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要把三套房都给我弟,还怪我:“你不像你弟,什么都不争”
暴力里的成长
作为最早一批九零后,我越来越靠近而立的年龄,有了独立的生活和事业。这些年,和原生家庭的关系几乎断绝,但就算这样,想起成长过程中的种种,还是觉得委屈和愤怒会一起涌上心头。
我家里经济条件不错。父母是北方人,80年代南下广州,赶上改革开放的列车,做生意赚到了点钱,我和我弟从小衣食无虞。然而,我从小被笼罩在父亲家暴的阴影下。事实上,我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和老师、同学也相处得很好,但在我爸眼皮子底下,只要我有一分钟“没干正事”,他就会勃然大怒,抄起手头的家伙,无论是晾衣架也好,扫帚也好,往我身上乱揍一顿。
那时候,哪怕翻到一本足球杂志,父亲也会归咎到我的头上,然后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我根本不踢足球,杂志显然属于小我两岁的弟弟,但是在我记忆中,父亲却鲜少对他动怒。二十多年来,我弟被动过手的次数,几乎不超过三次。我却是一天能挨三顿打。
母亲护犊心切,为了保护我,也免不了受到父亲的暴力对待。她曾经逃回娘家,但在我爸“下跪道歉送礼物,坚决保证不再犯”等一整套流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和那个年代大多数家庭一样,他们的结合始于相亲,目的就是生儿育女,搭伙过日子。日子快过不下去了,母亲却没有离婚,主要是考虑到一对儿女尚且年幼,离开了父亲难以生活。
我性格比较倔,面对父亲的暴虐、母亲的隐忍,还有邻里的好心规劝,从不肯低头认错。在这种成长环境下,我逐渐养成了反抗权威的习惯,并很早就开始审视自己在家里所处的位置。
我妈想把三套房给我弟
令我释然的是,高二那年,他们终于离婚了。
我妈离婚时分到的财产不多,离婚以后,她和很多惯于为家庭付出的离异妇女一样,也经历过一段困难时期。好在她一直颇有生意头脑,一个人做两个人的活,苦心经营事业,我们家经济状况才渐渐改善。
我有三个舅舅。母亲时有抱怨,家里人因为重男轻女,什么好处也没给她,把家产一股脑分给了她的兄弟。可我后来发现,这种不公在我身上也得到了延续,而且由她一手造成。
2013年,我去了加拿大留学。第一年暑假回来,母亲跟我说,在江苏宜兴有一套我父亲早年买的别墅,因为城市重新规划,要征地拆迁。父亲当时已经病逝,由于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律我和我弟可以平分继承权。她说我人在国外,不方便办手续,要我自愿放弃继承。
我当时没有多想,就去户口所在地办了一个放弃继承的公证。办完后,联想到以前看过的社会新闻,心里隐隐感觉不安,就去咨询了一个朋友。朋友是法律从业者,坦言我在法律上会比较弱势,要我多留个心眼。
我马上惊醒,去找我妈,开诚布公地提出了我的疑虑,希望她能对此有所解释。她的说法是,等我弟把手续办妥后,再把一部分赠予我。但是,她既没有说明这个“一部分”是多少,也没有留下任何文书凭证,这样自然就是空口无凭了。我再追问,她的态度变得比较奇怪,阴阳怪气地说:“哎呀,没想到现在你也这么现实。”
不过,在我的再三坚持下,她似乎也有所松动,说我和我弟共同持有也好,这样他才不会哪天头脑一热,就把房子卖了。原来,她是想让我和我弟在经济上互相有个牵制。她同意了我撤销公证的请求,然而是有条件的——她要我放弃另一套房产一部分的继承权。
我妈在广州荔湾区和白云区分别有一套房。荔湾区的房子,目前市值大概有400万左右,她和我爸各占一半产权。当时我的户口不在广州,我妈说,房产证上也写我的名字,可以方便我落户。但是,这里有个产权份额的问题。她说,要不然把我的份额写成10%。
依据法律,父亲过世后,我和我弟可以共享他的一半产权。也就是说,我本来就拥有这套房子四分之一的产权。如果我同意了母亲的这番操作,我的份额就会从25%缩至10%,我弟的份额则会从25%涨到40%。如果我妈高兴,还可以把她的那一半也全部给他。
我想要争取,她说:“你能不能学一下你弟,人家什么都不争。”
我感到可笑至极:我弟备受偏袒,什么都不用做,就有房到手;我捍卫自己应有的权利,却落了个莫须有的罪名。
我当然坚决不同意。因此,对于这两套房的产权问题,我和母亲至今仍相持不下。
有时候我想,那些在社会新闻、娱乐综艺里背负恶名,被网友们骂得狗血淋头的“捞女”“拜金女”,是否也有和我类似的经历。只不过,她们选择了向家庭妥协,选择了迎合社会的期待,也选择了走进婚姻这个体系中,出售自己的下半生,换取衣食无忧的一纸承诺,而我对那种做法深恶痛绝,眼见家里这些年鸡飞狗跳,甚至连结婚和生育都不愿考虑。
就在我频繁思考此类问题的时候,时间一晃而过,我妈再婚了。对象是一个她在QQ上聊得热火朝天的网友,我叫他“叔叔”。叔叔比我妈小5岁,在我看来,他对家里既没有什么经济贡献,对我和我弟也没怎么照顾,家务事都是由我妈一手操持的。但是,在我妈眼里,他就是她在那个年纪,所能抓住最好的男人。叔叔比我爸好的一点是,他不家暴,还能逗我妈开心。对我妈来说,这是一场及时雨,滋润了她被多年无爱婚姻榨干的心肠。
所以,她想把白云区的老房子卖了,和叔叔一起搬到郊区养老。由于他们已经结婚,养老的房子如果归于我妈名下,就属于婚内财产,叔叔也会自动拥有一半产权。他和前妻离婚之前,曾经育有一女,按照法律规定,他女儿也有机会继承这部分产权。为此,我那精打细算的妈说:“既然你叔叔那边还有份额,为了避免麻烦,房产证干脆就写你弟的名字。”
我气不打一出来,跑到她店里大闹了一顿。
我问她:为什么对我那么不公平?
她反问:你对家里做了什么贡献?
我又问:那我弟对家里又做了什么贡献?
她居然说:你要是有本事,找个有钱老公给你买房!
她认为我年轻、漂亮,就可以傍个金龟婿,舒舒服服地度过下半生,看来她在经商上的聪明才智,此刻都暂时失灵了!不知道她是没读过婚姻法,还是没看过社会新闻?有哪个阔男人,会任由妻子分走自己的家产?条件优越如奶茶妹妹,离婚后还只能分到几块钱呢!
这就是我当时激烈的心理活动。
我去找弟弟协商,他根本不理我,还写了封信,骂我“不忠不孝”,算是断绝关系。
不少亲戚、朋友听闻我的事迹,在略表同情之后,也多番向我灌输亲情至上的理念,奉劝我应该以大局为重,不要把关系闹得太僵。但我始终认为,在法律上,本来就有一半房产是属于我的,这是原则问题,不能让步。家里则对我到处“声扬家丑”的行为尤为不齿。
走到这一步,我和我妈、我弟、叔叔三人可谓彻底决裂。
孤立与抗争
决裂之前,我妈其实一直想方设法逼我就范。
2013年到2015年,我在加拿大留学。
第一年暑假后,我和家里因分房闹僵。家里每个月给的生活费有限,房租、水电一交,再买个菜便所剩无几。当然,是够存活,但想过得稍微没那么紧张,一切都得靠自己。上学期间,我一直拿奖学金,同时打几份工,既当家教,又在餐厅干活,下班以后就是晚上十一、二点,还要转两趟公交车回寝室。国外到了晚上,大街上都是空荡荡的,如同绝迹的鬼城。不过,怀想当初,内心其实是满怀憧憬的,因为生活充实而有目标。
毕业以后,家里就不给钱了,一分钱也不给。因为公签没有下来,我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既不能打工,也没有熟人,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时,只好找前男友借。当然,这些钱拿着确实烫手,所以一有收入,我就立马还清了。
那阵子,我妈还联合我弟和叔叔,试图用孤立的方式让我屈服。我在加拿大过中国新年的时候,给他们发了一条“新年快乐”,过了两天才回,平时也根本不联系我。
如今想来,我妈秉承的教育理念,其实和我爸是一脉相承的——“你不服气,就打到你服气为止”,以威慑和镇压为主,偶有诱使和蒙骗。只是我爸是热暴力,我妈是冷暴力和经济制裁。
从小莫名挨打的经历,让我惯常以强硬态度面对一切。越是冷热暴力齐下,我越是想要反抗。
回国以后,我住进了二舅的家里。他们一家对我向来很好,能为我提供暂时的庇护。我妈多次来找我疏通关系,我舅也劝我和家人和好,但我都拒绝了。我无法忍受这种假仁假义的讨好。
我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家里的房,我和我弟,一人一半。
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公平的问题。既然我和我弟在人格、在尊严上是平等的,那么我们理应得到平等的对待。所以,哪怕只有100块,我也会坚持,我和我弟一人平分50。
然而我妈始终无视我的诉求。
接下来,就是长久的冷战。
冷战与观望
我弟和我现在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我弟在去年结了婚,住进了我妈给的大房子,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他和妻子的工作收入都不错,也比较稳定,隔三差五和我妈、我叔一起聚餐,其乐融融。
我弟的太太是个心地善良、烂漫天真的女孩子,我们的关系其实还不错。我偶尔向她倾吐苦水,她也表示同情和理解。但是,这些都没有用。现实就是,即使大家都表示同情,但没有人会旗帜鲜明地支持我去争取什么,特别是当涉及“家务事”的时候。
至于我呢,凭借自己在国外做家教的积累,合伙创办了一家英语培训机构。现在一人一猫,住在我的小出租房里,自己挣一点工资自己花,有个异地的男友,对生活还算满意。
其实从小到大,我都没觉得我妈重男轻女。在我毕业以前,家里在我身上的投入和花费,甚至不比我弟少。但是,分房风波让我明白了一点——我弟才是这个家的宝贝。
同样的亲生骨肉,只因为性别不同,受到截然不同的对待。
讽刺的是,早些年我妈还一直抱怨,她作为女儿,没有得到自己家庭的任何支持。我的外婆外公吃糠咽菜,省吃俭用,一转眼给几个舅舅盖房子、娶媳妇,母亲想报个裁剪班,学门手艺却不被允许。她后来还给家里寄了不少钱,但都没有得到任何感恩,反而被质问:“凭什么这些钱不能给你弟?”后来外公病倒了,她履行的赡养义务也丝毫不减。
如今,性别不公像击鼓传花一样,延续到了我的身上。
我的故事并非天方夜谭。这其实是很普遍的现象。
身边很多家里有哥哥弟弟的女孩,从小在物质和精神上都没有体会过什么不公,但在涉及核心财产分配的时刻,才发现自己在家庭里根本就是个“外人”。
想要劝这些女孩子,不要害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也要做好心理准备,抗争是有风险的。每个家庭不一样。有的家长会醒悟,但有的家长不会。
最重要的是,想办法经济独立,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不要碍于“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就独自承受不公,不公只会越变越严重,不会自己停止。
我呢,虽然生气,但还是怀抱希望的。毕竟我现在才30岁,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呢。我热爱我的工作,它也给了我不错的收入,让我独立、自信,可以过一种自由自在的小日子。而且谁也不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母亲会不会迫于无人给她养老的压力(我弟不一定会照顾她),把我该有的房产还给我。
在她真正老去的时候,会想到自己的父母曾经那样不公正地压榨她,她为此又有多么痛苦吗?我也不知道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