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剧!越南7岁男童被狗咬死,狗主人或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进攻男童的恶犬
4月3日晚,在越南兴安省金垌县良凭镇旧金垌体育场(sân vận động huyện Kim Động cũ thuộc thị trấn Lương Bằng, huyện Kim Động, tỉnh Hưng Yên ),发生一起恶性伤害事件,7岁男童N.Đ.N(2012年生,暂住兴安省金垌县)被狗进攻,伤重致死。
当天下午放学,良凭镇小学一年级的几个同学约好了放学后一起去旧金垌体育场踢球,在班里其他同学兴尽而归时,因为家近运动场,7岁男童N.Đ.D决定再玩多一会儿再回家。不料,一只狗突然冲过来咬住N.Đ.D,并不断对他发起进攻,N.Đ.D伤痕累累,随后便被送去了兴安综合医院(Bệnh viện Đa khoa Hưng Yên)抢救。
男童家人痛失爱子,伤心欲绝
金垌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红单(Lê Hồng Dơn)表示,因小孩伤势过重,心脏停止跳动、失血过多、瞳孔扩张,在进行抢救后仍然无法醒来,经家属要求,4月4日凌晨3点,N.Đ.D被转移至河内越德医院(Bệnh viện Việt Đức)救治,在抢救1小时后,孩子还是不幸去世了。
“大约在3日18时30分,天色已暗,旁边没什么人,我正好从那儿路过,看到一个小孩被一只狗进攻,我立刻过去把狗赶走,无奈狗太凶悍,我花了五分钟才把他赶走,此时,男童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失血过多。”
目前,孩子的遗体已经被运回北宁顺城,将按照当地风俗举行葬礼。
案件现场距离狗主人的家仅50米
据悉,这只恶狗的主人名叫黎氏安(bà Lê Thị An),靠屠宰鸡鸭为生,所以,她的狗经常吃生肉。平日里,她经常放自己的狗外出附近觅食,吃一些动物的残骸。
(着实是细思极恐……)
恶狗进攻男童的地点目前已经装上了铁栏
据悉,男童家是租住在那附近做豆腐生意,离黎氏安家也不远,两家人认识多年。当得知意外后,两家人都十分惊讶。
这只狗生了7只小狗,每一只都十分凶悍,主人经常随意放它们出来,又不把嘴封住,它们之前就曾进攻过许多人了。
江青律师事务所律师江红青
4月4日,江青律师事务所律师江红青(Luật sư Giang Hồng Thanh, Văn phòng luật sư Giang Thanh)表示,关于7岁男童被狗咬死一案,他有话要说。
“可以说,在没人看管或是有人看管但没有将狗嘴巴封住的情况下,将自家的狗放到公共场所,将给他人造成潜在的危险。在公共场所,许多人会意外地被狗咬,危及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令人惶惶不安,就算是不被狗进攻,将狗放到公共场所,也会令行人感到担心和害怕,很多人认为这样做并不安全。”
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调查案件
江红青还表示,将狗随意带到公共区域也是一种很不卫生的做法,并且狗在公共场所造成的卫生污染,大部分狗主人是不会主动去清理打扫的。有时候随意将狗放在大街上,乱跑的狗甚至会造成交通拥堵。越南的法律中也有规定,公民在养宠物时,需要保证公共安全,并且要维持公共卫生,不给他人的生活带来麻烦。
“从中我们我们可以得出,越南法律中虽然有许多关于‘将狗随意放到公共场所’这方面的规定,但是大部分人还是不会把狗的嘴巴封住,这表明了,大家被罚钱罚得还不够多也不够重到足以令人严格遵守的地步。”
狗进攻小孩的地方
江红青透露,越南法律规定,在公共场合,狗嘴未被封住而对他人造成伤害,致他人受伤(受伤部分占身体61%以上)或死亡,那么将立刑案,狗主人也将受到刑罚。
根据2017年越南刑事法第295条规定,此情形将对行为人处以20.000.000 至 100.000.000越盾处罚,并处以劳动改造(不监禁)3年或判处有期徒刑1至5年的处罚。此外,狗主人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江红青表示,虽然对此法律有所规定,但具体的处理结果仍然需要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后再结合具体情况处理。
平安是福
愿大家都能远离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