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尊重个性的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
什么是个性?
个性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那里主要理解为人类本性通过一定的教养之后,欲望、冲动的表现方式与社会之间达成一个和谐,使得欲望这种人性的原料不因缺乏教养做出有损他人利益的事。这样一种理想的、恰当的状态,实现自我的方式就是性格或者说个性。而社会发展和繁荣的理想状态就是在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的基础上,个性得到最大的、最适合自己的程度的发展,而也因此社会应当是一个自由和多样化的生存环境。
一个人的个性除了包含欲望和冲动的表现方式之外,在强烈的精神动力表达的同时(密尔认为精力的充足是欲望强烈的表现),伴随着个人的判断力,他的思维方式,甚至他的言说方式;所以一个整体的人,他的特异性是一个自决、自治的系统,成熟的决策方式是业已形成的了。可以这么说,张三之所以是张三,本质上是因为他的气质、精力的状态、特有的决策和判断模式而形成的。
约翰·密尔在讲述习俗与个性之间的关系时,我认为他是有意想说明这一点的——人是一个独立的、自治的决策系统,在有关自己的事情上,他拥有最终决断权,尽管其他人可以对他提各种建议,对他讲述各样的经验,但绝不能代替他决策。密尔认为,代替一个人决策,即使这个决策是正确的,代替他人判断和思考的过程所带来的危害要远远高于因代替决策而做出正确决策的利好的。一个人的能力要时常得到磨练,在判断和搜寻资料以及行动的过程中,他的各项品质尤其会得到锻炼,而一个不常决策的人会像机械,若没有经常运转使用,并在此过程中得到润滑,就常常会生锈和老化。
人类的官能如感知力,判断力、辨别感、智力活动、甚至道德取舍等等,只有在进行选擇中才会得到运用。而凡因习俗就照着办事的人則不作任何选擇。因而他无論在辨別或者要求最好的东西方面就都得不到实习。……因此,如果說,若是一个意見的根据对于本人自己的理性說来还不足以当结論而他却采纳了那个意見,这不但不能加强他的理性反倒会减弱他的理性;那么同样也可以說,若是导出一項行动的东西并非在本人情感上和性格上:吻合无間的东西(在和喜好或他人的权利无干的时候),这也只会使他的情感和性格趋于怠惰和迟钝,而不会使它們变得活跃而富有精力。[1]
特别是习俗对于个人来说,它的用处常常因为是过去的人类的经验而有限,又或者是过时、而不适用于个人。即使没有以上缺点,仍要求一个人遵循习俗办事,那也是希望个人仅仅拥有一个人猿一般的模仿能力,而对于人类这个拥有独特文化创造能力的群种,是一种退化和损失。一个人既然生活于他那个时代,在幼孩及成长的过程中少不了自然的学习周围的一切和学校里的教育,但当他的个性臻于成熟的时候,个人便拥有了自决的能力。
且一般说来,新青年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总会有创新的东西在里面,我认为这虽然难以察觉,一个社会总体上向前总是能够看得出的,而进步很自然而然的依赖于首创性,更依赖于个性。
在个性中,判断力是尤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与人的精神性的活动,包括思辨的以及形而上的思考一起,共同构成人类的认知部分,这部分的培养是任何过时的习俗所与之不符的,它蕴含着批判的因素在里面,而它的培养得益于一个自由讨论的环境。
个性与社会福祉
人与人之间在社会之中共存的关系,往往是以可互利的形式存在的,个人存在的意义在于他的价值。我们能够想象这样一个社会,每个人能够自然地表达自己的个性,在除非威胁到他人的安全、损害他人的利益的限度内,尽最大可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本性得到最大可能的释放,将其转化为富有价值的创造物,这样的实现自己的成就以及他人同样回报自己的喜悦,不能不说是每个人向往的。
而如果我们说,每个人除非按照机械的程序去完成每日的任务所有的收获竟然远远高于以自己的个性的最大实现及其价值,这是极不正常的,我这样说,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是容易理解的。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创新的困难的可能是缺少资源,实际更多的是缺少优秀的品格,以及学习的能力。
在人的成长阶段,欲望和冲动常常会超出个人的范围,给他人带来损害,尤其是因此在学习教育中所造成的先进与落后的学生之别,我们常听说的是有权有势的家庭——实际上更多的是暴发户心态的家庭中,孩子因缺少相应的教养,导致个性无法得到正常生长,这冲动常常以霸凌、作恶甚至违法犯罪的形式出现,而相应的管教是该由社会来施行的。
社会是有责任在作恶形成之前,侵害自己的权益之前制止此类的恶行,这与社会建立在互利的原则而非互害的原则是相符合的,也唯有如此,社会才以正常的形式运作。
一些个性强烈、喜好冲动,但往往并未做出侵犯他人权益的事情的个性,是有理由任其自由的发展的,这样的个性实际上多是精力充足的表现,人应最大可能地顺应自己的自然本性生长,这和树木的生长是一样的,偶尔要做的只是矫正可能长歪的枝桠。不同的植物需要不同的生长土壤,这是尽人皆知的。人的个性往往也需要自由的发展,寻找适合自己的环境。一个多样化的社会环境,往往能够容纳多样化的人才。
恐怕没有比今天的中国更明白创新的重要性了,经济发展的瓶颈迫切需要创新型的人才带动产业实现转型,而这样的人才是否适合生长在这片土地上呢?或者说美国人对中国的留学生的限制,对有核心技术的产品的限制出口是否就打败了中国呢?这个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问问,没有了美国的土壤,中国自己的土壤是否能够培育出高精尖的人才,孕育核心的技术?
在人们讲创新思维的时候,实际上就讲到了个性的发展,适合天才生长的土壤必然需要允许那些思维异于常人的物种、甚至行事方式怪异的人的存在,社会是否对这类人有偏见,又是否试图让这类人和他们一样,一样的平庸,以我来看,
当人们业已将金钱作为衡量一个人价值的时候,这样的人,至少是不允许失败的,或者说,允许富有个性的人的失败并不应是不自由的土壤所应有的宽容。
个性的发展蕴含着思想和言论的自由
要使各类型的人才涌现出来,那自由发展的个性中若蕴含的是畏畏缩缩的思想,以及瞻前顾后的言说方式,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最平庸的人也能够看得出,它的个性不是没有而是因被禁锢而无法分辨,最后索性原有的才能也会消失了。天才若生来是为了打破自由的枷锁,这样的天才又能有多少呢?若一个社会的环境中最基本的言说也绝不能允许的话,天才能够在哪里产生呢?
在我们的文化血液中流淌的还是实用性和中庸的思想,偏激是要遭到奉劝的,我不能说这样的人没有,实在是太少了。哪怕是最为人所知的哲学家,例如邓晓芒,都还是有些温和,远远与这深重的文化糟粕浸透的社会不对称。
中国还有血性男儿吗?中国是有血性男儿的,像过去和今天宣传的那样,他们以民族英雄披着国家主义的外衣存在着。什么时候这个国家能够产生出真正所谓启蒙意义上的思想家,他们能够站在一个不被政治立场束缚的角度去自由的言说,若也因此能够带动新的青年们的争相模仿,那个时候这国家也应当是最具生机的时刻。
[1] 《论自由》第三部分“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因素之一” 约翰·密尔商务印书馆 1959年程崇华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