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文/醉酒老仙
原文: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作者试图解释天干五合之由来,似乎有些费劲,这里我就暂时不作详论了。
原文: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前面已经论述了天干五合的由来,作者进一步阐明五合的利弊,目的是想说明合不一定就好,也不一定就不好。但就我看来,从一般角度上我们可以区分好坏,而对于命理预测而言,这就复杂得多了,不能仅简单的以或好或坏来评价任何一个天干五合。
某种意义上,合有好坏之分。比如辛金正官已经成为甲木所必然要想用的用神,遇到丙火食神来合辛,那么正官格就明显破格了,即“官非其官”。甲用癸水正印星成格,但是透出戊土财星合住,显然这个正印星已经丧失了本来的作用。同理,甲木用己土财星被别的干合去,特别是月干合去年干之己土财星最为不利,所以“财非其财”,丙火食神被合也是此理。作者明确的告诉我们一条最为普通的命理准则:吉神不宜合去,特别是在吉神清纯的情况下。同时作者也初步指出吉神顺用之理。
原文: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与庚作合,而乙不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反过来,忌神与吉神不同,遇到天干五合的好坏也不相同。比如甲遇到庚金七杀,与乙合,这叫做劫财合杀,所以七杀不攻身,为吉。古语有“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也!”即是此理。甲逢乙比劫丁伤官壬枭神均可以通过合的方法化解,这也是逢凶化吉的一种方法。因此作者有明确告诉我们一条普通的命理准则:凶神宜合住。
但理论往往是死的,如果过于死板的运用则容易陷于教条主义。比如甲逢庚为杀,用印化杀的情况下再见乙木比劫合去七杀,显然破格。如果甲逢丁为伤官,遇到伤官用财,这个时候却见丁壬逢合,无疑造成伤官无法生财,导致破格。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原文: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显然,这句话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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