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违约金的调整

山东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38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违约金的调整

——某物业公司德州分公司诉陶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在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根据“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立法宗旨和公平原则,可以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依法酌定为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2019年8月20日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以相应时间点应付未付的物业费为基数,分段计算。

基本案情

原告某物业公司德州分公司向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称:2018年4月19日,原告与被告陶某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由原告对被告所有的房屋进行物业管理,被告依约给付物业费,并约定了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交费方式和违约金。协议生效后,原告依约为被告提供了物业管理服务,但被告并未依约缴纳物业费,经原告书面催收未果,故诉请法院判令:被告立即支付2018年4月19日至2021年1月31日物业管理费13827元,以及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所产生的滞纳金共计118568元(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陶某系案涉房屋的业主,房屋建筑面积为282.5平方米。2018年4月19日,原、被告双方签订某物业服务协议一份,约定由原告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向被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向原告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2019年9月14日之前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8元每月每平方米,从2019年9月15日开始物业费收费标准为4.6元每月每平方米,采用预交形式,业主应当在入住时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业主若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则应向被告支付应缴纳款项1%的违约金。原、被告签订该物业服务协议后,被告欠缴自2018年4月19日至2019年1月31日物业费计10091元,欠缴2019年9月15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物业费计3736元,共计13827元。2020年12月18日,原告向被告邮寄送达物业费催款通知书,通知书载明自2018年4月19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被告欠缴物业费共计13827元。该物业通知书快件于2020年12月20日被签收。原告另提交多组照片及银行回单以证实其按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进行了物业服务。

裁判结果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判决:

一、被告陶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某物业公司德州分公司物业管理费13827元,并承担相应违约金(第一部分以10091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9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第二部分以3736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5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某物业公司德州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解读

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典型特征,物业服务人完成委托事项后,作为委托人的业主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即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物业服务人具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救济权利,物业服务人在业主违约后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间内支付物业费。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主张业主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在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时,可根据“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立法宗旨,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对违约金进行调整。

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被告在协议中签名并摁手印,对合同内容进行了确认,签订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法院予以确认。原、被告均应依约履行协议约定义务,原告进行了物业服务,被告未按约定及时足额交纳物业费已构成违约,原告向被告进行了书面催收,因此,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按服务协议约定支付2018年4月19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

原告物业公司要求被告陶某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日1%的违约金,法院认为该违约金的标准过高,根据“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立法宗旨,综合考虑被告违约行为的情节、过错程度及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依据公平原则,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依法酌定为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2019年8月20日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以相应时间点应付未付的物业费为基数,分段计算。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法官简介

李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员额法官。2020年被德城区人民法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

一审独任审判员:李  洁

法官助理:于  冲   书记员:安  静

编写人: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李  洁

审定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芦  强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  鹏

(0)

相关推荐

  • 碧桂园物业起诉2名拒交物业费业主,胜诉!

    近日,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起诉2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 其中,一业主以室内房屋整改问题拒交物业费,拖欠物业费5046.72元:另一业主以整改问题及小区未完善拒交物业费,拖欠物业费24 ...

  •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业主是否能拒交物业费

    □ 段海燕 物业服务是每个小区不可或缺的.在足额交纳物业费的同时,每位业主都希望享受到高质量的物业服务.现实生活中,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因为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费交纳问题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近日,石家庄市 ...

  • 物业起诉2名拒交物业费业主,胜诉!

    物业知识圈 40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近日,广东某康服务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起诉2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 业主以本人未与物业公司签订过任何合同,以及物业公司无证.非法.野蛮的管理,拖欠物业费11933元. ...

  • 干货|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违约金如何调整的案例数据汇总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违约金如何调整并无指导性案例,类案亦存在观点不一致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四条第(二)项" ...

  • 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违约金如何调整”的案例数据汇总

    本文作者:不累君 文章来源:高云合同 本文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自仅供交流学习,如有异议请私信联系删除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违约金如何调整并无指导性案例,类案亦存在观点不一致的情况.根据 ...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业主诉权的行使

    山东高法 10月1日 山东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37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业主诉权的行使 --李某某诉山东某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业主对物业服务人侵害自己专属合法 ...

  • 拖欠物业费纠纷中,业主如何胜诉?

    " 在众多物业状告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纠纷中,多以业主败诉而告终.业主们忿忿不平,对物业有满满的怨气,许多业主反映,没有受到物业的服务,还要支付高额的物业费.那么,业主以服务质量不过关为由不缴纳 ...

  • 最高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9条裁判规则

    最高法院权威来源案例第十五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最高法院权威裁判规则19条 1.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共用部分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致业主财产损害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陈书豪诉南京武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 ...

  • 南昌西湖法院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小区开发商将地上规划中的有产权停车位另行租赁给第三方,业主认为此举导致小区内车位紧张拒缴物业费.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官释明有产权车位开发商有权随意处分,最 ...

  • 案例详解: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过高,如何认定?

    2017年1月1日,晨光公司与琴棋公司签订互联网经销协议,约定琴棋公司在天猫平台对晨光公司旗下的"晨光"系列品牌的各大系列产品享有封闭销售权. 协议还约定,琴棋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售 ...

  • 司法实践中违约金过高的标准应如何认定并进行调整

    本公 民商事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现象比较常见,而违约金责任作为一种督促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规避交易风险的民事责任方式,在合同交易中广泛使用并成为合同的常用条款.违约金的法律性质往往以 "补 ...

  • 物业纠纷注意事项系列专题2:物业纠纷中常见的问题总结

    从8月21日开始,我们将推送<佳红说房>系列节目.王佳红律师是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物业注册管理师,北京市物权法学会成员,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