普遍遵守夜店这个“江湖”制定的规矩。比如在蹦迪的时候右手带上手环,就表示自己有另一半,不再接受他人表白;男士在小拇指带上戒指,目的是告诉所有人“单身”,可约不同手指带戒指所表示的含义也和大众熟知的含义有所不同,在夜店里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规则……

 四 

飞思第一次去夜店的感受与鹏鹏、子悦不同,如果后者感受到的是“享受”和“刺激”,那飞思感受到更多的是夜店的人性黑暗面。

中考结束后,为了解压,他与同学一起去了夜店。第一次去夜店,飞思点了维波罗瓦,呷了一口甚是难喝,时至今日他都没再喝过;飞思喜欢安静地坐在卡座里看别人跳舞,自己却从不尝试。“因为我不会,现在我去夜店也不跳舞,就坐着。”当所有人都聒噪着狂欢的时候,只有他窝在角落里旁观周遭发生的一切:好的、坏的、暴露出来的、亦或隐藏在背后的。

在夜店,陪酒服务生可以从客人的酒水里获得提成,运气好了还会得到一笔不菲的小费,因此很多陪酒服务生都会玩儿命似的喝酒。就在飞思百无聊赖地旁观着夜店里疯魔般蹦迪的人群时,他发现舞池不远处的卡座,陪酒的女服务生不停地被几位客人灌酒,女生看起来只有18、19岁,一副涉世未深的样子。由于架不住被客人劝酒,女生最终喝的不省人事。

飞思亲眼目睹了这帮客人趁人之危的全过程:他们不但没有付酒钱还趁机偷走了女生的钱包。然而他并没有起身劝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当时太弱了,才初三。”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没多久,女生的男朋友来接她,谁知男生得知她当晚收入被客人偷走后,竟然撇下女生,径直出门走了。“那男生一副丑恶嘴脸,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恶心,怎么有这么渣的人?”飞思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此外,飞思不止一次和我提起夜店的黑暗面:遵守在夜店门口捡尸的人,专挑喝得烂醉如泥的女生下手,她们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架上车不知被带去何处;在高台上打架的两伙人,被酒保拉偏架,最后演变成酒保和一伙人合伙围殴另一伙人……

飞思也承认,夜店的确可以解压,每当他心烦的时候,也喜欢去夜店喝一杯。高中时飞思的烦恼多不胜数:成绩倒数,来自父母、老师压力和表姐身上好学生的光环,让他一度压抑到怀疑人生;高二失恋,躺在床上颓废,觉得做什么事情都没意义……这时夜店对他而言,就像一个加油站,没力气的时候,只能去夜店解压了。

“去夜店的确解压,但让我感到人生虚无,在夜店里看到太多黑暗面,也会让我变得颓废和消极。”飞思犯了愁:如何在解压的同时又不感到虚无呢?

无论是鹏鹏、子悦还是飞思,年轻人们都渴望在夜店寻找一种自由的方式,他们肆意狂欢、放空自己,他们可以在黑暗里卸下伪装、又能在斑驳的灯影里重塑自我。对他们来说,夜店是乌托邦,是疲惫生活的休息驿站,是可以放肆又无可指摘的青春。

子悦有时去夜店蹦迪,微信运动步数在夜晚不断增加,好友开玩笑地口吻让子悦觉得很不舒服:“大家会以一种‘你懂的’的口吻戏谑我。”清者自清,子悦懒得解释,但也有种出离的愤怒:“都9012年了,为啥还会有这种人?”

鹏鹏和飞思面对同样的问题时则豁达许多,他们认为这种“你懂的”的态度有一定道理:“很有可能有这种想法的人都没有去过夜店。”

不管怎样,城市夜晚那个通宵达旦的场所,依旧接纳着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时髦青年,在灯红酒绿的夜店里隐藏起各自的心事,在酒精的作用下,激烈地投入这场不问姓名出处的狂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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