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保健注意事项

  (1)提高生活质量,给予精神支持:开始阶段休息十分重要,但病情经治疗控制后,应参加活动和适当工作,儿童可复学,病情长期控制或缓解后,可考虑结婚和生育。

  (2)长期治疗:要告诫患者,SLE不能治愈,要靠长期的正规的治疗,不能随意中断,不论病情活动或已缓解,都要定期随访,按病情每隔1~12个月全面检查一次,长期处于缓解者可试停药。

  对妊娠的影响

  1.对孕妇的影响

  据有关资料显示,妊娠可使SLE的病情30%缓解、20%恶化、50%稳定,也有报道妊娠期SLE复发率高达50%以上,且孕妇的病死率高。SLE病情恶化多在妊娠14周及产后6周,产后病情恶化的程度多较严重,因妊娠期增加的糖皮质激素在产后骤然下降而出现反跳式恶化,妊娠加重已受累的心脏、肾脏的负担而易诱发SLE活动。妊娠是一种免疫变态反应,妊娠过程中由于性激素的变化,尤其是雌激素、泌乳素水甲的升高,使机体免疫反应持续增强导致SLE话动或加重,且泼尼松不能阻止其复发。

  妊娠意外的高发生率主要与抗磷脂(aPL)抗体形成的微小血栓有关,普遍认为aPL抗体中狼疮抗凝因子(LA)和抗心磷脂抗体(aCL)是SLE妊娠患者的两项主要危险因素。

  2.对胎儿的影响

  通常认为SLE虹娠过程中流产、早产、死胎及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治疗性流产均高于正常人群。SLE导致孕妇病情加重及妊高征发生率增高,孕妇病死率为50%~80%,胎儿的病死率为12.9%~45.5%。SLE孕妇存在着凝血、抗凝、纤溶之间的不平衡,使其产后有出血倾向。Magid等研究33例妊娠合并sI正患者的37次妊娠,40例胎盘病理检查显示,妊娠合并SLE时,胎盘大多存在严重缺血、缺氧,并发现抗磷脂抗体及免疫复合物在绒毛血管壁沉积引发慢性绒毛炎,使绒毛内大部分血管壁增厚。血栓形成,从而影响了绒毛物质交换功能,损坏了胎儿一胎盘单位,胎盘重量也较正常明显减轻。狄文等采用免疫组织化学法检查绒毛血管处,发现多处有IgG、IgA、IgM及c3沉积,提示SLE妊娠时胎盘存在免疫损伤,而造成小动脉管壁缺血、缺氧及纤维素样坏死和急性动脉粥样硬化。因此,SLE孕妇胎盘的这种免疫损害现象是引起胎盘发育不良、绒毛生长受损的主要因素,也是导致SLE孕妇流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死宫内发生的重要原因。

  SLE有遗传易感性,孕妇血抗ss—A/Ro和ss B/La抗体阳性时,新生儿狼疮易发生不可逆的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下列情况的SLE患者可以考虑妊娠:①无严重的心、肾受累及血液系统异常、神经系统损害和肝损害等的患者;②经正规治疗,缓解期至少持续>1年;③肾功能正常,肌酐清除率保持在60%~80%;④产后婴儿有他人照料;⑤泼尼松维持量<15 mg/d,并未用免疫抑制剂;⑥免疫监测指标增高者不宜妊娠,如抗核抗体滴度、抗DNA抗体、γ1及α2球蛋白、球蛋白总量、免疫球蛋白(IgM、IgG、IgA)定量、抗心磷脂抗体、狼疮凝集素、抗SS—A抗体等。

  患者受孕后慎重终止妊娠,因终止妊娠可使SLE加重或恶化。下列情况应终止妊娠:①心内膜炎、心肌炎或心功能衰竭;②进展型肾小球肾炎或肾衰竭;③肾病综合征。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