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
“他在这里蹲着乞讨,还不如去捡拾垃圾呢,捡垃圾卖点钱,也能吃上饭。”
“是不是他不会走路,走路不方便?”
“看上去他只是上半身后背有一个疙瘩,相当于罗锅儿,应该走路没问题。”
昨天上午,去县医院接种疫苗时,发现了道路右侧马路牙子上蹲着的那个熟悉的乞丐,跟往常一个模样,个头很矮,蹲着,面前放一个不锈钢的碗。这一次,这个碗很新,闪着光亮。
他两个手掌不断的拍着,应该是想引起行人的注意。有时候不拍,只看着过往行人的脸,他应该在识别、判断,遇到可能有慈悲之心的人,就要拍掌吸引行人看过来。
但是大多数人都不看他,或者远远的扫一眼,立刻把眼神收回到别处,只要没有眼神的对接,估计他就不会拍掌。
和乞丐相比,我更佩服那些拾荒者。他们起码是依靠自己的劳动力来生活,而不是这样靠别人的施舍。
他们戴着口罩,扎着围裙,拿着钩子,旁边还可能停着脚踏三轮车。他们搜罗无数个垃圾箱,遇到纸箱纸盒纸张和一些塑料东西,都要拿出来折好放在三轮车上。他们起得很早,有时天还挺黑,垃圾箱旁已经有他们的身影。他们要赶在收垃圾的车辆到来之前,先把有用的东西挑拣出来。
也见过在夜里工作的,有路灯的,路灯给拾荒者照明;没有路灯,他们备有手电筒,一个垃圾箱一个垃圾箱的找。尽管夏天过去了,但是垃圾箱依然有很浓的味道,他们有的戴着帽子,戴着口罩,扎着围裙,全副武装;有的呢?根本没有任何防护,就拿这个钩子。他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脏,从中挑拣出有用的东西来,换一些钱增补家用。
我觉得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既能物尽其用,也能有点收入。所以,对拾荒者,我们满心都是佩服,正是由于拾荒这种工作的存在,才让一些还有用处的东西在最后一道关回到人们的手中,变废为宝,让它再给人们做最后一次贡献。
可是,对眼前的乞丐,真的是非常复杂的一种怪怪的情感。那,不是怜悯,却有些许鄙视。
小时候,村里一有要饭的,满村孩子都跟着她走,边走边唱“要饭的,背褡子,马蜂蛰你的脚丫子”。但是,要饭的到了家门口,我们都乐意帮助他。“大娘婶子,行行好,给点吃的吧。”爸爸马上要我拿着半个窝头,端着一碗汤送给他,吃完后,他再去别家要。
那时候,我们附近村子的要饭的,能说得出名字的是周娥。她孩子多,精神也不太好,每到冬天就开始要饭。当然,也有不少叫不出名字的临时要饭的。
周娥,那时候是附近村子的“顶流明星”,所有的大人孩子都认识这个头发纷乱、穿着青蓝色大襟褂子、拄着棍子背着褡裢要饭的周娥。
后来,有要饭的,直接明说不要干粮要粮食,我们也依照他说的,舀上半茶缸玉米给他。那时就想,他们要了这一顿饭,下一顿呢?估计回家后用这些粮食做饭。
再后来,连粮食也不要了,要钱。这就不太容易,看这一招不好办,他看到我们家养鸡,说要把粮食卖给我们,他拿着钱,路上就轻松了。
我心里很不乐意,我们家的鸡平常有吃食的,不用花钱买东西给它们吃。我觉得既然要了这么多粮食干粮,够吃的了,为什么还要继续?直接把粮食带回家,有吃的了不就行了吗?
爸爸提醒,可能人家还得买盐,给钱吧。
我认为他是贪得无厌,或许有致富的意思,总觉得他们有些过分。
所以每一次有要饭的专门卖粮食干粮给我们的时候,我心里就有隐隐的不满,但是爸爸每次都会慈悲的留下粮食给他钱,看着他轻松上路,再去另一家要去。
但现在的乞丐,从不要干粮,也不要粮食,只要钱。
儿子第一次见到要饭的,是在他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一天,他背着书包去上学,但很快就折返回家,问我要了两毛钱,他说楼下有个要饭的老爷爷,给他。
后来,我也看到那个头发斑白的高个子老人挺直身板远远的走开了。他并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样子,看上去完全可以干活,身材非常高大,只是头发花白,他蹲在家属区门口,距离学校不过十多米远。来来往往的孩子们怜老惜贫,认为头发白了的老人在那里非常可怜,就专门回家拿了两毛钱送给他。
能自食其力的,若一时困难,或许也会低下头向人乞讨,以度过去最困难的时候。但,如果抱着不劳而获的目的,认为丧失尊严不算什么,那就有点不妥当了。专职乞丐的兴起,的确让人无法想象。当以自我尊严践踏作为谋生手段,消费他人怜悯换取财富,真是剑走偏锋,不可为多数人所理解。
记得多年前参加过一个培训,里面针对路边的乞丐给过一个说法:看到这样扮演乞丐或者真乞丐,给两毛钱,真乞丐这点钱确实帮不到什么,若不是真正的乞丐,只用乞丐的面目来行骗的,也是为他辛苦的演技买单。但,鉴于真假难辨,这样做,仿佛让真乞丐吃了亏似的。
后来乞丐多起来,甚至作为一个行业出现,大家渐渐不再滥用怜悯之心,就连孩子们也渐渐熟视无睹,很少有人给他们投过钱。
但路边的这个乞丐是个“熟人",他经常在这里行乞也有好几年了吧,我们也不曾见过他碗里有多少钱,但是一直见他在路边蹲着,面前放着碗,眼睛里不是满满的期待和卑微,那是一颗平常心,一双世俗眼,当路过的行人无视的走过,他也会自言自语,嘴一直在动,不知道说些什么。
以前有一个在广场住宿的乞丐,他其实不能算是乞丐,他应该是流浪汉。他穿很多层衣服,大大小小都脏兮兮的,头发也比较乱,身上背着多个袋子,好像是他的全部家当,也看不出是些什么东西。他拄着棍子,一条腿拉拉着,跛着脚行走,他转战一个又一个地方,有一段时间他一直在广场能够遮蔽露水的地方休息,到第二天早晨,早早的就离开。他生活规律,应该是一个靠拾荒活命的流浪汉。从没见过他摆着碗乞讨的样子。手心向上的索取,什么时候也不如手心的劳动更自如,这样的流浪汉比起乞丐来,永远有尊严。
回来的路上,又看到那个矮个子罗锅乞丐去了路的左边,他正站在那里朝着主路和辅路之间的绿化带小便。唉,广场周边是有卫生间的,这个时间段人流量这么多,真替他害臊。
尊严,什么时候都是自己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